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税收征管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09:10:12 447 人看过

税收征管法是指调整税收征收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税收征管法律、国家权力机关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税收征管行政法规和有关税收征管的规章制度等。

税收征管法的适用范围

《税收征管法》只适用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就现行有效税种而言,具体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现已暂停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筵席税、屠宰税、证券交易税等征收管理。但是,中国同外国缔结的有关税收的条约、协定同该法有不同规定的,则依照有关条约、协定的规定办理。

第一百一十二条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的征收管理,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关于由海关负责征收的关税以及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税收征管法的实施

1、明确了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地税机关的执法主体地位。《税收征管法》第5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中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2、强调税务机关是专门负责税务行政执法的唯一合法主体。《税收征管法》第29条规定: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第53条第2款规定:对审计机关、财政机关依法查出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有关机关的决定、意见书,依法将应收的税款、滞纳金按照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并将结果及时回复有关机关。

3、规定税收执法主体的范围。《税收征管法》第14条对税务机关的表述为: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设立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其中,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

4、明确了内部专业机构职能分离的原则。《税收征管法》第11条规定: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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