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前景怎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15:04:03 350 人看过

目前,**巴巴集团的“余额宝”堪称互联网金融产品里的典范。2013年6月,支付宝推出了“余额宝”的业务,即支付宝客户可将其支付宝账户余额转入余额宝内获取收益,且可随时将余额宝内的资金转出到支付宝用于互联网消费。其实质是将基金公司的直销系统内置到支付宝网站中,用户将资金转入余额宝是进行货币基金的购买,支付宝和基金公司通过系统对接为用户完成基金开户、基金购买等过程,而用户如果选择使用余额宝内的资金进行购物支付,则相当于赎回货币基金,余额宝的收益不是利息,而是用户购买货币基金的投资收益。余额宝上线十几天之后,客户数量就突破了250万,累计申购投资额超过66亿元。在“余额宝效应”的影响之下,一些基金公司和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一系列类似余额宝的理财产品,纷纷来抢占互联网金融市场,其中天天基金的“活期宝”推出23日累计销售16.48亿元,日均销售7000万。

互联网金融产品存在那些风险

1、技术导致的资金安全风险;

互联网金融产品依托发达的计算机网络开展,相应的风险控制需由电脑程序和软件系统完成。因此,计算机网络技术是否安全与互联网金融产品能否有序运行密切相关,计算机网络技术也成为互联网金融最重要的技术风险。互联网传输故障、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等因素,会使支持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计算机系统面临瘫痪的技术风险。以往银行网站遭遇黑客袭击、个人金融信息被盗取的事情并不少见,而互联网金融本身就是以技术为支撑,如果技术不过关,网贷平台遭攻击,那么,互联网金融的资金安全和正常运作就会受到影响,还会影响到投资人的信心。就今年8月,上海及北京的两名用户先后发现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出现了若干笔不明交易,余额宝里的钱被转到支付宝后又被转到了另一个陌生账户中,这使得用于受到了较大的损失。

2、虚拟金融服务引起的操作风险;

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操作风险可能来源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安全系统,也可能是因为交易主体操作失误。从互联网金融的安全系统来看,操作风险涉及互联网金融账户的授权使用、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风险管理系统、从事互联网金融产品业务的机构与客户的信息交流等,这些系统的设计缺陷都有可能引发互联网金融产品交易的操作风险。从交易主体操作失误来看,如果交易主体不了解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操作规范和要求,就有可能引起不必要的资金损失,甚至在交易过程中出现流动性不足、支付结算中断等问题。由于互联网金融服务方式的虚拟性,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经营活动打破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点限制,具有明显的地域开放性。在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交易中,安全系统失效或交易过程中的操作失误,都会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销售方或客户造成损失,甚至可能对全国乃至全球金融网络的正常运行和支付结算产生影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20: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互联网金融产品有没有监管部门
    互联网金融的有监管部门吗?有哪些?金融是比较重要的,当然也有监管部门和人员!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涉及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以及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并划分了各个互联网金融形态的监管职能部门。正式告别野蛮生长的互联网金融将有怎样的变化,监管何时才能落地,行业是否面临新一轮的洗牌,投资者又能否真正受益,一系列的变化都在等待现实中的答案。《指导意见》发布后两天,互联网金融概念股就全面爆发,内蒙君正、中科金财、上海钢联、三六五网、熊猫金控等12只分别来自征信、移动支付、p2p等基础领域的个股封死涨停板。此外,子行业的巨大成长空间也有所体现。“互联网金融是推动中国金融市场化的主要力量之一,它具有传统金融市场所不具备的活力,也蕴藏着无限的可能与机遇。”阿朋贷ceo、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互联网投资管理
    2023-05-04
    352人看过
  • “再战”互联网金融
    万分之2.5的佣金,180秒内完成开户,90秒内完成转户,7×24小时服务,券商在抢客户方面也是蛮拼的。昨日,XX证券马某在XX证券接入金融界证券通会议上对媒体表示。昨日,XX证券再次联合财经门户金融界,接入证券通,实现一账互通,3分钟内可以完成开户,90秒内完成转户。投资者通过证券通登录XX证券账户后,不仅可在金融界购买理财产品,还可以在XX证券进行股票交易。目前传统券商经纪业务佣金费率约为万分之八,而今年初,YY证券推广网上开户佣金万三。此后,国金证券联合腾讯推出佣金宝,佣金只有万2.5。3月27日,XX证券联合腾讯推出零佣通,不过一天后便因涉嫌违规而被证监会叫停。万分之八为传统券商经纪业务的基准水平,而券商布局互联网金融业务推出万2.5甚至更低的佣金费率,确有价格战之嫌。昨日,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某某对媒体表示。马某对媒体称,零佣通诞生不足24小时便夭折,根本原因在于XX
    2023-06-06
    135人看过
  • 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怎么样
    首先,要从经营理念上谋变,实现由“产品中心主义”向“客户中心主义”的转变。互联网金融之所以得以迅速发展,追根溯源还是得益于用户的满意度。新*融模式凭借互联网平台的优势,针对客户快速变化的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创新,使其比较有效地占有客户信息。故传统银行应加快转变服务意识,摒弃原有的推销式经营模式。根据客户细分,提供金融产品在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客户端定制化部署,使客户可以自主决定在诸多移动金融服务中的个性选择和灵活下载,从而最大化用户体验。其次,要从经营方式上谋变,实现传统物理营销渠道和互联网营销渠道的有机结合。商业银行可以利用互联网金融模式,深度整合互联网技术与银行核心业务,拓展服务渠道,从以往前后台分离、集约化管理模式中跳脱出来,逐步转向一体化运营,将客户营销、产品定制、风险管控、财务处理等集中到IT层面统一设计。但也应看到,传统商业银行模式在互联网时代仍具备不可替代的优势。实体银行
    2023-05-04
    233人看过
  • 互联网金融纠纷产生的原因
    第一,金融体制不合理,是金融纠纷大量发生的深层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健全和完善,但金融领域仍处在传统体制之下,弊端很多:一是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缺乏足够的权威性,且集货币稳定和商业服务于一体,所承担的责任太多。二是国有商业银行集政策性和商业性业务于一身,不承担信贷风险,既难保宏观调控任务的完成,又降低了商业性经营的收益水平。三是宏观调控机制不灵,表现为一控就死、一放就乱、乱了又控。四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极易使银行受制于地方政府,其弊端在实践中表现得非常明显:其一,使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成为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不利于发挥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作用;其二,为地方政府干预银行业务提供了方便,使一部分资金流到了产品无销路、经营效益差、资信程度低的企业,人为地增加了银行的坏账、呆账、悬账率。第二,企业效益滑坡、信用降低,是金融纠纷大规模爆
    2023-05-01
    336人看过
  • 互联网金融产品会不会受到法律规制
    一、互联网金融在法律上有缺陷吗?根据证监会的通报,支付宝在2012年已获得基金支付牌照,但是目前为止,实际上支付宝并未获得基金销售牌照。虽然在今年11月1日后,按《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淘宝网获得证监会出具的无异议函,成为互联网首家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服务,开展业务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即使是这样,其仍然是没有获得基金销售牌照的,而只能是作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服务。另外,虽然在余额宝服务协议中,支付宝强调自己提供的仅仅是资金支付渠道,不作为基金购买协议的参与方,也不对基金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但是一般人无论从其外表或本质上看余额宝其实都有借助天弘基金来实现基金的销售功能之嫌疑,即通过把天弘增利宝基金销售定义为直销,并严格按照直销来设计业务流程,从而使资金和资产的所有权在转移流动过程中不会转移给支付宝公司,并把从基金公司获得的收益作为
    2023-05-04
    91人看过
  • 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及前景:P2P替代传统存贷款业务
    随着移动通讯设备的渗透率超过正规金融机构的网点或自助设备,以及移动通讯、互联网和金融的结合,全球移动支付交易总金额预计将达到6169亿美元。在全球范围内,互联网金融已经出现了三个重要的发展趋势。1.移动支付替代传统支付业务随着移动通讯设备的渗透率超过正规金融机构的网点或自助设备,以及移动通讯、互联网和金融的结合,全球移动支付交易总金额为1059亿美元,预计未来5年将以年均42%的速度增长,将达到6169亿美元。2.P2P替代传统存贷款业务P2P其发展背景是正规金融机构一直未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而现代信息技术大幅降低了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使P2P小额信贷在商业上成为可行。通过P2P网络融资平台,借款人直接发布借款信息,出借人了解对方的身份信息、信用信息后,可以直接与借款人签署借贷合同,提供小额贷款,并能及时获知借款人的还款进度,获得投资回报。3.众筹融资替代传统证券业务众筹融资是
    2023-11-25
    253人看过
  • 互联网金融平台诈骗
    法律综合知识
    发现诈骗事实或者诈骗嫌疑人的,应当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对于利用网络、电信从事诈骗活动的,建议向举报中心进行举报,防止更多人上当受骗。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5-13
    406人看过
  • 互联网金融与票据业务
    近两年,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过程中,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业务监管还有待加强,风险管理环节比较薄弱,影响互联网金融的稳健发展。为推进我国互联网票据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风险防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等,为互联网票据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1.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是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立法工作。互联网金融作为新生事物,在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均无对互联网金融的规定,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应考虑修改上述法规以及《刑法》、《公司法》等法规中的部分法律条款,使得相关法规能够有互兼顾,依法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专利、软件、品牌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卢度,为互联网金融创造宽松的法律环境。二是加快对票据法的修改。目前,我国《票据法》对票据签发的真实贸易、票据背书转让有明确的要求,而随着互联网票据的兴起,利用互联网平台将会开展票据转让、票据基金、票据证券化、商
    2023-06-06
    219人看过
  • 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监管政策
    7月18日上午,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成为本周末金融市场最大新闻。分析人士认为,《意见》再次明确了分业监管边界,同时第一次提出对网络证券、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原则;《意见》也首次明确从业机构应当选择银行建立第三方存管制度。这份《指导意见》是监管部门出的第一个框架性文件。十部委联合发文的豪华阵容,一方面说明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行业重视程度高,另一方面准备也较为充分。《意见》整体基调是鼓励创新,并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即央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
    2023-05-03
    331人看过
  • 互联网金融诈骗案的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互联网金融诈骗案的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网络金融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惩罚: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二、网络金融诈骗案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在为金融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设立的相对确定的判断标准中,将控制条件作为第一层面的判断标准(即通过对行为人控制或者准备控制他人财物的行为的合法性分析,首先确认行为人具有非法占
    2024-01-29
    122人看过
  • 互联网金融门户的运营模式
    互联网金融门户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以及为金融产品销售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价的模式,采用金融产品垂直比价的方式,将各家金融机构的产品放在平台上,用户通过对比挑选合适的金融产品。互联网金融门户多元化创新发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财投资服务和理财产品的第三方理财机构,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比价、购买服务的保险门户网站等。这种模式不存在太多政策风险,因为其平台既不负责金融产品的实际销售,也不承担任何不良的风险,同时资金也完全不通过中间平台。目前在互联网金融门户领域针对信贷、理财、保险、P2P等细分行业分布有融360、91金融超市、好贷网、银率网、格上理财、大童网、网贷之家等。互联网金融门户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它的渠道价值。互联网金融分流了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的客户,加剧了上述行业的竞争。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到来,随着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来临,对于资金的需求方来说,只要能够在一定
    2023-04-24
    340人看过
  • 互联网金融传销是合法的吗
    互联网金融传销当然是违法的。传销如果构成犯罪的,对于组织者、领导者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互联网金融传销犯法吗1、传销的法律概念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取得利益。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
    2023-07-28
    255人看过
  • 互联网金融诈骗的具体形式
    有以下几种主要表现形式:1、银行理财产品漏洞被利用大量工行、招行和农行等用户纷纷在网上反馈收到短信提示,称自己的银行卡在网上购买了某款理财产品被扣除了大笔资金,并告知“如果不是您本人操作,请与我们联系。”当网友去atm机查询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余额竟然真的少了短信中告知的相同金额。2、虚假借款诈骗借款人通过信息贩卖者获取有效身份信息,并以他人的身份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借款或消费。在一些平台,不乏员工与借款者内外勾结,过度包装借款人信息,使得原本无法借款的人也借到款项,变相侵吞公司资产。3、境外诈骗网站“钓大鱼”在众多投资理财诈骗网站中,有很多网站均号称是境外大型国际集团投资,利用政策法规漏洞进行诈骗。4、P2P平台频现虚假投资标的一、信用卡的诈骗手段1、短信通知“亲切”指导。骗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通知你的信用卡在某商场刷卡消费成功,并留下查询电话。当有疑问的你打电话询问时,骗子会“亲切”地指
    2023-03-09
    120人看过
  • 互联网产品指的是什么
    一、互联网产品指的是什么互联网产品的概念是从传统意义上的产品延伸而来的,是在互联网领域中产出而用于经营的商品,它是满足互联网用户需求和欲望的无形载体。简单来说,互联网产品就是指网站为满足用户需求而创建的用于运营的功能及服务,它是网站功能与服务的集成。例如:新浪的产品是新闻,腾讯的产品是QQ,博客网的产品是博客,网易的产品是邮件。互联网产品所具有的功能和作用,将其分为三类:第一类产品为主要产品,也称大众需求产品,是指网站为满足大众需求而创建的产品,这类产品只为赢得公信力,并非盈利产品。例如:新浪的新闻、腾讯的QQ、网易的邮件、百度的搜索引擎、五有游戏的网页游戏和游戏评测,这些都是免费为大众服务,用于增加网站流量,赢得公众信赖。第二类产品为盈利产品,这部分产品可能只满足一小部分用户的需求,也是为这一小部分用户而创立的,但它却有着很大的盈利空间,是网站的主要盈利产品。例如:腾讯的宠物、在线小游戏
    2023-06-07
    477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互联网融资和互联网征信的关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2
      互联网征信与实体投融资的关系如下: 互联网征信可以帮助实体投融资控制风险,随着互联网征信的普及,投资者在进行实体投融资时可以了解更为详尽的征信信息,可以尽可能的为投资者规避风险;互联网征信还可以维持以及挖掘市场主体最大的增长活力。 征信系统是市场设施建设的主要方面,实体投融资如果想要持续健康发展,那么必须有完善高效的征信系统作为实体投融资的保障。
    • 互联网金融的网络借贷的情况及前者的概念?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4
      借贷只属于金融容里面的一项,互联网金融包括很多,其中互联网金融的网络借贷就是其中之一。互联网金融的六大模式 (一)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的代表有支付宝、财付通、快钱、微信支付。 (二)网络小额信贷,具网络小额信贷的代表有阿里小贷、苏宁易购和京东商城供应链金融。 (三)互联网金融渠道,互联网金融渠道的代表有余额宝、定存宝。 (四)2网络信贷,2网络信贷的代表有人人贷、拍拍贷、宜信。 (五)互联网金融
    • 互联网金融平台哪些好?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8-02
      相比其他的投资方式,互联网金融平台对申请融资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实地考察,筛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在投融界等投融资信息对接平台网站上向投资者公开;并提供在线投资的交易平台,实时为投资者生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借贷合同;监督企业的项目经营,管理风险保障金,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爱投资创造的融资方式是让专业的机构做专业的事。一方面利用互联网公开的优势、开放性的优势,同时结合传统的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信贷审
    • 互联网金融传销合法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7
      互联网传销是违法的。网络传销和传销差不多就是利用网络等手段进行传销通常有自己的网站通过拉人加入人拉人然后拉下线拉的越多就挣的越多是传统传销的变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互联网金融是不是传销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17
      互联网金融传销是非法的。传销构成犯罪的,组织者、领导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