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指出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责,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的重要特色,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性质和职能的重要体现。《意见》中的刑事诉讼监督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刑事立案监督。
一是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如针对以罚代刑、漏罪漏犯、立案后违法撤案等现象的监督;二是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机制,如针对出于地方保护、部门保护等目的违法立案的监督;三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
2、侦查活动监督。
一是对侦查活动中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健全排除非法证据制度;二是对侦查机关采取的强制性侦查措施及强制措施的监督;三是防止错误逮捕、起诉以及遗漏犯罪嫌疑人或罪行的监督。
3、刑事审判监督。
一是对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二是对审判监督薄弱环节的监督,;三是对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申诉案件的监督;四是对死刑案件审判活动的监督。
4、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一是对违法延长羁押期限的监督;二是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三是对违法监管活动的监督;四是对执行死刑活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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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监督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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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体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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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监督强化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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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监督的范围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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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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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监督的职能范围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0立案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可以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监督:有权决定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退回补充侦查、对自侦案件决定撤销案件;审判监督: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错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执行监督:对各类案件的执行违法进行监督,对刑事案件减刑、假释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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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监督的范围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8刑事立案监督的范围包括: ①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 ②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案件; ③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报请立案侦查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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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体赔偿范围重庆在线咨询 2020-12-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物质损失”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即: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1、不包括精神损失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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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监督范围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9刑事立案监督的范围包括: ①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 ②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案件; ③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报请立案侦查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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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刑事诉讼证据的范围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4刑事诉讼证据的作用是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依据,是证明犯罪事实的唯一手段,是司法公正的基础,是促使犯罪人认罪的武器,也是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工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