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失业人员哪些情况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6 03:15:08 235 人看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2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失业保险金何时可以停止领取?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失业险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般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以及因用人单位用工不当而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进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的重要标志。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须有求职要求。在认定失业人员是否有求职要求时,一般以其是否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并参加再就业活动为衡量的标准。《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
    2023-07-22
    139人看过
  • 哪些失业人员可以申请生育补助金,失业保险金在什么情况停止发放
    问:什么情况下,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可以保留?答:自1999年1月1日起,在我省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因参保缴费时间不足一年、自愿辞职、没有求职要求或不进行失业登记以及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等原因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其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问: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造成职工失业保险待遇损失的,如何赔偿?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失业保险待遇损失或者一次性生活补助损失总额的二倍给予赔偿。问:哪些失业人员可以申请生育补助金?答:失业人员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夫妻双方有一方失业的,失业一方可以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夫妻双方均失业的,可以同时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问:失业保险金在什么情况停止发放?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失业登记机构注销失业登记。1、被用人单位录用的;2、从事个体经营
    2024-04-19
    147人看过
  • 烟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规定
    凡未参加挂档的失业职工必须持本人《失业证、《身份证于每季度末(3月、6月、9月、12月)的第二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失业保险金申领期。失业人员按照本人《失业证编号的末尾数来确定申领日期。即末尾数是单数的(1、3、5、7、9)是周一至周五的上午八点三十分;末尾数是双数的(2、4、6、8、0)是周一至周五的下午二点,到劳动就业办公室(一楼失业登记处)参加失业保险金申领。凡是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申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下一季度的失业保险金及待遇。参加失业保险金申领对照表
    2023-05-10
    241人看过
  • 失业金停止领取流程
    法律综合知识
    新入职用人单位单位给你缴纳社保,直接通过失业证,在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即可。失业金的领取自动停止。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2024-05-15
    436人看过
  • 哈尔滨停止发放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情况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失业后六个月内不接受劳动保障部门免费职业培训,或者连续两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12-07
    277人看过
  • 天津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有哪些情况可以代办
    一、天津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1、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就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3、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本人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有关手续的,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二、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委托其家庭其他成员持相关证明代办理有关手续:1.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2.失业人员患严重病症行动不便(凭医院诊断证明);3.失业人员患精神病院外冶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4.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三个月内(凭
    2023-05-08
    158人看过
  • 惠州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情况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以下情形的,惠州社会保险办事机构将停止该人员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该人员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具体情形说明1、失业人员重新被单位录用,并为期缴纳社保费用;2、达到法定退休离休年龄;3、申领人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4、入学(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或出境就读)、应征服兵役;5、户口迁出(迁离本市或移居境外);6、申领人连续三个月未按规定办理申领手续;7、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拒绝惠州劳动保障部门介绍工作;8、不按规定两次不参加惠州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就业培训;9、领取期限达到最长时限(24个月);10、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或创办企业的;11、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2、申领人死亡和被依法宣告失踪。更多惠州失业保险相关信息请看
    2023-05-10
    356人看过
  • 保险机构停发失业员工保险金的情况有哪些
    失业员工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内,可到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手续。那么,在什么情形下,失业保险机构将停发失业员工的失业救济金呢?一、失业保险的缴费失业保险费按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单位员工人数×1%×40%。二、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手续失业员工在失去工作后的1个月后,应携带有关材料,到失业登记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失业员工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内,应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手续。三、失业员工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计算标准按其连续工作年限每满六个月计发一个月的失业救济金,但最高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员工重新就业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间按照其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计算。四、失业救济金的月发放标准上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失业救济金的一次性领取和停发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内自行组织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营业执照可
    2023-05-08
    346人看过
  • 佛山特殊情况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待遇: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报销,持失业待遇核发证直接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待遇: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各为上年度广东省社平工资的3个月和6个月),由其家属带本人身份证,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和失业人员的死亡证明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失业人员死亡后停发失业保险金,当月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由其家属领取。3、农村户口合同工连续缴费满1年及以上,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按其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2%发给,以后每月缴费1个月的加发1%。
    2023-05-10
    371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回原籍后领取的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在回原籍后可按下列流程来领取失业保险金:市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并办理转迁手续;开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失业保险费用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回原籍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
    2023-08-09
    271人看过
  • 烟台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失业金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按烟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烟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烟台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办理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023-05-05
    258人看过
  • 南京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
    办理部门:南京市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承诺时限:1工作日办理时间:每月5日前申请办理地点: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联系电话:86590805监督电话:86590806服务指南:一、本市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有应领取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二、符合一次性领取条件的人员,可于每月5日前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的申报手续,填写《南京市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三、一次性发放的失业保险金不包含其它失业保险待遇。受理条件: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有应领取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本市失业人员常见问题:失业人员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条件?答:本市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有应领取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办理流程图:
    2023-05-29
    316人看过
  • 哪些情形失业保险金不予领取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获得基本保障。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呢?满足哪些条件即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讲述。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哪些情形失业保险金不予领取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8.因用人
    2023-05-31
    228人看过
  • 台州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金的情况
    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023-12-02
    27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4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 什么情况下失业保险金会停止领取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15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如下: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在什么情况下领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7-09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 失业救济金指哪些情形下失业金停止领取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30
      1、重新就业;2、征服兵役;3、移民;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5、被判处监禁或劳动教育;6、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机构或公益职业介绍机构;7、进入全日制学校;8。达到法定退休年龄;9。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7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