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不了可以走人身损害赔偿吗
若无法被确立为工伤范畴,则有权向法院申请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条文规定,对于因他人之侵权行为而导致人身伤害者,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赔偿受害人因此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等治疗康复所必需的适度开支,以及由于受此影响所致的误工薪酬收入损失。
若造成了受害人身体伤残情况,责任人还需支付为其配置残疾生活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及以此为基础计算得出的残疾赔偿金额;反之,若致害人不幸令受害人丧失生命,责任人则必须赔偿受害人家属的丧葬费以及以受害人生前收入为基数乘以一定年限所得出的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意外险和工伤可以双赔吗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其附加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属于商业保险体系范畴内的产品,与工伤保险具有本质性的区别,因此,这两类保险是完全可以并行存在于同一位劳动者身上的。
倘若不幸遭遇工伤事故,那么身处其中的劳动者将有机会享受到商业保险所给予的经济补偿,而同时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要求,他也可以享有全面的工伤保险待遇。
除此之外,当员工成功获得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之后,他仍然有权向相关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奖金。
用人单位绝对不得以员工已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得到赔偿为理由来加以反驳或者拒绝履行应尽的义务,在此情况下,当事人依旧可以同时获得这两项保险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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