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概念及其构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1:12:07 50 人看过

什么是侮辱罪?其构成要件有哪些?本文主要从概念和构成两个方面介绍了侮辱罪。

Normal07.8磅02falsefalsefalse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StyleDefinitions*/table.MsoNormalTable{mso-style-name:普通表格;mso-tstyle-rowband-size:0;mso-tstyle-colband-size:0;mso-style-noshow:yes;mso-style-parent:"";mso-padding-alt:0cm5.4pt0cm5.4pt;mso-para-margin:0cm;mso-para-margin-bottom:.0001pt;mso-pagination:widow-orphan;font-size:10.0pt;font-family:"TimesNewRoman";mso-fareast-font-family:"TimesNewRoman";mso-ansi-langage:#0400;mso-fareast-langage:#0400;mso-bidi-langage:#0400;}

一、侮辱罪概念及其构成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侮辱罪客体要件

侮辱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所谓人格尊严,是指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或他人的人格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认识和尊重。所谓名誉,是指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望声誉,是一个公民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所谓名誉权,是指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

侮辱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本法第299条之规定,应以侮辱国旗、国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侮辱罪客观要件

侮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侮辱他人的行为。行为的主要手段有:(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而不是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则应以伤害罪论处。(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2)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因为只有第三者在场,才能使被害人的外部名誉受到破坏。

3)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在大庭广众之中进行无特定对象的谩骂,不构成侮辱罪。死者不能成为侮辱罪的侮辱对象,但如果行为人表面上侮辱死者,实际上是侮辱死者家属的,则应认定为侮辱罪。

4)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侮辱罪。虽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只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形,如强令被害人当众爬过自己的跨下;当众撕光被害人衣服;给被害人抹黑脸、挂破鞋、带绿帽强拉游街示众;当众胁迫被害人吞食或向其身上泼洒粪便等污秽之物;当从胁迫被害人与尸体进行接吻、手淫等猥亵行为;因公然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者自杀身亡;多次侮辱他人,使其人格、名誉受到极大损害;对执行公务的人员、妇女甚至外宾进行侮辱,造成恶劣的影响;等等。

3、侮辱罪主体要件

侮辱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侮辱罪。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构成侮辱罪主体。对于以期刊杂志刊登侮辱、诽谤他人文章的,根据新闻出版署1988年11月24日发布的《期刊管理暂行条例》第5条、第36条规定,任何期刊凡违反本规定,刊登侮辱、诽谤他人的内容的,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区别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收入;停止出售;没收或销毁违法期刊;定期停刊;停业整顿;撤销登记等行政处罚。

4、侮辱罪主观要件

侮辱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侮辱罪。

刑法对每种罪名都做了详细的定义和规定,并进行了刑法罪名解读,本文主要对刑法中的罪名解读进行了介绍。

减刑裁定的管辖,是指减刑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规定。

依据刑法的规定,减刑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刑罚的执行机关是监狱(管制、拘役、宣告缓刑假释的由公安机关执行),罪犯在监狱执行刑罚期间,具备了“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或者具备了重大立功表现的规定之一,执行机关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整理核实证据,提出减刑建议,报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依照规定组成合议庭对执行机关上报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确认其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裁定予以减刑,这是人民法院的一项刑事执法活动,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裁定,不得减刑。

被判管制、拘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具备法定减刑条件的,由公安机关整理核实证据,提出减刑建议,报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裁定减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19: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概念及其构成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二)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所谓聚众是指纠集多人实施犯罪行为,一般应当是纠集3人以上,有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有积极实施犯罪活动,行动特别卖力,情节比较严重的积极参加者,在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过程中,有时还会有受蒙蔽的群众,被威胁的一般违法者、围观者、起哄者,纠集3人以上是指包括聚首和积极参加者在内3人以上。如果是一人或
    2023-03-12
    231人看过
  •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概念及其犯罪构成
    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杖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客体为身体即自然人的躯体,包括四肢、五官及毛发、指甲等。假肢、假牙等已构成肢体不可分离的一总分,亦应属于身体,但可以自由装卸的则不属于身体。(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伴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认定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需要注意两点:其一,构成过失重伤罪,法律不仅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他人实际的伤害结果而且要求这种伤害只有达到重伤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如果过失致人轻伤,则不构成犯罪,行为人只承担此事赔偿责任。这也是本罪和故意伤害罪的重要区别之一,对重伤的认定,应当依照刑法第95条的规定,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比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它标准》,由法医正确地加以鉴定。过失重伤罪的鉴
    2023-04-12
    110人看过
  • 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概念及其构成
    1.走私淫秽物品罪,是指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境的行为。2.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3.本罪的犯罪对象为淫秽物品,所谓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一、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1、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1)制作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2)制作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
    2023-03-19
    116人看过
  • 侮辱妇女罪和侮辱罪的区别及其界定方式
    侮辱妇女罪与侮辱罪的区别是:1、对象情况不同,侮辱妇女罪以不特定妇女为对象,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对象实施的;2、目的动机不同,侮辱妇女罪对妇女的侮辱是寻求精神刺激,侮辱罪中对妇女的侮辱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低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侮辱罪和诽谤罪的区别是什么侮辱罪和诽谤罪的区别有:1、侮辱罪是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诽谤罪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2、前者是公然进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而后者只能以言语、文字方式来进行的;3、前者不需要有捏造事实的过程,只要有公然侮辱的行为。而后者必须有捏造他人事实,并公开扩散两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公民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
    2023-07-07
    247人看过
  • 保险欺诈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1、侵犯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3、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之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是什么?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其构成要件是:1、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犯罪活动整体;2、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与发生的犯罪结果都构成因果关系;3、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2023-07-14
    58人看过
  • 一般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
    一、一般累犯构成条件是什么(一)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前罪是过失犯罪,或者后罪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均为过失犯罪的情况,均不能构成累犯。(二)前罪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后罪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指根据案件事实和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和其他情节,实际上应当对犯罪分子所犯后罪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三)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所谓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附加刑是否执行完毕,不影响累犯的认定。所谓赦免,单指特赦而言。因为大赦一般既免其罪又免其刑。经过大赦的犯罪,一般不在视为前科。而且,我国宪法规定的赦免方式只有特赦。构成累犯必须是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如果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期间,则不构成累犯,应当依照刑法规定予以数罪并罚。二、累犯是不是会加重处罚有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
    2023-04-12
    242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的概念及其构成以及定罪和处罚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犯本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一、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要被判多久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
    2023-04-02
    436人看过
  •  行政责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
    该段内容讲述了行政责任的构成要素,包括存在行政违法行为、行政主体具有行政责任能力以及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存在主观过错。其中,存在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责任的前提,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存在主观过错则是行政责任产生的必要条件。而行政主体具有行政责任能力则是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前提条件。综上所述,行政责任的构成要素包括存在行政违法行为、行政主体具有行政责任能力和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存在主观过错。行政责任的构成要素包括:1.存在行政违法行为。行政违法是行政责任的前提,如果行为主体的行为尚未构成行政违法,行政责任就没法产生。2、行政责任主体具有行政责任能力。3、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存在主观过错。 行 政 责 任 构 成 要 素 : 责 任 主 体 、 主 观 过 错 、 违 法 行 为行政责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导致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受到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根
    2023-09-03
    489人看过
  • 侮辱国旗、国徽罪的概念是什么?
    一、侮辱国旗、国徽罪的概念是什么?侮辱国旗国徽罪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指在公共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行为。二、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其主观上是否具有故意。本罪是故意犯罪,并具有使国旗、国徽受辱的目的,因而如果是因意外事件或出于过失而使国旗、国徽在客观上受辱的不构成犯罪。如上所述,如果是出于间接故意的也不构成本罪。2、其行为是否达到一定的危害程度。如果从侮辱国旗、国徽行为的手段、动机、后果、次数、侮辱国旗、国徽的数量等方面综合考虑,认为属于情节较轻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就不构成犯罪。3、对于聚众侮辱国旗、国徽构成犯罪的,一般应当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对于其他被胁迫参加者或一般的围观人员可酌情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不应以犯罪论处。(二)本罪与实施其他犯罪行为而触犯本罪罪名的界限如行为人出于占有目的而拆走国旗、国
    2023-04-13
    316人看过
  •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是指军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挠军队指挥人员、值班人员、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指挥和值班、值勤秩序。我军是高度集中统一的武装集团,军队的指挥工作和值班、值勤制度对于军队保持高度的集中统一,维护正常的内部秩序,保证自身安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担负着特殊的职责,责任重大。如果他们正常履行职责的活动受到严重干扰,将导致部队指挥失控,内部秩序混乱,难以完成作战、战备、训练及其他各项任务。因此,对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履行职责的活动必须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如《内务条令》第195条规定了警卫人员要提高警惕,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首长、机关、部队和装备、物资、重要军事设施的安全,防止遭受袭击和破坏。同时在第199条还明文规定卫兵不容侵犯。一切人员必须执行卫兵按照卫兵勤务规定所提出的要求。以暴力、威胁方法
    2023-03-03
    329人看过
  •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构成及其概念
    (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具有一定身份的特殊主体。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1)资产评估师。公司成立的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为自己股款的,其在公司中的所持股份数额,应由资产评估师作出评估,并拿出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2)注册会计帅。公司成立的发起人应当一次性地按所认股份的数额缴足股金,并由章程规定或者事先约定的银行或其他金融单位出具收款单据;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应有足够的注册资本,对于发起人认购股金及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情况,注册会计师应该认真核实有关帐目,加以验证,出具有关证明材料。(3)审计师。审计师代表国家依法对即将成立的公司金融状况进行审计,其中包括对股份制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当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会变动情况表、连续二年的经营情况表等依法进行审查,对虚假的,能够使认购股票的法人或公众股民遭受重
    2023-06-09
    435人看过
  • 侮辱怎么认定就构成侮辱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侮辱他人的,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须公开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程度,构成犯罪,立案追究。????????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本罪的对象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侮辱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构成侮辱罪。公开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本法第二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以侮辱国旗、国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客观上,他们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侮辱罪的量刑1、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
    2023-08-07
    234人看过
  •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一、什么是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投毒罪改名为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成过失投毒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中毒,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二、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引起中毒,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构成本罪,必须实施引起中毒,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把喷过敌敌畏的蔬菜未冲洗净,到集市出卖,致购食者多人中毒;误将毒药投入饲料中,致使大量牲畜食后中毒等。在日常生活中有的把装过农药的口袋与粮食口袋混杂在一起,把瓶装敌敌畏与瓶装食油放在一起,因不慎误用农药口袋装粮食,误用敌敌畏炒菜,以致造成多人中毒死亡的严重后果,就构成过失投毒罪。如果没有引起中毒的行为表现,或者致人中毒的行为并不危害公共安全,均不
    2023-04-13
    437人看过
  • 偷税罪的概念及构成吗?
    1、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2、偷税罪的构成要件(1)偷税罪客体要件偷税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税收管理制度是国家各种税收和税款征收办法的总称,包括征收对象、税率、纳税期限、征收管理体制等内容,任何应税产品不纳税,不按规定的税率、纳税期限纳税以及违反税收管理体制等行为,都是对我国税收管理制度的侵犯。(2)偷税罪客观要件偷税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的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3)偷税罪主体要件偷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2023-02-28
    30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人格侮辱的概念及其法律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5-01-18
      人格侮辱是指通过诽谤、辱骂、污名化等言语或行为,对他人造成较严重的伤害,使其感受到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对其精神和心理造成创伤的言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了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还享有基于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
    • 窝藏、包庇罪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概念及其构成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使司法
    • 侮辱人格罪怎么概念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2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侮辱罪客观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会造成败坏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主体
    • 侮辱罪的概念和特征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6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性质是侵犯他人的名誉。本罪的基本特征如下: 1.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 (1)必 须有败坏他人名誉的侮辱行为。侮辱,是指对他人予以轻蔑的价值判断的表示。侮辱方式可以分为三种:一是暴力侮辱。这里的暴力是指使用强力败坏他人的名誉。二是言词侮辱。表现为使用言词对被害人进行戏弄、诋毁、谩骂,使其当众出
    •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概念与构成特征,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特征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7
      (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概念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2、犯罪客观方面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3、犯罪主体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