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代理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06:10:08 489 人看过

1、房屋租赁代理的概念也是房地产中介的一种经营活动,包括房屋租赁代理和房屋租赁代理。前者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房屋出租人的委托,以出租人的名义出租房屋,并在出租人授权范围内与承租人签订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出租人授权范围内实施的一切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均由出租人承担;后者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房屋承租人的委托,以承租人的名义出租房屋,并在出租人授权范围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授权范围。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承租人授权范围内实施的一切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承租人承担。实际上,租房中介比较常见,而租房中介并不太多。房屋租赁中介在盘活现有住房资源、为市民和流动人口提供充足住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第二,房屋租赁代理具有以下特点:

(1)房屋和承租人种类繁多。既有60、70年的老房子,也有近年新竣工的新房。还有古老的简易房屋和摩天大楼。既有公房业主,也有私房业主,既有内销商品房业主,也有外销商品房业主。不仅有中国公民,还有外国人、当地居民和外国人员。等等,让房屋租赁代理五花八门。(2)房屋租赁代理很容易受到行政和司法行为的影响,尽管可用于代理租赁的房屋数量是多种多样的。但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能租。为保障住房租赁市场的正常发展,维护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城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了不能出租的房屋。这就决定了房屋租赁机构容易受到行政和司法行为的侵害。房地产中介在审核中介可以出租的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

(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代理人及有关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成功后,房地产中介方可根据中介行为收取佣金。第三,房屋租赁代理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委托代理事项。如出租或租赁住房、增量住房或存量住房、产权住房或使用权住房、繁华地区或相对偏远地区的住房等

(2)委托代理事项的要求和标准

如果涉及住房租赁,委托人可以向房地产商提出要求房地产中介围绕租赁时间、租赁金额、租赁公示等方面,房地产中介也可以向当事人提出委托人在代理过程中需要提供的要求,特别是代理完成的标准。(3)合同的履行期限反映了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权利义务的期限:一旦履行期限届满,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终止。

(4)服务费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应在合同中规定。具体时间和付款方式可以协商。有的是分期付款,有的是预收部分佣金,待代理完成后再结算。(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因故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解决方案可由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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