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职期间生病有哪些保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18:52:26 67 人看过

病假属于有薪假期。根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职工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用人单位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自职工病休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

一、员工病假劳动法规定

员工病假劳动法规定,企业的职工如果因为患病,或者非工负伤,需要申请病假时,应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病假。如果员工实际的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下,且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下,可以申请三个月的病假。如果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为五年以上,可以给予六个月的病假。《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员工生病公司能辞退吗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其实这一定义并不完整,这里的不得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是不做限制的。根据上海市《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也即是说,医疗期即是对患病的劳动者进行一定时期的解雇保护的期间,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不因伤病接受治疗导致失去工作。

三、员工请病假不批算旷工吗

员工请病假不批算旷工开除的做法是不合理的,职工有病休和享受病假待遇的权利。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在此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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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4日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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