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是否必需在股权代持协议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5:30:53 112 人看过

股权持有协议需要公证,股权代理协议公证所需材料包括:名义持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名义持有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名义持有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供公司和公司股东出具的有关证明。实际持有人(投资者)身份证明原件。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转让证明和出资证明。

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风险

法律上明确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但并未明确实际投资人的合法股东地位;明确了依照股权代持协议保护实际投资人的投资权益,但对于实际投资人能否享有股东权益问题,仍然规定要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执行。

实践中,股权代持协议违反《民法典》规定的情形还有:公务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以股权代持的形式经商的;外商为规避外资准入政策,通过与境内企业或个人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以隐名股东身份投资于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和政策禁止或限制外商进入的行业的;隐名股东规避我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以显名股东名义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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