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转侵占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1:02:17 141 人看过

一、不当得利转侵占的条件

构成不当得利有四个要件:必须一方获得利益;必须他方受到损失;必须受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必须受益没有合法依据。

侵占罪的对象是特殊性质的财物,即保管物、遗忘物和埋藏物,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并非“数额”,而是要看本案是否符合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侵占罪中的保管物、遗忘物和埋藏物同样不能成为不当得利的对象,他们都属于特定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二、不当得利诉讼时效

在不当得利关系中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形成的是债的关系,也就是一种民事关系。因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不当得利要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不当得利的数额区分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1、如果数额不大,不当得利者需承担民事责任。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因此,不当得利的人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2、如果数额较大,并拒不退还的,不当得利者不但需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1: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不当得利多少金额算侵占罪
    不当得利与侵占罪在法律体系中的归属及界定各不相同。前者被定义为无合法依据,致使他人遭受损失,自身却从中获益的情形;后者则是指基于非法占有之意图,擅自将受托代管的他人物品、遗失物或埋藏物据为己有,且数额达到了法定标准,即一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拒绝归还的行为。然而,关于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的确切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而有所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8-06
    431人看过
  • 告对方侵占罪还是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乃指在无合法依据或事后失去合法依据的情况下,通过违法手段获取并确认的因给他人造成损失所带来的利益。譬如在销售过程中多收取顾客货款,或者将捡到的遗失物品私自占有的行为皆可视为不当得利。在此类行为中,获益之人称之为受益者,而财产受损之人则称为受害者。而侵害占有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委托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进行非法占有,且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2024-04-23
    188人看过
  • 侵占罪可以构成不当得利吗
    侵占罪与不当得利属于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侵占罪不能替代或等同于不当得利这一范畴。侵占罪特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动机,通过侵吞、盗窃、欺骗等手段,将受托管理的他人财物、遗失物或者隐藏物擅自据为己有的行为。这些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并且拒绝归还才符合该罪的定义。反之,不当得利乃指受益者在取得意外收获时,无任何合法依据,给他人造成了经济损失的事实。二者在构成要件以及法律后果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从法律性质上看,侵占罪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追究;而后一种情形,即不当得利,通常属于民法范畴内的问题,受害人有权要求获益者返还不当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2024-07-25
    455人看过
  • 侵占不当得利量刑如何量刑?
    一、侵占不当得利量刑如何量刑?单纯的不当得利不会判刑。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行为,不会受到刑事处分。如果法院判决不当得利者返还钱财后,其不按照判决执行,那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执行他的财产。如果情节严重,有钱拒不还钱的,有可能要拘留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有可能要判刑。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是什么?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
    2023-04-28
    61人看过
  • 不当得利侵占罪的量刑有何标准
    不当得利通常被视为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争议事项,然而,当擅自占据他人财产的价值达到了特定额度,便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侵占罪。关于侵占罪的刑事责任,对于数额较大且拒绝归还的情形,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相应金额的罚金;若数额特别巨大或是行为人涉案过程中表现出更为严重的违法情节,则将被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进行罚金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实际司法实践中,对于“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这两个衡量标准可能因为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产生差别。因此,侵占罪的判定必须结合侵占财物的具体数额、行为人心知肚明的故意程度以及是否返还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
    2024-08-02
    326人看过
  • 不当得利不还会判刑吗,不当得利不还是否构成侵占罪
    不当得利不还不会判刑,不当得利属于民事纠纷,不当得利人拒不返还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法院也可以强制执行。不当得利不还可能会构成侵占罪,但是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额。一、不当得利不还会判刑吗不当得利不还不会判刑,因为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二、不当得利不还是否构成侵占罪如果不当得利人拒不返还不当得利,且
    2023-06-05
    138人看过
  • 不当得利可以转换为侵占罪具体法律规定
    侵占罪的对象是特殊性质的财物,即保管物、遗忘物和埋藏物,而前面所举的案例中,李戈所侵害的并非属于这三种特殊的财物。李戈与赵海之间并非保管关系。代为保管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有保管的合意,如寄存、委托暂时照看等,或者系因无因管理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
    2023-08-10
    208人看过
  • 侵占罪与不当得利有什么区别
    不当得利与侵占罪的区别: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一、什么叫侵占罪怎么正确认定侵占罪侵占罪判多长时间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的认定标准如下: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
    2023-03-06
    227人看过
  • 员工侵占财物是否是不当得利
    一、员工侵占财物是否是不当得利员工侵占财物不是不当得利,而是职务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3、
    2023-05-03
    57人看过
  •  不当得利与侵占罪:区分与理解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依据,导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需要返还;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绝归还的行为。在性质上,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责任,侵占罪属于刑事责任。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依据,导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需要返还;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绝归还的行为。2、性质上: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责任;侵占罪属于刑事责任。 不当得利和侵占罪的特点:突出两者的本质区别不当得利罪和侵占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它们的本质区别在于犯罪构成和刑罚的不同。不当得利罪是指在他人不慎遗失或者失控的情况下,自己获得利益并拒绝归还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属于一种不诚信行为,应当受到法律制裁。刑罚方面,不当得利罪的最高刑罚为2年以
    2023-08-26
    407人看过
  • 论侵占罪法律范畴的空白—不当得利
    侵占罪属于侵犯财产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既我国现行的侵占罪的法律定义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然而这样定义过于狭隘,也不能满足实际的法律需要,不符合犯罪的总体理论。这样的定义把侵犯的财产只限在了三个范畴: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埋藏物。而在实际情况中,财物不可能只表现为三种范畴,这样就无法保证这三个范畴以外的他人财物受到侵犯占用所受到的法律保护。在实践中,还有一种不当得利的情况。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由他人的损失而自己获得的利益。那么通过不当得利所获得的
    2023-06-08
    370人看过
  • 拒不返还不当得利是不是犯侵占罪
    1、拒不返还不当得利可能犯侵占罪。2、根据法律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因此侵占不当得利可能构成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4-27
    414人看过
  • 不当得利返还财产的范围,不当得利成立的条件
    一、不当得利返还财产的范围不当得利返还财产的范围,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返还不当利益请求权的标的的范围,也就是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二、不当得利成立的条件不当得利成立的条件有:1.一方受利益。具体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财产利益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2.他方受损失。这里所谓的损失,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使财产利益总额减少,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3.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具体是指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受益造成的,一方受益是他方受损的原因,受益与受损二者之间有变动的关联性。4.没有合法依据。这是不当得利构成的实质条件。不是直接根据法律或者根据民事法律行为取得利益的,其取得利益就是没有合法根据的,也就是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该得利即为不正当的。三、不当得利的
    2023-06-27
    247人看过
  • 不当得利多久不归还可以判侵占罪
    一、不当得利多久不归还可以判侵占罪1、不当得利不属于犯罪行为,所以是返还不当得利不构成侵占罪的,如果不返还不当得利的,可以向法院起诉。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二、不当得利与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2、性质上: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责任;侵占罪属于刑事责任;3、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
    2023-05-09
    19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不当得利转化成侵占罪该如何转化呢?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25
      侵占罪的对象是特殊性质的财物,即保管物、遗忘物和埋藏物,而前面所举的案例中,李戈所侵害的并非属于这三种特殊的财物。李戈与赵海之间并非保管关系。代为保管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有保管的合意,如寄存、委托暂时照看等,或者系因无因管理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很显然,案例中的赵海与李戈之间并不存在代为保管的关系。其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并非“数额”,而是要看本案是否符合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民法典》中并未规定“不当
    • 职务侵占不当得利构成要件是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7
      所谓“主管”,是指批准、调拨、安排使用或以其他方式支配在自己主管的单位的财物的职权,这主要是指单位领导层的职权;所谓“经管”,是指对单位财物的保管和管理的职权,例如单位的会计、出纳等都是具有一定的管理单位财物的职权;所谓“经手”,是指因执行职务而领取、使用、支配单位的财物等权利,如采购员在采购中经手单位的货款和物资,单位工作人员被指派出差而经手差旅费等。
    • 侵占货款不当得利怎么写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1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 侵占犯是不当得利的行为还是侵占犯的行为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5
      1、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的行为,不当得利本身只是一个民事问题。不当得利有返还的义务,如果不当得利人拒不返还不当得利,且数额较大时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不当得利是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
    •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有哪些,不当得利的条件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3-11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2、一方受到损失。仅仅有一方受到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 3、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 4、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称为“没有合法根据”。无法律上的根据是指缺乏受利益的法律上的原因。 以上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