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被法院强制执行债务能否转让
1、债务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期限,经债权人同意的,可以转让债务,在债务转让期间法院会中止执行。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执行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债务转让的形式包括哪些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
能否强制把执行期债务转让
459人看过
-
过期债务能否被强制执行?
476人看过
-
法院能否强制执行有借条的债务?
333人看过
-
法院能否强制执行债务人的经济补偿金?
235人看过
-
担保人受让债权后能否对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
100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要拘留吗
471人看过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
强制执行期间债权债务能否转让哪些情形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20法律咨询解答 法院执行中的债权可以转让,只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就发生法律效力。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以依据债权转让协议,申请追加自己为申请人。追加后,案件继续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规定 《
-
法院能否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养老金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8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养老金。根据法律规定,养老保险金是保障企业退休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的专项资金,在发给参保人之前属于养老保险基金的一部分,任何单位不得查封、冻结和划扣,由社会保险机构管理,专款专用,法院不能在执行时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保基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社会保险基金是由社会保险机构代参保人员管理,并最终由参保人员享
-
债权人离婚后债务能否强制执行青海在线咨询 2021-06-26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
-
强制执行债务应该怎么转让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7法院执行的债权可以转让,只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就具有法律效力。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以根据债权转让协议申请增加自己作为申请人。追加后,案件继续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变更,增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申请执行人依法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并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债权。第三人申请变更,增加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能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0债权人依法起诉主张债权,取得生效的法院判决胜诉的判决书之后,债务人如果拒绝执行判决,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执行机构申请对债务人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