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必须包含的劳动合同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30 08:20:05 304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在劳动合同中,应该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和终止期限,以及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目前就期限来说,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在员工当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较普遍。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和终止期限。但是,已经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同样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及终止条件。

2.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应当尽量明确地书写工作和岗位,做到定岗定位。因为岗位的设定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工作、是否负有保密责任以及以后续订合同时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等一系列问题。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很多人在阅读劳动合同时往往不太注意这部分,实际上一般来说这部分恰是劳动合同的最大板块,其内容几乎涵盖了半部《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等规定都具体反映在这一部分。

4.劳动报酬。这是员工们关心的头等大事,其实只要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并明确该劳动报酬是税前还是税后等就可以了。

劳动纪律。劳动法中没有过多的规定,劳动合同一般也只做原则性规定,主要反映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中,员工们对此也应做详细了解,因为这涉及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等。

5.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对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有的用人单位将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条件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从而规避应承担的解约的补偿责任,这种约定是违法的,即使约定了也是无效条款。

6.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固定期限与无固定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终止方式、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其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期限为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期限为不确定的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固定期限,该期限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不明确,该期限将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持续。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不同。但是,无论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是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其中包含了员工的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责任等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劳动合同的各个条款,特别是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责任等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当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劳动合同的有效性。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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