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霸王条款的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9 15:01:15 316 人看过

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霸王条款是无效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等法律。

1、我国消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2、此外,民法典也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向霸王条款说"NO"

您是不是因为商家的一句“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而把之前都准备好找商家理论的话都噎回去您是不是因为商家的一句“餐厅禁止自带酒水”而把您珍藏数年的好酒弃置家中您是不是因为商家的一句“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而自认倒霉......这些我们都很熟悉,那么我们来清点清点有哪些霸王条款,我们以后不必再忍气吐声,见到就直接打12315投诉吧!

一、餐饮类

1、禁止自带酒水!

2、收取酒水开瓶费!

3、消毒餐具收费!

4、包间设置最低消费!

5、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6、优惠券请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

7、电影院谢绝外带食物!

二、购物类

1、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

2、存保丢失概不负责!

3、本商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4、商场对赠品不实行三包!

5、充值卡过期作废!

6、金银饰品、内衣制品概不退换!

三、手机类

1、维修可用翻新件,旧件归属由维修商确定!

2、运输损坏,不能免费维修!

3、维修造成损坏,仅赔偿消费者维修费用!

4、自行限定维修商责任范围!

5、逾期未取机,视为消费者放弃所有权!

四、电信通讯类

1、手机充值卡过期作废!

2、设置最低消费!

3、手机话费到期余额不退!

4、套餐流量和通话时间不能累计!

5、固话与宽带绑定后,一项业务欠费,另一项也立即停止服务!

五、买车类

1、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卖方!

2、汽车有缺陷消费者须自己索赔!

3、汽车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内饰以到店的实车为准!

4、消费者改装汽车不能享保修!

5、若买方不购买指定保险,则视为自动放弃三包权益!

六、租房买房类

1、通过本中介以外的渠道、看房行为无效!

2、业主、客户及双方近亲属、朋友、同事签字,视为本人签字认可!

3、欠交物业管理费六个月以上的住户,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

4、如延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按日加收应缴纳费用3%的滞纳金!

5、不交装修押金不给钥匙!

七、保险类

1、不计免赔!

2、无责不赔!

3、高保低赔!

4、单方强行设置绝对免赔率!

5、保险公司保留调整保险费率的权利!

八、旅游类

1、出行自然单间游客补房费!

2、行李、财产损失概不负责!

3、绑定旅行套餐,退改签费用由代理商决定,价格高昂!

4、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旅行社保留对景点进行调整的权利!

遇到“霸王条款”说“NO”的方式!

1、拨打12315投诉!

2、向相关行业协会投诉!

3、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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