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来自公司内部或外部的侵害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作为时,根据我国新《公司法》的规定,中小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此时如果公司对此争议存有仲裁协议,那么对方当事人就可能会以存在仲裁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法院就会对股东的诉求不予受理。在法院不予受理的境况下,因为股东没有签订仲裁协议,从现有的《仲裁法》规定来看股东不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仲裁。那么当公司管理层怠于或放弃救济,且公司签订有仲裁协议,股东既不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又不能根据仲裁协议提起仲裁的情况下应如何救济?以下试图通过阐述股东派生争议的可仲裁性,明确股东参与仲裁的权利,通过仲裁途径来使纠纷得到解决,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为什么股东派生争议可以进行仲裁
仲裁协议是仲裁的基石,仲裁作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选择,是基于仲裁协议。能否对仲裁协议做扩张的宽泛性解释,一直是仲裁实务界所讨论的问题,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理论在于仲裁协议的效力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扩张至仲裁协议的非表面签字人,从而对该非表面签字人产生约束力。可见,仲裁协议效力的扩张是对仲裁协议效力进行了宽泛解释,从而满足仲裁实践的要求,使更多的争议能够通过仲裁得到圆满解决。借助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宽泛解释,公司签订的仲裁协议可约束母公司、代理人订立的仲裁协议可约束委托人或被代理人、代位求偿中的代位权人可依据原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提起仲裁、合同转让后仲裁条款对受让人有效、提单中的仲裁条款可约束提单持有人等。这样一来,不少未与原仲裁当事人签订仲裁协议的实体因为仲裁协议效力的扩张而被纳入到仲裁中。正是因为仲裁协议效力扩张论能够解决一些非仲裁协议签字人参加仲裁的问题,所以也能作为股东派生争议可仲裁的理论基础。
二、仲裁协议效力扩张论的实践
在实践中有的仲裁机构对此已有相关的裁决,例如仲裁机构所受理的业主根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的仲裁协议向其提起的仲裁请求,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系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显然业主是没有作为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名的,当有争议发生的时候如果仅仅从狭义仲裁协议的角度解释,业主是不符合仲裁当事人形式要件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虽然不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但此合同所约定显然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此合同的实际履行方也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双方当事人,不能仅仅因为业主没有在合同上签字,没有表面的仲裁协议,就剥夺了业主行使仲裁的权利,这显然不符合仲裁解决纠纷的目的。仲裁机构受理了此仲裁请求,就是从仲裁协议的效力扩张的角度来对仲裁协议的效力进行了宽泛的解释,进而使纠纷得到了较快的解决,也彰显了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效率的价值。
如果参考以上案例来类比股东派生争议,那么股东派生争议从仲裁协议效力扩张论的角度来看,也是具有可仲裁性的,同时这也符合保护中小股东权利的法律精神。
三、股东派生争议可以仲裁需要满足哪几个条件
学术界在讨论股东派生争议可以仲裁的基础上,归纳出派生争议仲裁性的一般标准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争议具有可仲裁性的基础要件是财产关系,争议应涉及财产权益;(二)争议具有可仲裁性的主体要件是争议发生于平等主体之间;(三)争议具有可仲裁性的必要条件是当事人对争议事项有自由处分权。股东派生争议首先所涉及的是合同关系,显而易见是有关财产权益之间的纠纷;其次提起仲裁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都是在民商事法律关系中具有平等地位的民商事主体;最后,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享有法人财产权,这就使得公司对自己的财产享有自由处分的权利。因此股东派生争议可仲裁性是符合仲裁的一般标准的,股东是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的。
-
劳动争议的可仲裁性
61人看过
-
劳动争议 派驻仲裁庭
375人看过
-
国际商事争议可仲裁性的异议
306人看过
-
劳务派遣的劳动争议仲裁
105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的局限性
53人看过
-
发生劳动争议 仲裁
376人看过
仲裁当事人是指依据仲裁协议,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程序,并受仲裁裁决约束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仲裁当事人具有以下特征: 1、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2、当事人之间必须订有有效的仲裁协议。 3、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必须具有可仲裁性。... 更多>
-
发生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2仲裁活动是指民事、经济纠纷根据的当事人根据约定将纠纷提交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集中对案件进行判断并作出裁活动;同时,劳动争议纠纷,经当事人申请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定的止息纠纷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仲裁的范围与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
-
仲裁可以仲裁劳动争议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1-09-28劳动争议可以仲裁解决。 劳动仲裁适用范围如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
-
外派劳务发生劳动争议能否直接仲裁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与劳动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保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通知》([1994]外经贸合发第654号)规定:“外派劳务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外派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之间是一种劳动关系,因此两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要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
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吗,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4一,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但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是一回是,都是指劳动关系里的人事争议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的区别: 1,受理案件范围不同: (1)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1997年8月8日人事部发布的《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
-
仲裁可以用劳动争议仲裁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8劳动争议仲裁分为以下四个程序: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2.仲裁前准备。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 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 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3.调解。4.开庭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