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赃款赃物的追缴与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3 22:30:57 112 人看过

关于刑事案件赃款赃物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指导意见为了及时、妥善处理刑事案件中的赃款赃物,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的合法财产,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刑事审判中处理赃款赃物工作的实际。

关于赃款赃物追缴等情形的处理

贪污案件中赃款赃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缴的,一般应当考虑从轻处罚。

受贿案件中赃款赃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缴的,视具体情况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犯罪分子及其亲友主动退赃或者在办案机关追缴赃款赃物过程中积极配合的,在量刑时应当与办案机关查办案件过程中依职权追缴赃款赃物的有所区别。

职务犯罪案件立案后,犯罪分子及其亲友自行挽回的经济损失,司法机关或者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挽回的经济损失,或者因客观原因减少的经济损失,不予扣减,但可以作为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

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为规范司法实践中对自首和立功制度的运用,更好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规定,对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0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赃款赃物相关文章
  • 论取款罪赃物的追缴
    撤资罪赃款如何追缴属于公诉案件,法院没有告知被害人的义务。公安机关追缴赃物成功的,应当依法及时将赃物返还被害人。追赃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凭生效判决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需再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不付款,公司设立后,以实物或者转让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额或者提取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六十条在证券交易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招股说明书、认股书或者募集公司、企业债券的方式,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处以非法集
    2023-05-07
    174人看过
  • 处理赃物赃款的措施
    赃款赃物的处理办法如下:对于犯罪分子违法得到的一切财物,均应该以公安、检察院、司法机关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赃款赃物必须是犯罪嫌疑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得的财物,它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犯罪嫌疑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对于赃款赃物必须上缴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江苏省醉驾处理办法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023-07-01
    471人看过
  • 退缴赃款赃物如何量刑?
    如果案发后主动退缴赃款赃物会根据情况从轻处罚。赃款赃物就是指违法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赃款赃物具有两个方面的主要特征:一个方面是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另一方面,赃款赃物必须是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它既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024-04-26
    173人看过
  • 皇家一号案查处,查扣追缴赃款赃物如何处理
    【事件经过】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特大卖淫案件,共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260余名、查扣追缴赃款赃物价值近3亿元,查处受贿索贿、徇私枉法、参股赌场等违纪违法公安民警152人、检察官3人,其中团、处级领导干部26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29人,收缴违纪资金800余万元。2013年10月至2015年5月,河南省公安厅纪委牵头组织查处了郑州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以下简称“皇家一号”)特大组织卖淫犯罪集团、“皇家一号”大股东张-军、邵*忠特大赌博犯罪集团及其“保护伞”系列案件,共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260余名、查扣追缴赃款赃物价值近3亿元,查处受贿索贿、徇私枉法、参股赌场等违纪违法公安民警152人、检察官3人,其中团、处级领导干部26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29人,收缴违纪资金800余万元。根据干部管辖权限,河南省公安厅、郑州市公安局和郑州市纪委分别给予上述155名违纪违法公安民警、检察官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2023-05-02
    115人看过
  • 赃款与赃物的区别
    从广义上讲,款属于物的范畴,赃款亦应属于赃物范围,但是,款作为货币又有其不同于一般物的特殊性。货币的特殊性决定了处分货币与处分一般物品是不同的,凡是货币持有人对货币的合法使用和处分,即视为有权处分,由此形成的债就具有合法有效性;而一般物品持有人对物品的处分,不一定是有权处分,由此形成的债不一定具有有效性。尽管赃款和赃物是不同的,但是赃款和赃物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因此,在追赃过程中对赃款和赃物应当区别对待。一方面,赃物可以转化为赃款。例如,赃物经过拍卖或在公共市场上经过出售,该赃物就被法律行为漂白,成为一般物品,不再具有赃的特性。另一方面,赃款经过消费、购买等行为可以消耗掉,也可以转化为赃物。例如,犯罪分子用赃款住宾馆,赃款经过消费就转化为供犯罪分子享用的宾馆服务,而宾馆所得的赃款也因消费而被漂白。如果犯罪分子用赃款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则该笔记本电脑因买卖行为而被染赃,成为赃物;而该赃款则因
    2023-06-11
    225人看过
  • 赃款追缴后如何处理
    法律综合知识
    一、赃款追缴后如何处理赃款追缴后的处理是一律上缴国库,除依法需要返还被害人的财物以及依法销毁的违禁品外;如果是作为证据使用的,必须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应将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二、退赃款能不能减刑轻判退赃款能轻判,但是不一定会减刑。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其中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应当减刑,所以如果罪犯没有上述行为,即使其有退赃款的行为,也不得减刑。《监狱法》第二十九条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
    2023-08-10
    49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赃款赃物处置
    关于刑事案件赃款赃物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指导意见为了及时、妥善处理刑事案件中的赃款赃物,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的合法财产,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刑事审判中处理赃款赃物工作的实际。一、刑法对违规收受礼品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收受礼金贿赂立案标准:1、受贿罪数额较大标准,三万元-二十万元;2、受贿罪数额巨大标准,二十万元-三百万元;3、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三百万元以上。法律依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
    2023-03-11
    243人看过
  • 如何采取激励措施追缴赃款赃物
    退赃情况一直是法院量刑轻重的重要酌定情节。不但鼓励被告人自己退赃,对不涉案的亲友代为退赃也持肯定的态度。本来,不涉案的犯罪人亲友不具有退赔的义务,但在亲属代为退赔(赔偿)的情况下,客观上减轻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可以获得从宽处理。鉴于亲属的代为退赃行为具有明显的功利目的,司法中一般应满足亲属的这一功利追求,从宽处罚。早在1987年,最高法《关于被告人亲属主动为被告人退缴赃款应如何处理的批复》中指出,被告人是成年人,其违法所得都由自己挥霍,无法追缴的,应责令被告人退赔,其家属没有代为退赔的义务。被告人在家庭共同财产中有其个人应有部分的,只能在其个人应有部分的范围内,责令被告人退赔。如果被告人对责令其本人退赔的违法所得已无实际上的退赔能力,但其亲属应被告人的请求,或者主动提出并征得被告人的同意,自愿代被告人退赔部分或者全部违法所得的,法院也可考虑具体情况,收下亲属自愿代被告人退赔的款项,并视为被
    2023-04-26
    61人看过
  • 追缴赃款赃物的程序尚需明确和完善
    与附带民事诉讼相比,追缴赃款赃物是司法机关主动的诉讼行为,是司法机关利用国家强权对犯罪分子非法侵占的他人财产予以追讨、剥夺的诉讼活动。对司法机关而言,追缴既是司法机关的权力,也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但由于法律没有对追缴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因而追缴作为一种司法活动在实践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影响了追缴的实际效果。为此,笔者建议应明确以下几点:第一,应当明确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都有追缴赃款赃物的义务。在刑事诉讼中,赃款赃物的追缴应当主要由侦查机关或审判机关承担,其中侦查机关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追缴赃款赃物既能为被害人追回损失,也是侦查取证活动的重要内容。侦查机关在抓捕和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证人过程中最先获知赃款赃物的线索,侦查机关可以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追缴,防止犯罪分子转移、隐匿赃款赃物,避免贻误战机,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而且法律赋予了侦查机关追缴的手段和措施。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
    2023-06-11
    144人看过
  • 赃款的追缴由谁执行,追缴赃款如何执行
    赃款的追缴由谁执行,追缴赃款如何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财产刑的执行是法院刑事审判庭代表国家启动执行程序的,而赃款赃物的追缴由谁启动执行程序,法律没有规定。追缴赃款不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财产刑,无法直接依据判决财产罚的行使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中涉及财产内容需要执行的,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但该规定突出的重点不在于泛指所有的涉及财产内容的都可以执行,而在于规范刑事案件执行的法院地域管辖,综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关于强制执行内容的规定分析,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中涉及财产内容的强制执行仅限于罚金和没收财产这两项。其次,追缴赃款赃物本身具有强制力。追缴赃款赃物是
    2023-06-13
    181人看过
  • 侦查机关是否有权利追缴赃款赃物
    当案件经过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环节时,赃款赃物的处理权原则上归属于法院;当案件终止在侦查、审查起诉等阶段时,赃款赃物的处理权原则上归属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当赃款赃物为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并有充分证据证明时,三机关都有处理权;当赃款赃物为转化形态的物品时,处理权归属于法院。一、诈骗罪的办案流程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1、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或者逮捕以后,侦查阶段一般是两个月。2、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一个月时间。3、法院审判,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判阶段,一般是两个月。二、经济案件一般多久结束普通程序案件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但如果案情复杂的话,主审法官可以申请延长,从立案之日起计算。一般而言,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
    2023-02-18
    408人看过
  • 刑事涉案赃款赃物处理的基本原则
    1、相当性原则。在追缴、没收违法所得与犯罪工具等涉案财物时,司法机关需受到一定的限制。该限制细化成原则后,又被称为相当性原则,即没收的结果应与犯罪情节的可责程度相当,如没收在轻微犯罪行为中作为交通工具的汽车,没收之结果与犯罪情节两者相形之下显然过当,即属违背相当性原则。笔者认为,相当性原则是罪刑相当原则在刑事涉案财物处理中的具体运用与体现。从实践来看,需要从涉案财物的利用方式、使用频度、与犯罪行为的关联程度上,也可以表现为涉案财物的价值大小、没收结果与犯罪后果的对比程度加以判断。也就是说,追缴没收应以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为基础,全面、充分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损害后果、财物在犯罪中所起作用,以及财物处理后可能造成的影响,合理界定“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与“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的范围,兼顾、平衡犯罪人、国家、被害人与善意第三人等各方的利益。2、经济原则。司法机关处理涉案财物要考虑可能支出的成本,
    2023-04-05
    472人看过
  • 刑法追缴赃款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中规定对于赃款要予以追缴,追缴回来的赃款如果有合法债务人的,需要依法偿还债务人的债务,例如非法集资的赃款被追回后需要返还给集资受害人。追缴和刑法上的没收所得是有区别的,追缴是追缴的赃款,是不合法的财产,而没收所得是没收的合法的财产。没收的财产需要上缴国库,不可以自行处理。一、银行卡里的钱打到对方账户被骗能要回来吗钱打到私人账户被骗,如果报警后警察成功破案赃款仍在的,是能追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二、警察没收的赃款怎么处理没收的赃款要先偿还被害人的损失,其余的一律上缴国库。赃款赃物必须是犯罪嫌疑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得的财物,它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犯罪嫌疑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
    2023-03-27
    119人看过
  • 判刑后追缴赃款的期限
    赃款赃物的追缴,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及时依法追缴即可。一、受贿多少钱会被以受贿罪立案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或者受贿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具有其他较重情节的,会被以受贿罪立案。一、其他较重情节如下:1、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2、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3、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4、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5、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6、多次索贿的;7、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8、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受贿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
    2023-06-22
    34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及其孳息,均属赃款赃物。赃款赃物中属于被害人合法财产的部分,应当依法返还;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没收,上缴国库。 赃款赃物具有两个方面的主要特征:一个方面是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另一方面,赃款赃物... 更多>

    #赃款赃物
    相关咨询
    • 贪污罪赃款赃物是如何追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1
      《刑事诉讼法》第139条到143条对刑事侦查中查封、扣押涉案款物作了原则性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对《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又做了补充。根据这些规定,实践中赃款、赃物的追缴方式一般有如下几种。 扣押。扣押是指侦查机关依法强行提取、留置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扣押措施不仅针对涉案款物,还可能是案件的证据。扣押是贪污贿赂案件查办实践中最为常用
    • 退缴赃款赃物怎么量刑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09
      如果案发后主动退缴赃款赃物会根据情况从轻处罚。 赃款赃物就是指违法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 赃款赃物具有两个方面的主要特征:一个方面是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另一方面,赃款赃物必须是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它既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
    • 追缴赃款赃物是否有范围限制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23
      追缴的赃款赃物仅限于犯罪分子犯罪所得。所谓赃款赃物,就是指违法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有失主的,应当将赃款赃物退还给失主。没有失主的,应当上交国库。任何人不得挪用、私吞赃物赃款。
    • 对赃款赃物的追赃与移送、处理,不论是公、法机关是否有直接的要求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均应比公、检、法机关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无论是哪个机关进行处理,赃款赃物的归属去向只能有三种情况存在: 1、赃款赃物随案移送至法院,由其判决处理。 2、审结的案件赃款赃物通过财政部门上缴国库。公、检、法三机关之所以对移送有争议,恰恰是由这部分财物所引起的。 3、依法退还被害法人或者被害自然人。鉴于上述情况,笔者认为,对犯罪案件中赃款赃物的移送、处
    • 赃款赃物追缴最高法院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1
      赃款赃物去向与贪污、受贿故意的认定关系问题。《解释》明确,只要是非法获取财物的贪污、受贿行为,不管事后赃款赃物的去向如何,即便用于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也不影响贪污、受贿罪的认定,以此堵住贪污、受贿犯罪分子试图逃避刑事追究的后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