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时效:诉讼参与人需要知道的重要法律概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7:43:04 264 人看过

民事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如下:

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

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4、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7: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诉讼时效的抗辩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
    民事诉讼法的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即三年内权利人不行权的,对方则可以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限制新规定列举了四种债权请求权,当事人对这四种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四种债权请求权分别是: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抗辩权是当事人的一项民事权利,是对诉讼时效已过的主张,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我们知道有些当事人会在过了诉讼时效之后提出诉讼请求,这个时候就看另一方
    2023-07-06
    404人看过
  • 民事诉讼无需举证的人还需要参加诉讼吗?
    民事诉讼无需举证的人也还是需要参加诉讼的;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对以下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自然规律及定理;(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一、民事诉讼的证据有哪些?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为此,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要求证人如实作证,
    2023-04-11
    449人看过
  • 借条的概念及诉讼时效
    首先借条分为两种,一种是写明还款期限的,另一种是未写明还款期限的。对于写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就从出借人要求的还款日期的次日起算两年;而未写明还款期限的,案情就会变得比较棘手,诉讼时效很长,但最长不超过20年。举个例子简单说明。小A于2015年1月1日借了10万块给小B,写了借条,要求小B三年内还清,那最后还日期就是2018年1月1日。如果小B在约定日期内没有还清债务,那小A在2020年1月1日前的任何时间进行诉讼,那诉讼都有效,都会起到法律效应和法律保障。如果小A给小B的借条里面没有注明还款日期,那小A可以随时要求小B还款,小B也可以随时向小A还款。如果10多年过去了,小B都没有还清债务,那没有关系,因为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借条,20年内诉讼时效依然有效,也就是在2035年1月1日前,小A都可以依法行使诉讼的权利,都会受到法律部门的重视。由此可见在借钱给别人的时候,借条的填写内容非常重要,
    2023-07-05
    337人看过
  • 律师要知道哪些民事诉讼细节
    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车辆等或者知识产权,起诉时价值难以确定的,以原告主张的价值确定诉讼标的额。[《民诉法解释》第198条]2.胜诉方已经预交的诉讼费可以让法院退还,不用申请强制执行。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承担的诉讼费用,法院应当退还。[《民诉法解释》第207条]3.没有被告的身份证号,甚至电话,法院也能立案。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为有明确的被告。[《民诉法解释》第209条]4.代理人可以没有授权委托书。简易程序中当事人可以当场口头委托代理人,由法院记入笔录即可,不必再提供授权委托书。[《民诉法解释》第89条]5.不是谁都能当诉讼代理人。律师、近亲属、单位工作人员和特定单位推荐的人才能成为诉讼代理人。[《民诉法》第58条]6.即便有诉讼代理人,当事人也可能要出庭。即便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包括律师),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仍可以
    2023-04-29
    151人看过
  • 确权诉讼的概念与提起确权诉讼的要件
    在民事诉讼中,把诉讼分为确认之诉、变更之诉和给付之诉,没有确权诉讼的概念。作为《民诉法》的特别法《海诉法》独创了确权诉讼这一概念。从《海诉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可见:确权诉讼是债权人在海事法院强制拍卖船舶或者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公告发布后,根据《海诉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向海事法院申请登记债权,并且提供的有关债权证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和公证债权文书以外的其他具有证明海事请求的证据材料时,海事法院对债权人的受偿申请在进行债权登记后,对其债权是否真实,以诉讼程序所进行的审判活动。具有以下特征:(1)是以债权登记为前提,以债权受偿为目的的给付之诉;(2)必须存在海事法院强制拍卖船舶或者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公告发布的条件;(3)审判机关只能是海事法院;(4)一审终审,不得上诉。有观点认为确权诉讼是一种确认之诉,实际上二者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确认之诉,是指原
    2023-06-06
    83人看过
  •  诉讼与申辩的概念
    诉讼是指在司法机关和案件当事人的协作下,其他诉讼参与人参与处理案件的活动。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有三个基本阶段,即起诉、审判、执行。刑事诉讼还包括侦查。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当事人则基于诉讼法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进行活动。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诉讼是指在司法机关和案件当事人的协作下,其他诉讼参与人参与处理案件的活动。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有三个基本阶段,即起诉、审判、执行。刑事诉讼还包括侦查,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当事人则基于诉讼法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进行活动。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民事、刑事、行政诉
    2023-08-25
    250人看过
  • 民间借款诉讼时效需要知道多长时间才能起诉
    一、民间借款诉讼时效需要知道多长时间才能起诉民间借款诉讼时效需要知道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能起诉,该期限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可以依法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二、怎么订立民间借款合同订立民间借款合同的方式如下:1.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应当尽量签订书面合同;2.出借人必须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贷协议,载明借贷双方的姓名、借款种类、币种、数额、时间、期限、用途、利率、还款方式、保证人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
    2023-12-29
    39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公益概念
    公益诉讼是一个与私益诉讼相对的一个概念,民事公益诉讼是指一定的组织和个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对违反法律,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审判并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诉讼民事公益诉讼主体包括哪些?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无论自然人、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还是行政机关作为原告参与公益诉讼,都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因此,建立一种互补的多元制主体模式将更符合现实所需。每一个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佳保护者,予公民公益诉讼起诉权是法律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1、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其本身的职责所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作为政府的代言人,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推动、维护和实现社会公
    2023-07-11
    303人看过
  • 民事诉讼立案费概念
    诉讼立案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付的费用。诉讼费用可以分为案件受理费和其它诉讼费用两类。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案件不同,征收标准也不相同。一、民事诉讼立案费计算标准(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行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按照下列比例交纳:1、不满100元的,每件交50元;2、超过1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3、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4、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5、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6、
    2023-03-24
    285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概念
    法律综合知识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概念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00-12-13【生效日期】2000-12-19【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已于2000年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
    2022-01-16
    301人看过
  •  法人是否能够作为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人是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人是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的。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能 否 作 为 民 事 诉 讼 当 事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其中,原告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的人;被告是与原告相对的一方;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是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他人之间正在
    2023-10-09
    139人看过
  • 在民法典中如何明确诉讼时效的概念
    《民法典》中规定的诉讼时效的理解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具体时间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在民法典中侵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侵权纠纷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
    2023-08-13
    369人看过
  •  追诉时效与民事诉讼时效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民事诉讼的追诉期限。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的追诉期限为三年,且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话,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当事人可以申请延长追诉期限。民事诉讼的追诉期限为三年,且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诉讼期限如何计算?民事诉讼期限的计算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若在六个月内未能作出决定,则根据该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因此,民事诉讼期限的计算是从立案
    2023-08-30
    285人看过
  • 需要知道:主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
    主债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0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0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主债务诉讼时效与保证诉讼时效由此,保证诉讼时效的中断应致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否则,如果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时,保证人据此主张免除保证债务,从而使得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毫无意义。此外,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有选择权,其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如果不致主债务时效中断有悖保证之意旨。那么,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能否导致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最高院《规定》对此问题的规定因有保证责任期限约定与否而异,未约定保证
    2023-07-07
    30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中的共同诉讼的概念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20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 合同效力的概念和诉讼时效的概念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7
      一般合同效力与诉讼时效的问题,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 民事诉讼当事人与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有什么不同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8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及第三人等。诉讼参加人是诉讼当事人及相关的诉讼代表人。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表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
    • 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可以提起诉讼参与人诉讼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3
      诉讼当事人是诉讼活动不可或缺的参加者,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执或引起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和进行诉讼,并接受法院裁判拘束的人,最常见的就是指诉讼的原、被告双方。原告是诉讼中提出诉讼的一方,没有原告不能诉;被告是原告提起诉讼的对象,没有被告不能讼,没有原被告则诉讼无法提起和进行。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当然,诉讼当事人在不同的审理阶段有不同的称谓——在起诉阶段称为原告、被告,在判决阶段称
    • 律师参与民事诉讼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6
      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接触交往,应当遵守法律及相关规定,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向其行贿、许诺提供利益、介绍贿赂,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打探办案机关内部对案件的办理意见、承办其介绍的案件,利用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的特殊关系,影响依法办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