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报告由谁来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8:11:04 85 人看过

工伤事故报告可以由伤者职工写,然后由公司签字盖章,也可以由目击者写,由目击者签字按手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材料缺一不可,不然不会受理。

怎样写工伤事故报告

在个人工伤事故报告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工伤职工的身份信息,用人单位的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及伤残鉴定等级;

3、事故发生的主要过程;

4、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5、对于事故发生后的处理过程、补救措施和善后处理,如单位的处理方法和医院的就诊结果等。

6、初步的责任认定;

7、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的安全措施。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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