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隐瞒病情,合同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6:54:12 112 人看过

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7: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隐瞒事实的合同效力有哪些
    隐瞒事实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合同。一、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有什么特点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指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合同。在民法中表述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变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民事行为。可撤销合同的特点是,在被撤销前,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赋予当事人一方有权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特点是,变更前和变更后,合同仍具有法律效力,只不过合同内容改变了。同时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须明确,合同的变更才能有效。再者,在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二、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吗要履行吗显失公平的合同是一种相对无效合同,并非绝对无效,属于可撤销合同,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在作出裁决前,该合同还是有效的。裁决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的,按变
    2023-03-11
    413人看过
  • 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以及保险合同当事人有哪些
    一、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保险合同生效条件包括以下方面:第一,主体合格,即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就投保人而言,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就保险人而言,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且须在其营业执照核准的营业范围内订立保险合同。第二,意思表示真实,即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自己的真实内在意思。如投保人故意谎报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隐瞒保险标的真实情况而与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保险人由于受欺诈,虽然与投保人就保险合同达成了协议,但没有反映出当事人的真实内在意思,也即表意与真意不一致,由此产生的保险合同应属无效合同。第三,合同内容合法,即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我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二、保险合同当
    2023-02-28
    435人看过
  • 借款合同当事人无效有效吗
    担保合同无效的,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效力。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借款合同是主合同,从合同具有从属于主合同的性质。一、担保合同能不能独立于主合同担保合同不能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给定金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怎样签买二手房给定金签合同应注意审查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定金担保合同无效;明确款项的性质,写明“定金”字样;主合同与定金合同主体应当一致;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且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借款人借了担保人什
    2023-03-25
    317人看过
  • 人身保险合同效力有效期是多久
    保险复效期时间为:从保单宽限期过后,从失效之日当天算起两年内的这段时间。如果保单处于复效期,投保人是可以选择申请复效,让保单重新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过了复效期,用户还没有申请复效的话,那么保险合同就会自动终止。一、保险合同到期后钱怎么退超过犹豫期的退保视为正常退保。通常领取过保险金的保单,不得申请退保。正常退保一般要求保单经过一定年度后,投保人可以提出解约申请,寿险公司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保单现金价值是指寿险契约在发生解约或退保时可以返还的金额。在长期寿险契约中,保险公司为履行契约责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而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公司按规定,将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被保险人,这部分金额即为保单的现金价值。二、保险合同效力何时能恢复保险复效期时间为:从保单宽限期过后,从失效之日当天算起两年内的这段时间。如
    2023-06-29
    397人看过
  • 保险合同成立逾期2年隐瞒病情依法获得理赔
    日前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法院审结了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以保险合同成立已超过两年为由,驳回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的请求,认定保险合同有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投保人王某4万元。据悉2008年9月25日,王某作为投保人在被告保险公司处投保了嘉禾财智赢家终身寿险及嘉禾附加幸福相伴终身重大疾病险,保险金额分别为12万元和4万元,保险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9月29日。保险合同签订后,王某依约缴纳了保费。2010年11月,王某被医院诊断为脑干梗塞后遗症、Π型糖尿病、高血压病3级、高脂血症(均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范围)。2011年3月3日,王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同年3月11日,保险公司作出拒赔决定:解除保险合同;退还所交保费1.2万元。经多次协商理赔未果,王某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王某在投保前曾因患冠心病合并高血压3级高危、Π型糖尿病住院治疗,而在投保前
    2023-04-23
    19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人身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什么情况下人身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人身保险合同的存续期间,基于下列特定事由的发生,而使其效力自终止之日起,归于消灭。(1)保险期限届满。(2)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给付完保险金后,保险合同效力终止。(3)被保险人非因保险事故导致死亡。因保险标的已不存在,故保险合同终止。(4)投保人提出终止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原则上可随时解除保险合同。相关致死:人身保险合同中的权利保险人主权利保险人除了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外,还具有依法拒付保险金的权利。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保险人有权拒绝给付保险金:1、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保险人不承当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过,如果投保人已交足了2年以上保险费,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2、在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中,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的,保险人不
    2023-04-19
    432人看过
  • 隐瞒事实是否能使合同无效
    隐瞒事实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如果造成损失,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撤销合同的标准: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明显失去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民法典中会怎样签订合同有法律效力《民法典》中具有合同效力需要满足的条件具体有: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的主体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
    2023-07-04
    369人看过
  • 对再保险合同当事人与原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
    再保险合同是约定再保险接受人与原保险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与原保险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两个合同,所以再保险接受人与原保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首先,再保险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再保险接受人与投保人之间不发生直接联系,投保人是向原保险人提出保险要求的,由原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并收取保险费,而再保险接受人所承担的是对原保险人的保险责任,所以再保险接受人只能向原保险人收取再保险费,而不能向投保人提出支付保险费的要求。第二,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再保险接受人与原保险的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既不具有法律规定的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又不具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关系,因此,原保险的被保险人、受益人不能直接请求再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原保险责任是原保险人对原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受益人承担的保障责任,原保险人必须按
    2023-04-23
    353人看过
  • 房屋预定合同当事人签的合同有效吗
    依法成立的房屋预定合同有效。有效的房屋预定合同要求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预定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一、没有合同有证人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口头协议,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二、网上拍照作为合同约定有效吗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023-03-20
    268人看过
  • 续订合同后当事人分开合同还有效吗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合同还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一、公司更换法人债务怎么办公司更换法人的,债务要根据更换的方法来处理的:1、公司是合并的,在更换法人之后,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担,由后面的公司偿还债务;2、公司是分立的,在更换法人之后,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偿还债务,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二、公司分立的程序有什么公司分立的程序如下:1、首先由公司内部进行决策;2、起草分立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3、分立事项获得批准后进行财产分割;4、履行向债权人通知的义务,如债权人有异议的应按规定处理;5、理公司分立审批与登记手续。除有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况外,一般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
    2023-06-27
    160人看过
  • 合同当事人签字情况与合同有效性的关系
    产权人未签字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共有房屋全部共有人同意后方可认定为有效,共有产权人没有签字但单独出具同意出售承诺书或事后对该行为进行追认的,应当认定为有效。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认定为有效。登记的产权人未出资,其签署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本案判决认为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未出资,所以其不是真正的产权人,购买人知道其家庭成员情况,因此其买卖合同无效。其实,房屋产权人是否出资购买,不影响其对房屋拥有的权利,父母购房而以成年子女名字登记的,应当视为赠于或家庭共有。但内部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鉴于产权证的公示效力,第三人与登记的产权人交易的,应当认定其合同效力。否则将严重影响市场交易的安全和交易相对人的合理预期。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报2010年8月24日父母以女儿名义买房女儿转卖第三人无效本报北京8月23日讯盛先生夫妇为了
    2023-08-07
    81人看过
  •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人身保险合同分为哪几种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如下:1.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标的,人的生命和健康是无价的,所以没有保险金额部的超过保险价值的规定,没有重复保险和代位求偿,发生事故后各张保单的保险额累计计算。2.大部分为长期合同,尤其是人寿险,不是债的关系,存在保单的现金价值,性质上属于投资性的储蓄合同,不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强制投保人交纳保费。3.保单现金价值。由于人寿保险开始发生签订合同时事故的发生率低,以后则慢慢增高,为了平衡之考虑,保险费始终稳定的一个比例收取,这样导致合同的起初,所交付的保险费是高的,必然有一部分是储蓄性质,因此解除合同时应当退还,这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二、人身保险合同分为哪几种人身保险合同的种类分为以下几类:1.人寿保险合同。人寿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或生存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合同。人寿保险的基本内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生存到一定的年龄
    2023-05-03
    154人看过
  • 合同当事人死亡还有效力吗
    合同当事人死亡是否还有效力要视合同的性质判断。首先,如果是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和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比如,《民法典》规定的关于第三人受益合同;代位权;撤销权;买卖不破租赁等。其次,如果是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和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因为这类合同的签订,一般都是一方当事人基于对另一方当事人本人具有的经验、能力,甚至是个人品格方面的胜任才与之签订相应的合同。另外根据《民法典》规定之精神,含有人身依附的合同属于根据合同性质不可转让之合同。同理,其继承人也不应继承该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此类合同的权利义务应该随着合同主体的死亡而自然终止。一、合同效力的其它情形有哪些1.有效合同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2.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
    2023-02-28
    177人看过
  • 隐瞒与合同有关事实后订立的合同一般有没有效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合同是有效的,但对方当事人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合同;如果造成损失,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是什么合同的订立是指两方以上当事人通过协商而于互相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订立合同的程序,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一般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并签置书面协议的过程。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各方就合同条款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过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3-08-03
    28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人的隐瞒事实证明合同的合同有效力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31
      隐瞒合同事实后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属于可撤销合同,被隐瞒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如果造成损失,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 隐瞒乙肝买保险满2年合同有效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8
      根据保险法规定,带病投保是无效合同。但后来为了保护消费者,这条又改了一下,如果带病投保超过两年,保险公司没有终止合同。这份合同是有效的
    • 隐瞒合同重要信息合同有效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16
      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是隐瞒影响合同效力的事实,如当事人行为能力,则是效力待定合同,如果是其他违法事实,则是无效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依诚实信用原则,缔约当事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主要包括:告知自身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告知标的物真实状况。
    • 保险合同含人身保险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07
      保险合同属于射幸合同。保险合同具有射幸性,对投保人而言,他有可能获得远远大于所支付的保险费的效益,但也可能没有利益可获;对保险人而言,他所赔付的保险金可能远远大于其所收取的保险费,但也可能只收取保险费而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
    •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什么,当事人与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什么意思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人身保险他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含法人与自然人),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当事人是订立合同、规定合同中权利与义务的主体,是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直接关系的人;关系人是与人身保险合同有经济利益关系,而不一定直接参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的人;辅助人是协助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并办理有关保险事项的人。 当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 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