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笔者认为,正确认定挪用公款罪应当注意划清以下几个方面的界限。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1、对挪用公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一般以5000元
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不受挪用时间长短的限制;
2、对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一般以挪用数额较大即挪用1万元至3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不受挪用时间长短的限制;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也是以挪用数额较大即挪用1万元至3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但同时还受超过三个月未还的限制。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已经全部归还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由主管部门按政纪处理;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后,虽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息,只要属于依法应予追诉的,仍应按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4、挪用国家救灾、抢险、防汛、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定罪的数额标准,参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掌握,即以5000元为定罪的数额起点;
5、国家工作人员将所承包、租赁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资金挪用于承包、租赁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归个人使用,致使承包、租赁合同不能兑现的,应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有相似之处,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客体不完全相同。就对财产的侵犯而言,前者侵犯了公款的占有权与使用权;后者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整体。2、犯罪的对象不完全相同。前者原则上只限于公款,例外地包括特定公物;后者既包括公款,也包括公物。3、犯罪行为不同。前者只是挪用公款,即暂时占有、使用公款;后者是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4、犯罪故意内容不同。前者以暂时占有、使用公款为目的,具有归还的意图;后者以永久性不法所有为目的,不具有归还的意图。因此,对于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应当依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三、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主观方面都是故意犯罪,都具有挪借、使用单位资金的目的;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资金的行为;在行为方式上都包括三种情况:即挪用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型,挪用资金“营利”型,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型。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犯罪主体有别。这是两种犯罪的本质区别。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只能由非国有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如果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的,应以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
2、犯罪对象及侵犯客体有别。挪用公款的犯罪对象是公共款项,其中主要是国有资金;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是非国有单位的资金。
四、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
此两罪的犯罪主体都是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都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其犯罪对象都是公共财物;都表现为将公共财物挪用他用,同属于挪用犯罪;挪用行为都利用了职务上便利。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侵犯的客体与犯罪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以及国家廉政制度建设,其犯罪对象一般情况下只能是公款。挪用特定款物罪主要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以及民政事业工作程序,其犯罪对象仅限于救灾、救济、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款物。
2、客观要件有所区别。挪用公款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挪用特定款物罪是“公挪公用”,其款项挪用于其它集体事业。
3、犯罪主体有别。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主体是经手、管理特定款物的人员,而且往往是对特定款物具有支配权、调拨权的领导人员。
4、主观方面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目的多数是用于营利,而且归个人使用。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目的则较为复杂,有用于生产性建设,有用于社会公共事业,有用于消费性支出。且挪用特定款物是为单位使用。
五、挪用公款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有权合法借贷本单位款项的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负责人,将款项借贷给个人后由于无法追还而造成公款重大损失的行为,介于挪用公款罪与玩忽职守罪之间。要区别其行为性质,则要把握两罪的本质特征。挪用公款罪的本质特征,是挪用公款给个人使用。玩忽职守罪的本质特征,是由于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而导致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在区别上述行为属于何种犯罪时,可以从四个方面分析:1、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是谋取私利而故意“借贷”,还是由于在工作中马虎从事、疏于严格审查把关而借贷行为。2、行为人是违背职务要求,擅自挪借公款,还是有合法借贷权的借贷行为。3、是秘密的私下个人交易,还是公开的行政职务行为。4、是采取涂改帐目、不同程度的掩盖事实真相的欺骗手段,还是形式上、手续上都不含有虚假成分的借贷行为。对于出于谋取各种私利动机,形式上合法,实质上越权的挪借公款供个人使用的行为,应以挪用公款罪论处。反之,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应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占国华
-
怎样划清挪用特定款物罪与一般挪用行为的界限
137人看过
-
认定医疗事故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418人看过
-
应当认定为贪污罪的情形是挪用公款
218人看过
-
认定虚假广告罪应注意划清的界限有哪些
470人看过
-
认定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应划清的界限
80人看过
-
挪用公款罪的界限问题区分
446人看过
犯罪目的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所追求的非法利益。这种非法利益可以是物质性的,也可以是精神性的;可以是违法的结果,也可以是不法状态本身。犯罪目的对犯罪动机具有决定和制约作用,它支配着行为人对犯罪对象的选择和对危害结果的追求。... 更多>
-
如何正确认定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以及认定标准?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8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笔者认为,正确认定挪用公款罪应当注意划清以下几个方面的界限。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1、对挪用公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一般以5000元 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不受挪用时间长短的限制;2、对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一般以挪用
-
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在界限上怎样划分?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08挪用公款罪怎么认定?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两者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两者在客观上均是利用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是,作为两种不同犯罪形式,两者又有如下区别:(1)对犯罪客体侵犯程度与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前者只侵犯公共财物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三种权能,而后者侵犯了包括出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的公共财产所有权的四种权能;就犯罪对象而言,前者为公款和特定公物,后者为
-
挪用公款罪怎么认定?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两者到底怎么区分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5挪用公款罪怎么认定?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两者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两者在客观上均是利用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是,作为两种不同犯罪形式,两者又有如下区别:(1)对犯罪客体侵犯程度与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前者只侵犯公共财物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三种权能,而后者侵犯了包括出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的公共财产所有权的四种权能;就犯罪对象而言,前者为公款和特定公物,后者为
-
挪用公款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5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
如何摘抄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下面是摘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一、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1、对挪用公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一般以5000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不受挪用时间长短的限制;2、对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一般以挪用数额较大即挪用1万元至3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不受挪用时间长短的限制;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