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才能停止死刑的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20:41:55 306 人看过

停止死刑执行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发现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

2、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归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形的。

3、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的,可能影响罪犯量刑。

4、判决可能有其他错误的。

5、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6、罪犯正在怀孕的。

一、可以适用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无期和死缓可以监外执行吗?

无期徒刑符合条件的可以监外执行,但是死缓是不可以监外执行的。无期徒刑监外执行的条件只有一个,即只有在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时才可暂予监外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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