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
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报销比例如何?
由于各地规定不同,本文以北京为例进行说明。
【备注】
1、起付标准: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均为650元;
2、报销比例: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支付比例按医院级别分别计算;
3、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大额互助资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共30万元。
-
医保能报销哪些疾病,哪些疾病不能报销
332人看过
-
农村医疗保险哪些能报销?哪些不能报销
491人看过
-
农村医保报销包括哪些,哪些农村医保不能报销
174人看过
-
医保哪些项目不能报销
145人看过
-
农村医保能报销哪些
305人看过
-
医保不能报销的范围有哪些
455人看过
-
医保哪些不能报销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10一般情况,以下费用不能报销:第一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第二类各种美容、健美项目、医疗鉴定等;第三类是诊疗设备及医有用材料类;第四类是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第五类是各种不育(孕)症等诊疗项目。
-
医保哪些情况不能报销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09【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生
-
哪些药物不能医保报销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6基本医疗保险不可报销的药物: (一)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二)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三)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四)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五)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六)劳动保障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对于《药品目录》的“乙类目录”中易被滥用、毒副作用大的药品,按临床适应症、病种
-
补充医保有哪些不能报销?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3不报类型: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所致伤病的; 4、、意外伤害、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支付范围的; 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
医保不能报销的药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3基本医疗保险不可报销的药物: (一)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二)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三)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四)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五)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六)劳动保障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对于《药品目录》的“乙类目录”中易被滥用、毒副作用大的药品,按临床适应症、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