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鉴定需要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6:06:11 75 人看过

第一个要注意的是在这个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鉴定中的一个司法鉴定的时间有效期的问题。这个指的是现在我们国家对于这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司法鉴定是以现在工程的状况来评判这个工程的质量的,但是呢这个建筑工程的质量

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的,毕竟万事万物都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这个建筑工程当然也不例外。那么我们换句话来说,也就是说这个建筑工程现在的状况被相关机构判定为不合格,并不代表这个建筑工程在施工的时候是不合格的,那么这样就会造成一个无法判断的情况,相关的工作人员也就无法判断建筑工程施工时候的一个质量情况,那么有什么解决的办法没有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对于这个问题的最好解决方式就是,给这个建筑工地定一个保修期,根据这个保修期来鉴定质量问题,就相当于一件物品一样,在生活中我们如果买一样家电,这个家电肯定是有保修期的,只要是在这个保修期范围内都是可以拿去维修的。那么对于这个工程来说,这个保修期是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如果这个建筑工程在这个保修期内出现了质量问题,那么相关人员就可以按照工程质量的一个验收评判标准来进行判定,就不会出现向上述情况说的因为时间的原因而导致了工程施工无法判断的情况。

第二个是这个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的司法鉴定和这个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施工质量的演说属于检验的过程,在这个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就会对其进行抽样检查,根据这个抽样检查的结果来判定这个工程的整体质量,但是这个司法鉴定是对于现在的状态进行一个验收检查,司法鉴定是不会在施工的过程中就开始鉴定检查的。那么对于这个施工质量检测这个方式,是有一定的弊端的,比如说这个是抽样检查,那么这个检查的方式和手段有一定的限制,并且工程中的很多检查的项目事后都没有办法再进行第二次检验,所以在这个检查鉴定的时候,委托方就应该事先知道这个方式鉴定的弊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7: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相关文章
  •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及时查处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号)和《铁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第3号)。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铁道部投资或者合资新建、改建(扩建)的铁路项目。地方政府投资建设的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可参照执行。第三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因施工责任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需要返工、加固,或者造成死亡、财产损失,或者对铁路交通安全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第四条铁路建设中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致人死亡的,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第五条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依法进行。第六条铁道部负责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就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向
    2023-05-02
    194人看过
  • 房屋质量鉴定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找哪些机构
    房屋质量鉴定通知书:1。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房屋安全鉴定(一)房屋结构的拆除、改造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负责,房屋建筑上设置高层物体、搁架物体或悬挂物体的楼顶明显增加房屋荷载或设置广告牌,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允许装修。确需装修的,应当先对房屋进行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修。(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房屋结构拆除改造、房屋荷载明显增加的,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四)原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五)发生自然灾害、爆炸、火灾等危及房屋安全的事故,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6)对于有桩基、地下建筑物、构筑物
    2023-05-07
    478人看过
  • 工程建设质量事故处理知识问答
    十八、何谓质量事故?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哪几类?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大质量事故。十九、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一)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并实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二)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备案。(三)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定后实施。(四)特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
    2023-06-07
    131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的界定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为4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类标准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同时经2007年9月18日第138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建设部颁布第161号部长令,决定废止《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1989年9月30日发布);.《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1991年7月9日发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1991年12月5日发布)等7个部令;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事故类别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
    2023-05-01
    473人看过
  • 申请工程建设许可证的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二)、需提交的资料: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8、资金证明(原件);9、质量监督委托书;10、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13、施工组织设计(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册);14、项目经理证及项目经理手册、联系电话;15、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原件);1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
    2023-07-05
    386人看过
  •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规定对工程建设有何影响?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规定: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几级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摘自《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号的附件)第一条工程质量事故,系指由于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下述时限内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1、道路工程:现场监理鉴认至工程项
    2023-07-03
    178人看过
  • 如何进行工程质量事故鉴定
    鉴定工程质量事故的方法是:1、交由法定部门进行司法鉴定;2、根据工程合同中约定的鉴定单位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鉴定;3、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鉴定部门进行鉴定。一、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1、事故报告发生质量事故后,项目法人必须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主管部门接事故报告后,按照管理权限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事故调查发生质量事故,要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成员由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确定并实行回避制度。3、工程处理发生质量事故,必须针对事故原因提出工程处理方案,经有关单位审定后实施。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并实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二、工伤骨折多久做伤残鉴定工伤骨折后三个月就可以做伤残鉴定。按照相关规定,做伤残鉴定时必须等到病情稳定,骨折情况痊愈后才可以做。在实务
    2023-04-04
    102人看过
  • 建设工程工程医疗事故鉴定能找谁
    医疗事故鉴定一般找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方医学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鉴定。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通常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等三类。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严重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一般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犹如“多发病”一样,故称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影响较大、损失较大的质
    2023-08-05
    128人看过
  • 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和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规范工程建设秩序,明确建筑工程质量责任,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保证鉴定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公正性,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新建、已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及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质量鉴定是指鉴定机构受有关单位或个人委托,对新建建筑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规定作出评价并出具鉴定意见的活动。第四条鉴定工作必须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保鉴定工作质量。第五条万源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房屋安全性鉴定的管理工作,委托万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组织实施。第二章鉴定范围第六条下列情况应进行建筑工程质量鉴定:1、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工程已开工,分部分项工程未经五方责任主体认定和质量监督的,应对分部分项工程进
    2023-04-24
    390人看过
  • 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事项包括什么?
    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因此很多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都会因为工程质量出现纠纷,要想更快的解决纠纷证明工程质量有无质量问题,就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有关部门会根据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事项对工程进行鉴定,而后出具工程质量的鉴定结果,解决双方之间的质量纠纷问题。一、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事项包括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1)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鉴定;建(构)筑物抗震鉴定;沉降观测,采光日照鉴定、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物功能评价;民房检测鉴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3)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装质量检测,道路桥梁功能性能和结构安全性能检测及维修加固鉴定(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空气
    2023-03-02
    328人看过
  • 确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标准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划分: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是什么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
    2023-07-16
    379人看过
  • 房屋质量检测要注意事项
    1、房屋质量检测的费用采取谁申请谁交费的原则,但是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提供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开发商不能提供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房屋质量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2、房屋质量检测不是所有机构都能做,购房者要找具有检测资格的机构进行。最好事先在网上寻找当地推荐的检测机构或者咨询房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看这些政府部门有没有推荐的机构,也可以咨询律师有哪些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具有法律效力。3、房屋质量检是房屋质量评定的最终方式,也是法院裁决的主要依据,购房者要让检测机构出具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一、拆迁安置房质量不过关怎么办?如何维权?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其他一般质量问题。针对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要采取正确维权方式。2、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
    2023-06-23
    232人看过
  • 工程资质转让要注意哪些事项
    1、在达成转让协议之前,受让方对转让公司进行全面检查,调查转让公司是否有负债,纠纷、工程事故等。2、明确调查结果,协商转让价格,双方达成协议,确定书面合同。3、合同签订后,股权将转让给受让人。4、执行营业执照,变更公司帐号、税号等。5、变更建筑资质证书和安全许可证,完成初始转让过程后,受让人参与相应的施工活动。一、房屋建筑工程资质等级标准特级考核的内容有哪些1、企业资信能力其中企业资信能力主要包括为:中国建筑企业的企业注册资金为3亿以上,并且建筑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2、管理人员要求管理人员的主要要求: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并且需要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3、科技进步水平建筑企业的科技水平包括: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还有建筑企业内部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
    2023-03-26
    163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鉴定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主要内容有: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1、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鉴定;建(构)筑物抗震鉴定;沉降观测,采光日照鉴定、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物功能评价;民房检测鉴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3、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装质量检测,道路桥梁功能性能和结构安全性能检测及维修加固鉴定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空气成分鉴定、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鉴定、噪声与振动鉴定、电磁辐射鉴定、遮光污染等鉴定.二、建筑热工及设备系统检测鉴定建筑热工(节能)检测;建筑设备(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及防雷)系统、锅炉房系统、冷库系统、厂房净化系统安装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小区供热系统、小区排水
    2023-06-03
    308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施工
    相关咨询
    • 设备的质量鉴定注意事项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02
      包装和运输设备。设备的包装和运输是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之一。设备制造商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包装和运输。加工安装现场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防止设备变形、腐蚀和损坏。《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造成损害的缺陷不存在;(三)产品投入流通时,科技水平无法发现缺陷。销售人员承担推定过错的责任表现为: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和他人财
    • 2022年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5
      合同纠纷一般情况下是由一般规定的法院进行管辖的,但是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中,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做出了特殊规定,根据特殊规定优先于一般规定的原则,优先适用于特殊规定。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共同来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唐小五律师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下列几种管辖: 1、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2、地域管辖;
    • 建筑工程款纠纷诉讼注意事项(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注意事项)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02
      为大家提供的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注意事项:从司法解释的内容看,对于一方提交的结算文件的效力非常明确,即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文件只有在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条件下才能作为结算依据,产生按单方报价结算的后果。如果双方对此没有明确约定,则单方报价的结算文件不得作为结算依据。我们认为,适用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前提应当满足三个条件: (1)要有明确约定。即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发包人审核竣工结算期限,且在该期限没有答
    • 工程质量事故验收要注意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28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本节所指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是指技术处理方案,其目的是消除质量隐患,以达到建筑物的安全可靠和正常使用各项功能及寿命要求,并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其一般处理原则是:正确确定事故性质,是表面性还是实质性、是结构性还是一般性、是迫切性还是可缓性;正确确定处理范围,除直接发生部位,还应检查处理事故相邻影响作用范围的结构部位或构件。其处理基本要求是: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
    • 设计单位需要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2
      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