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5:52:47 301 人看过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附加刑既可以跟主刑一起使用,也可以独立使用。根据《刑法》规定,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是对于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式。其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附加刑,又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

此外,我国《刑法》还规定了对于犯罪的外国人适用驱逐出境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中规定了适用于犯罪军人的剥夺勋章、奖章和荣誉称号,也是一种附加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基本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此外,还有对犯罪的外国人独立适用或附加适用的驱逐出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6: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附加刑相关文章
  • 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不能独立适用
    附加刑,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适用”是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独立适用附加刑,若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附加刑的开始执行的时间要看附加刑的具体种类。刑法中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这些附加刑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罚金、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即时执行,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在主刑执行完毕后执行。附加刑的判断依据具体内容如下:1、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2、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中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3、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法
    2023-08-11
    103人看过
  •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
    答: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一、驱逐出境是什么意思驱逐出境,是指对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强制其离开中国境内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二是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二、外国人被驱逐出境遭抓是怎么回事?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境内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我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我国境内的一切外国人都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如果犯罪的外国人继续居留在我国的境内有害于我们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单独判处或者附加判处驱逐出境,以消除其在我国境内继续犯罪的可能性。三、驱逐出境有什么方式驱逐出境的方式有独立适用和附加适用两种。
    2023-06-25
    470人看过
  • 单独使用附加刑是否可以?
    1、刑法有明确规定,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2、附加刑的独立适用是指将附加刑独立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对于罪行比较严重的,不能独立适用附加刑。附加刑的独立适用必须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不能随意适用。3、主刑只能独立运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附加刑既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又可独立适用。主刑与附加刑可以同时使用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的种类可以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和附加刑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刑罚的使用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
    2023-07-08
    220人看过
  • 我国刑法规定了那几种附加刑?附加刑是否可以独立使用
    一、我国刑法规定了那几种附加刑(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也就是说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使用,也可以独立使用。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二、附加刑是否可以独立使用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附加刑的开始执行的时间要看附加刑的具体种类。刑法中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这些附加刑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罚金、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即时执行,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在主刑执行完
    2023-06-19
    106人看过
  • 附加刑是否适用于单独案件?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独立适用是指将附加刑独立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对于罪行比较严重的,不能独立适用附加刑。附加刑的独立适用必须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不能随意适用。附加刑的种类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但没收财产通常只能附加适用。具体如下:1、罚金:可以单处或并处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是
    2023-07-05
    350人看过
  • 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是什么意思
    由于法律规定的附加刑中并不包括管制,因此管制不属于附加刑。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四)驱逐出境。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以下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在同犯罪的长期斗争中证明,管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较轻,应当判刑,而又不必关押的犯罪分子,适用管制,放在群众中监督改造,可以少捕人,减轻国家负担。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的短期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它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主刑,主要适用
    2023-03-15
    344人看过
  • 一般单独判处附加刑可以吗
    一、单独判处附加刑可以吗可以。附加刑是指依照《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除此之外,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附加刑的开始执行的时间要看附加刑的具体种类。刑法中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这些附加刑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罚金、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即时执行,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在主刑执行完毕后执行。二、附加刑罚金的适用对象罚金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它既可适用于处刑较轻的犯罪;也可适用于
    2023-06-22
    284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适用有哪些、独立适用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现分述如下:1.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适用。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根据1997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
    2023-06-11
    337人看过
  • 附加险可以单独买吗
    车损险是商业车险的基本险之一,通常情况下,除了交强险是必须买的之外,其他商业车险都是自由购买的。因此,车损险可以单独购买。但是,如果您想投保车损险的附加险,就必须先买车损险才能投保。总之,车损险是自由购买的,但附加险需要先购买车损险才能投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4-01-05
    440人看过
  • 附加刑须合理适用
    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附加刑的开始执行的时间要看附加刑的具体种类。刑法中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这些附加刑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罚金、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即时执行,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在主刑执行完毕后执行。附加刑罚金的适用对象罚金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它既可适用于处刑较轻的犯罪;也可适用于处刑较重的犯罪。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1)经济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经济犯罪主要是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2)财产犯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
    2023-07-05
    57人看过
  • 管制、拘役、独立附加刑概述
    1、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2、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3、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这些附加刑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拘役的意思是什么根据法律,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留和强制劳动的刑罚。刑期自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前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拘役期限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役,刑期自人民法院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判决前被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
    2023-07-05
    493人看过
  • 附加刑不能脱离主刑独立存在
    可以处两种以上的附加刑。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几种不同情况下数罪并罚规定的内容来看,都是指主刑的并罚,并不包括附加刑的并罚。目前,在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对于附加刑的并罚,法官可根据不同情况,适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第70条、第71条所确定的原则来进行并罚,即限制加重原则、并科原则和吸收原则,这是刑法理论界和司法界所公认的数罪并罚的三大原则。这三项原则亦当然适用于附加刑的并罚。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又可以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附加刑。在适用时,主要是针对较轻的犯罪。根据刑法第34条和第35条的规定,附加刑有四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如在刑法中对盗窃罪明确了可“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1997年12月23日的批复指出: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也可以依
    2023-07-08
    89人看过
  • 附加刑的单独使用情况
    附加刑是否可以独立使用,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1、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可以独立使用附加刑;2、罪行比较严重的,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附加刑的执行如下:1、罚金有三种适用方式,选处罚金,单处罚金,并处罚金。罚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2、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3、没收财产有两种适用方式,一是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二是并处或可以并处没收财产。附加刑可不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
    2023-07-06
    128人看过
  • 可以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的情形
    驱逐出境,指主权国家强制外国人限期离境。主权国家为维护本国安全利益或社会公共秩序,有权将违反本国法律的外国人或外交人员驱逐离境。中国法律规定,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驱逐出境适用范围驱逐出境只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应依刑法规定定罪量刑,依其犯罪结果单独处以主刑或附加刑或者处以主刑和附加刑,对此,刑法专门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驱逐出境适用对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根据这一规定,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
    2023-03-16
    38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附加刑
    词条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附加刑作为我国刑罚体系中与主刑相对应的另一大类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更多>

    #附加刑
    相关咨询
    • 独立适用附加刑能不能行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23
      1、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 2、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是能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21
      1、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 2、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独立适用附加刑为什么不可以不实行减刑?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24
      1、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 2、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附加刑是不是只能附加适用不能独立使用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6
      1.附加刑能独立使用。刑罚的使用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附加刑的独立适用是指将附加刑独立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对于罪行比较严重的,不能独立适用附加刑。 附加刑的独立适用必须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不能随意适用。
    • 为什么不能独立适用附加刑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24
      1、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 2、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