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发包人应承担哪些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21:34:54 264 人看过

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3、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5、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6、支付合同付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8、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律师补充:

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有以下几点:

1、不得违反发包义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几个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但不得将一个承包人应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几个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2、提供必要条件的义务。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为承包人完成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3、及时接受的义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验收。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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