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政诉讼证据无效?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9 15:30:46 395 人看过

一、哪些行政诉讼的证据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此规定笼统的说明了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算有效证据,目前并没有法律法规说明具体哪些算作无效证据,由审判的人民法院自行商量是否采纳,如对结果不服可要求复议。

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书证。

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

(二)物证。

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如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的药品等。

(三)视听材料。

是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的事实材料。如用录音机录制的音响、语言;用录像机录取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等。视听资料可以由当事人提供,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索取或复制。

(四)证人证言。

是指证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制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除了精神或生理上有缺陷而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和案件的诉讼代理人不能做为案件的证人外,任何公民和组织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做证一般应亲自出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后可以用书面证言的形式作证。

(五)当事人的陈述。

是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叙述。由于行政争议就是在当事人之间进行的,所以他们最了解争议的事实。当事人的陈述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线索,应当加以重视。但是,由于行政争议直接涉及到当事人双方的利害关系,所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客观地对待,注意是否有片面和虚假的部分。当事人的陈述只有和本案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综合研究审查,才能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六)鉴定结论。

是指人民法院指定的专门机关对行政案件中出现的专门性问题,通过技术鉴定作出的结论。由于行政案件涉及许多专业技术管理领域,所以鉴定结论是行政诉讼中运用的极为广泛的一种证据。如卫生监督机构对药品质量的检验证书。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现场或者对不能、不便拿到人民法院的物证,就地进行分析、检验、勘查后作出的记录。它是客观事物的书面反映、是保全原始证据的一种证据形式。勘验笔录常常用于涉及房产、土地、山林、环保管理等方面的行政纠纷。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现场当场实施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决定所做的现场情况的笔录。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行政诉讼证据无效,我国《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据的有效形式包括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您在进行行政诉讼时,应切实的落实好您证据的有效性再进行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五章 证 据  第四十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n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n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证据无效分析的原则
    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应当认定证据无效的情况有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的证据;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符合证据种类的证据;伪造的证据;虚假的证人证言等。一、婚外情证据是否有期限婚外情证据没有期限。目前,法律婚外情证据没有期限,只要证据来源真实合法,就一直有效。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记录。证据必须核实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由什么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构成有:1、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3、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
    2023-06-21
    304人看过
  •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法律规定刑事诉讼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指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证据种类有以下几种:(一)书证。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者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比如,书信、文件、票据、合同等。(二)物证。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物品。比如,质量不合格的家具、被撞坏的汽车等。(三)视听资料。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材料。比如,用录音机录制的当事人的谈话,用录像机录制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和资料等。视听资料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入证据领域的。(四)证人证言。指证人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证人所作的陈述,既可以是亲自听到、看到的,也可以是从其他人、其他地方间接得知的。(五)当事人陈述。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陈
    2023-04-20
    441人看过
  • 法律法规可以作行政诉讼证据吗
    证据是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法律法规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证据。行政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主要证据和次要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本证和反证等。《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根据证据的来源和表现形式,将其分为以下七类: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
    2023-06-13
    13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有哪些规定行政诉讼中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有11条: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重大复杂的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些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的行政案件。第十九条不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因房地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
    2023-08-08
    384人看过
  • 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有时效吗
    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有时效规定的。行政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种规定: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3-16
    173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取证民事诉讼质证的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取证规定是,行政诉讼中,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民事诉讼质证规定是,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被告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四十七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
    2023-03-16
    362人看过
  • 行政复议法律上规定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行政复议之后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十五日,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则从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一、提供事故认定书可否申请行政诉讼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行政拘留多长时间才可以复议行政拘留可以复议期限为知道该行政的具体之日起60天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
    2023-04-02
    234人看过
  • 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怎样的
    我国《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包括: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等。新行政诉讼法主要修改了什么(一)扩大受案范围,加强权利保护。如,将行政协议纳入受案范围,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属于受案范围。(二)保障诉权,畅通行政案件受理渠道。如,专门规定了保障起诉权利的条款,强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实行立案登记制。(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如,有关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规定、民事争议一并审理、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有限调解等。(四)优化管辖制度,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
    2023-07-31
    169人看过
  • 行政官司怎样规定诉讼时效的
    一、行政官司怎样规定诉讼时效的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因不同的案件和不同的起诉方式而不同,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起诉的,时效为十五日。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
    2023-06-06
    483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制度有哪些基本规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第三十五条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第三十六条 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第三十七条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
    2023-02-24
    113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由规定是哪些分类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案由分为三大类,即:作为类、不作为类及行政赔偿类。一、医疗事故鉴定等级下面呢我将针对现行医疗事故的鉴定等级问题,为大家做简单介绍。目前我国对于医疗事故鉴定的分级标准主要是依据2002年发布并开始试行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该规章根据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同后果,将医疗事故分为一级到四级四个大类标准。其中,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为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为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是三级医疗事故,而四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属于兜底性的标准规定。每一项大类标准下还分为甲、乙、丙等各等级,并有相应的列举式规定。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该标准划分出的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是与伤残等级一至十级相对应的。二、医疗事故等级鉴定标准是
    2023-03-28
    49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律依据是否属于证据
    一、行政诉讼法律依据是否属于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行政诉讼法律依据是运用证明特定相对人法律行为或事实的材料。而行政诉讼证据是在行政诉讼中能够证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一切事实和材料。两者在性质、目的、范围、证明对象、调查取证的阶段等方面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二、行政诉讼的证据审核认定证据的审核认定,是指法官在听取当事人对证据的说明、对质和辨认后,对证据作出的采信与否的认定。证据审核认定的内容是:(1)审核认定证据的真实性。(2)审核认定证据的关联性。(3)审核认定证据的合法性。2.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以下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2)以偷拍
    2023-06-02
    386人看过
  • 民事行政诉讼无效的诉讼时效有哪些?
    在行政诉讼中,没有诉讼时效的概念,准确的表述应该是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确认行政行为无效是否受到起诉期限的限制。各国通行的规定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如日本、台湾省等。新《行政诉讼法》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全国法官培训中也认为,无效行政行为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在2018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颁布之前,我国法律没有相关规定,行政诉讼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只是法律讨论和个别法官的个性化判例。2018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94条基本确立了行政无效不受起诉期限限制的原则。但解释第125条又作出了特别规定,即对2015年5月1日前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民事行政诉讼的申诉范围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
    2023-08-07
    255人看过
  •  探讨行政诉讼中证据无效的情形
    根据行政诉讼法,以下内容被视为证据无效:1. 书证;2. 物证;3. 视听资料;4. 证人证言;5. 当事人陈述;6. 鉴定结论;7. 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根据行政诉讼法,以下内容被视为证据无效: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5、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6、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7、勘验笔录、现
    2023-11-20
    39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法证据无效公司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此规定笼统的说明了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算有效证据,目前并没有法律法规说明具体哪些算作无效证据,由审判的人民法院自行商量是否采纳,如对结果不服可要求复议。这就是行政诉讼法证据无效的情况,请你参照。
    •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与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3
      证据顾名思义是指证明事实的根据。凡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可分为七类,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按照证据的属性又可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本证与反证等。正确认识证据“三性”,确立科学证据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围绕
    • 行政诉讼法证据无效的情况分析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09
      行政诉讼法证据无效的情况包含; 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 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 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
    • 行政诉讼证据的举证规则是怎样的,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07
      行政诉讼证据的举证规则为被告对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以及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必须“先取证,后裁决”,奉行“证据在先”原则等。
    • 行政诉讼鉴定证据如何认定,法律有哪些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24
      行政诉讼鉴定证据的认定:各种证据只有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做为定案的根据。要具备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证据的关联性和合法性在审查通过之后,法庭应进一步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关于行政诉讼鉴定证据如何认定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