其他不具有行政许可性质,不适用本法的有关事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22:05:11 66 人看过

除了本条明确规定不适用本法的行为外,在实践中还有一些容易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混淆,但不具有行政许可特征的行政行为。这些行政行为也不适用本法,主要有:

一是内部审批行政行为,亦即上级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有关请示报告事项的审批。在行政管理中,下级行政机关经常就工作中的一些重要计划、规划、决策以及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中的问题请示上级国家机关,由上级国家机关予以审查批准。这种审查批准,是一种内部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一种体现,不同于作为外部行政法律关系的行政许可,因此这种审批不适用本法。当然,在上级对下级报批事项的审批中,有一些是下级行政机关受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管理权限,经本级行政机关审查提出意见后,报上级审批。这种审批属于行政许可决定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应当适用本法。

二是处置财产权利的审批,如行政机关以出资人的身份对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等事项的审批。这种审批是因为资产所有权而产生的,行使的是所谓“老板权”。国家将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由于交由行政机关去审批,发生了主体的竞合。这时的行政机关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行政管理机关,又是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它在对国有资产处置进行审批时,是作为所有者的代表在履行职责,因此不属于行政许可。这里如果不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就容易混淆两种审批的性质。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深化,这种审批区别于行政许可的特点将越来越明显。就全国而言,国务院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其特设机构,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不属于行政机关,对国有企业有关事项的审批,当然不属于行政许可。

三是行政机关确认财产权利及其他民事关系的登记。我国的登记种类很多,概括起来是两类:一类是确认登记,主要包括产权登记、抵押登记、结婚登记、收养登记、个人身份登记、特定事实登记等,不属于行政许可。这类登记属于事后程序,是保护和确认登记人的权利,而不是重新赋予其权利。在这类登记中,行政机关行使的不是行政管理权,而是以第三人的身份出现,起证实和确认作用。另一类是设立、开业登记。设立法人登记的实质是取得民事权利能力,取得行为能力。因此设立、开业登记

第三条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7: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结婚登记相关文章
  • 行政许可的设定方式有哪些?不设行政许可情况有哪些?
    一、行政许可的设定方式(一)经常性行政许可的设定经常性行政许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法律、国务院以行政法规、有权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地方性法规来设定。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效力等级来确定,即上一个等级没有设定的,下一个等级才可以设定。对于国务院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可以通过前述设定的优先原则所列方式解决的,经过报国务院批准的程序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二)非经常性行政许可的设定国务院可以以决定形式,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以规章形式设定非经常性行政许可。国务院设定非经常性行政许可的条件是:1、尚未制定法律;2、在有必要的时候;3、实施后,除了临时行政许可事项以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和
    2023-03-26
    177人看过
  • 法院不受理的行政事项有哪些?
    我国《行政诉讼法》除明确规定了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各种各类行政案件之外,还专门规定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几类事项,这就使行政诉讼受案与不受案的界限更加明确,使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和审判的权限更为清楚,也十分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体掌握,以免发生出现行政案件后投诉的错误。(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国家行为是有权代表整个国家的特写国家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以国家的名义所实施的一种国家统治行为。国防是为保卫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和全民族利益而抵御外来侵略、颠覆所进行的活动。外交是为实现国家的对外政策而进行的国家间交往活动。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能被提起行政诉讼,这一般是各国行政诉讼制度的通例。我国行政诉讼,将其排除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外,其原因在于:第一,国家行为不是单纯的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即它不是纯粹的、行政机关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而是特定行政机关代表整个国家以
    2023-06-06
    477人看过
  • 有哪些法律法规未制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如果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人民政府规章可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如下:1、企业印制发票审批;2、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3、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4、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5、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6、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7、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第十五条本法第十二
    2023-08-02
    142人看过
  • 特别行政区和其他行政区域有哪些不同?
    (1)在特别行政区实行不同于祖国内地的政治和经济制度。我国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实行一国两制,即在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主体部分坚持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这一前提下,为解决香港、澳门、台湾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根据宪法的规定建立特别行政区,在一个相当的时期内,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2)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不同于普通地方机关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特别行政区是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但与其他一般行政区域不同,它实行高度自治,依照法律的规定享有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通用自己的货币,财政独立、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3)特别行政区的事务由当地人进行管理。即特别行政区的政权机关由当地人组成,中央人民政府不派遣干部到特别行政区
    2023-04-24
    418人看过
  • 行政许可的基本特点有什么,行政许可的种类有哪些?
    1、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指的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驶某种权利的行为。2、特许。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或者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管理方式。3、认可。认可是对相对人是否具有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通常采取向取得资格的人员颁发资格、资质证书的方式,如会计师、医师的资质。4、核准。核准是行政机关按照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标准、规范的判断和确定。5、登记。登记是行政机关对个人、企业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和特定身份的确定一、哪些情况下行政许可可以撤销?1、可以撤销。(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2、应当撤销。(1)被许可人以欺
    2023-05-07
    180人看过
  • 简述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有哪些,行政许可事项是什么意思
    一、简述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有哪些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包括: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二、行政许可事项是什么意思行政许可事项的意思是指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
    2023-06-06
    215人看过
  • 地方政府规章能不能有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种类有哪些
    一、地方政府规章能不能有行政许可地方政府规章不能设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如下:1.法律的行政许可设定权: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是由我国的政体决定的。2.行政法规的行政许可设定权:法律的尚未制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各类事项,但是,法律已经设定行政许可的,行政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而只能作具体化的规定。3.国务院决定的行政许可设定权: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赋予了国务院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的权力,但作了限制。4.地方性法规的行政许可设定权:地方性法规是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或者批准的法律规范。二、行政许可的种类有哪些行政许可的种类:1.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或者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管理方式。主要适用于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有限公共资源的配置、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
    2023-06-06
    176人看过
  • 行政机关行使其他行政许可权的条件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集中行政许可权的原则: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由一个行政机关来行使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2、以经国务院批准为基础;3、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必须贯彻精简、统一和效能三项原则。?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优点在于:一是,在一个部门许可制度下,许可事项原来所涉及的相关部门不再享有实质性的许可权,原来由多个部门行使的许可权统一由一个部门行使,有助于从源头上消除多头许可的弊端。二是,由一个部门统一实施行政许可,避免了多部门分别许可产生的各种矛盾,提高许可效率、降低许可成本。三是,促进许可事项本身的整合、归并,加快市场准入。确定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多个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实际上是行政许
    2023-04-24
    253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的事项有哪些?
    行政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的事项:①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因为这些事项属于机关内部人事管理的事项,应依照相关组织法、监察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相应的机关提出申诉。②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也不能提出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对当事人没有强制的效力,当事人不服可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行政机关对民事案件的其他处理一般也不能提请复议,但行政机关依其职权作出的关于土地、森林、矿藏等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的处理决定不服,依《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4项的规定,则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023-06-06
    275人看过
  • 海关行政许可权到底有哪20项?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海关行政许可项目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2、报关员资格核准及注册登记3、出口监管仓库、保税仓库设立审批4、进出境运输工具改、兼营境内运输审批5、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6、免税商店设立审批7、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放弃核准8、进出口货物免验审批9、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核准10、报关单修改、撤销审批以国务院决定方式公布的海关行政许可项目1、海关派员驻长监管的保税工厂资格审批2、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准3、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4、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5、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工厂核准6、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或移作他用审批7、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8、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9、高薪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审批10、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
    2023-04-24
    273人看过
  • 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间有哪些规定
    20日是法律规定的原则性的期限,在法律、法规没有另外规定,也没有其他需延长许可期限的法定事由出现时,所有的行政许可都应在20日内出作决定。在原则性的20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本行政机关负责人,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可迳行作出延长10日的行政决定,但应将延期的理由告之申请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延期需要什么样的理由,但行政机关不能因为自身的原因而随意延长。行政许可需经多个部门实施的,往往需要更长的时间。所以《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这里的45日是指,在实行统一办理、联合办理或者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中,从第一个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起至最后一个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
    2023-06-13
    408人看过
  • 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和合法性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第99题: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和合法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B.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是导致其效力终止的唯一原因C.行政机关的职权主要源自行政组织法和授权法的规定D.滥用职权是具体行政行为构成违法的独立理由【答案】CD【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和合法性【解析】选项A错误。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是生效的前提,但并非一经成立即生效。存在已成立但不能生效的无效行政行为,以及暂不生效的附条件、附期限行政行为。选项B错误。导致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终止的原因,可以分为没有违法因素的和有违法因素的两类情形。没有违法因素的情形有:具体行政行为为其设定专属权益或者义务的自然人死亡或自然人放弃赋予其的权益;具体行政行为规定的法律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或者有关客观事实已经消失等。选项C正确。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之一为不得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而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主要由行政
    2023-06-12
    61人看过
  • 被告人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具有刑事可罚性
    (1)一个屡遭破坏的、已经没有经营价值的林地,上手两位承办人由于丧失了信心,请求把其改为经济林进行种植,并且已经获得了政府批准,被告人将其改造为种植珍贵树种的林地,符合规定,此举在程序上合法。(2)一个成功的珍贵树种林地,它所产生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比之于一个半死不活的公益林,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此举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其行为不是刑法范畴的应受处罚性。一、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违法和犯罪的区别比较明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区分:1、社会危害性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虽然也具有社会危害性,但与犯罪相比起社会危害性的严重程度远不及后者。因为对于社会危害性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要靠刑法来调整和处罚。2、刑事违法性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虽然也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但其并没有达到刑法所规定的犯罪的程度,因此不作为犯罪看待。而一切犯罪行为,都已经违法了刑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不同的犯罪构成触犯相应刑
    2023-03-11
    429人看过
  • 备案登记属于行政许可范围吗,行政许可事项有哪些?
    一、备案登记属于行政许可范围吗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它是事后监管的一种管理手段,属于行政许可法第61条规定的行政机关通过核查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所以,一般属于事前监督!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行政机关应当创造条件,实现与被许可人、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计算机档案系统互联,核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二、行政许可事项有哪些行政许可事项包括:根据
    2023-06-20
    482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结婚登记
    相关咨询
    • 2022年行政许可事项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6
      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以下事项: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
    • 有哪些行政许可事项可以立案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5
      广义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行政机关的一般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批准、证明、检验、审核、备案等。狭义的行政许可事项只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者许可证,赋予特定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者资格的行政行为。
    • 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性质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01
      1、具体行政行为是对特定人与特定事项的处理,不像行政立法那样可以重复适用。 2、具体性行为具有外部性,是行政机关对外部人员作出行为,行政机关内部的人事任命等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3、具体行政行为是法律行为,一旦作出将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
    • 哪些情况下不适用行政许可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29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单位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 行政许可的设定方式有哪些不设行政许可情况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06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设定方式有经常性许可、临时性许可以及有授权下的许可。不设行政许可的情况具体参照《行政许可法》。 《行政许可法》规定:以下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