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怀孕了可以离婚。在结婚的任何时候都可以和丈夫离婚的,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但是对于怀孕期间的女性,一般只有女方才可以提起诉讼离婚,男方不是特殊情况不可以。
再婚女人
女人再婚为何难
张三离婚了,李四也离婚了。离婚率越来越高,连同学、同事见面打招呼都变了话题。过去见面人们问的最多的是:你吃饭了吗?后来发展了人们见面就问:你搬家了吗?现在见了面常常会有人问:听说你离婚了是吗?在网上也经常可以看到:[单身女人]、[中途下车]、[孤独燕]等等从这些就可以看出离婚率高了,单身女人多了。单身女人再嫁就成了一个社会问题,就成了一个大难题。好多单身女人,离婚十几年了如今还是孤身一人。她们独自一人,含辛茹苦把孩子带大了,有的孩子都工作了,有的孩子都结婚了,但她们自己却还是单身一人,忍受着孤独和寂寞。她们在不断的寻觅,她们渴望幸福,一次一次跑婚介所,亲朋好友也帮忙,但带给他们的总是一次次失望。女人再婚为什么难?难在哪里呢?
我想女人再婚首先难在观念上。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出流。几千年形成的价值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显得更加突出。许多人离婚后,有了重新选择的机会,总想找一个在各方面,都好于前夫的男人。要找一个比前夫强的男人是大多数再婚女人的目标。有了这个目标在选择上就受到了局限,可供选择的人就很少了。好容易找到一个在工作、地位、收入等方面差不多的人,在接触时再用前夫的性格、脾气、勤奋、体贴等优点去和现在的对象的缺点去比,感觉还是不如前夫好。比来比去很难找到如意郎君,想找一个在各方面都超过前夫男人很难。
再就是很难逾越心理上的障碍。很多女人的一次婚姻是不幸的是失败的,他们从苦海中走出来,面对新的选择,仍有恐惧心理,谈的很多,见的很多,看谁都不可靠,看谁都不可信,总担心自己才出了虎口再进了狼窝,迟迟下不了决心,一次次错过了机会。
金钱、财产是再婚的又一难题,再婚必然要涉及到金钱的保管和财产的重组问题,由于观念和心理的因素及子女的抚养等原因,再婚夫妻双方往往都会有私心。一次婚姻大都是由一个人管钱,另一个可以一把交,可以从不过问钱的事。再婚就很难做到这一点,由于各自有各自的子女,都怕自己的孩子吃亏,各自手里都会留点钱。双方很难做到以诚相待,思想很难统一。很多再婚者无奈的选择了AA制,各人挣钱个人花,一家人不象一家人。怎么管钱由谁管钱,很难达成统一。在财产方面特别是房产的处置上也有很大分歧和难度,各自的房产大都希望留给自己的子女,有的女士找的对象房产比自己的少就会有顾虑。同样男士在选择女友时也担心自己的财产被对方的子女继承,在择偶时往往不愿选择带男孩的对象。
子女也是再婚的一个障碍,好多再婚女人,再婚选择对象时,大都要征求子女的意见。再婚女人自己选个中意的对象就很难,同时再被子女也能看好就更难了,很多离婚的女子不愿伤孩子的心,怕孩子为难,迟迟不肯找。想找也很难找到都如意的,最后只能是迟迟找不到。
男女比例失调,女多男少也是女人再嫁的困难所在。我国总人口的男女比例相差不大,但有调查说:29岁——35岁之间的男女比例是35100,而这个年龄段又是离婚率比较高的年龄段,这就给男人们增加了可选择性,给女人的再婚增加了难度。
再就是户口变的越来越不重要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基本上没什么区别了,有的地方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有的地方按居住地确定户口,户口的迁移和落户很简单了。大量的农村女青年进城务工,进城找对象,她们为了改变命运追求幸福,甘愿找比自己大一点的男士为伴。她们没子女、没婚史、思想单纯、年轻漂亮更受男人们的青睐。常可以看到四十岁的男士找了二十几岁的大姑娘。农村进城女青年是再婚女人强大的竞争群体。给再婚女人再婚增加了更大的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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