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征地拆迁许可证要注意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9:53:43 67 人看过

1、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所需的要件包括哪些?

①开发商是在2010年10月18日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彼时进行城市房屋拆迁所需遵守的法律规定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11月1日实施,2011年1月21日废止)。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②具体到本案中,开发商在申请拆迁许可证时,提交了项目备案证、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计划、资金证明等申请材料。根据前述规定,基本具备核发拆迁许可证所需的必备资料。

2、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之前,是否需要听证?

①根据《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第四十六、四十七条及《河北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规定》(2005年5月1日实施)第三条的规定,举行听证的情形主要包含两种:一是主动举行听证的,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和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二是应申请听证的,指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的事项。

②在拆迁许可过程中,何为“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何为“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行政许可法没有界定。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2005年10月31日实施)第五条将需听证项目的面积或者户数的具体标准交给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制定,可以理解为这是《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对重大行政许可事项、重大利益关系的解释。而具体到河北省,根据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2006年1月25日实施)第一条的规定,“对设区市拆迁房屋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拆迁户数在150户以上、县(县级市)拆迁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拆迁户数在75户以上的拆迁项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应就拆迁许可有关事项召开听证会,听取拆迁当事人意见。”综合上述规定,由于本项目的拆迁房屋面积为6200平方米、拆迁户数为112户,无需进行听证。

3、房屋拆迁许可证是否需要公示?

网友提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拆迁方是否还需要向被拆迁人公示房屋拆迁许可证?

律师回答: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只有市、县级人民政府才能成为房屋征收主体(即征收人)。另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法定情形的,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也就是在新条例实施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在需要征收房屋时,需要向被征收人公示房屋征收决定,而不是旧条例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2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许可证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注意哪些问题,房屋拆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注意哪些问题房屋拆迁要注意的问题其实很多,根据实际情况的不一样也会有所不同,但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务必要求拆迁方丈量,坚持以实际面积计算。2、房子装潢的补偿。比如铝合金窗和防盗门的补偿与一般门窗不同,石英水磨地和一般水泥地的补偿不同,需要补偿和不补偿的项目容易混淆,都必须在拆迁方作记录后一一过目。3、违章建筑的年限和补偿。如果有违章建筑,事先最好有违章年份的凭证,哪怕是一张用料单或用工单.因为不同年份的补偿多少不同.4、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搞清合同内容,不清楚的问清以后才签字。5、如果拆迁时要求析产,如有两个房产证要求得到两套回迁房都是可以的.如此等等。二、如何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明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根据实践经验的了解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订立协议的主体。即拆迁人与被拆迁
    2023-02-24
    104人看过
  • 房地产抵押后的拆迁注意的问题
    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对于城市房地产拆迁的处理,必须把握以下几点:1、抵押人应当负有及时书面通知的义务。如果抵押人未履行此项义务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发生城市房地产拆迁,属于不可抗力,对此造成抵押权人的损失,抵押人无过错的,不应承担责任。3、发生城市房地产拆迁时,抵押人如果能重新为抵押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抵押权人不能要求提前清偿;如果抵押人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权债务以防受到损失。4、抵押人拒绝提供担保,也不清理债务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效力,抵押权可及于债务人所获得的补偿金。
    2023-05-01
    132人看过
  • 拆迁时应注意的国有土地证补偿问题
    有土地证的拆迁还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一、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邯郸拆迁补偿标准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
    2023-07-02
    442人看过
  • 征地拆迁结余资金的使用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征地拆迁结余资金应该如何使用?(一)及时清理结余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地方政府应重视征收工作经费的结余资金存量情况,定期开展结余资金的清理,对未使用完或不需要支出的征收工作经费由财政收回并重新统筹安排,节约征收成本,盘活征收工作的存量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将结余资金用到经济发展中最需要的地方去。(二)加强制度建设,切实防范风险。管理部门应认真研究、出台征收工作经费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细化经费的开支范围与内容,地方财政部门应探索将征地拆迁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的经费纳入到预算管理体制中,从源头上加以管理,要求经费使用部门要严格区分与企业的代办费的界线,对工作经费必须要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对不做账,做假账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三)加强监督与管理,规范拆迁补偿行为。要加强征收工作的跟踪审计力度,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应采取经常性巡查方式,
    2023-06-03
    392人看过
  • 拆迁房如何买卖购买拆迁房要注意的问题
    怎样购买拆迁房1、交易双方协定好房屋价格,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后交付房款。然后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2、交易双方带着第一条需要的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3、交易双方带着第二条需要的材料,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免税单)。4、交易双方带着第三条的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后买方取证。购买拆迁房注意事项拆迁安置房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类房子的房屋产权是属于个人的,但是它的所有权是有限制的,也就是说在一定期限内,房子是不能上市
    2023-08-17
    498人看过
  • 拆迁安置诉讼的问题需要注意
    拆迁诉讼有时效约束即使拆迁方有损害权利的行为,如果当事人没有在法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也不能受到法律保护。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只要认为拆迁方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就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过了这段时间,当事人只能通过信访、投诉等非诉渠道解决。法院、房管局不能强制撤销房产证房产证是证明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凭证,但如果当事人在拆迁诉讼中败诉了,法院也不能直接撤销其房产证,即使您的房屋是违章建筑,法院也只能要求房管局撤销房屋的产权证。房管局只能在出现登记错误等情形下才能撤销房屋产权证,其不能因为当事人不服拆迁决议或有不合理的要求就撤销房产证,因为房屋是依法建造的。若房管局有侵害公民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恢复其权利。不是所有的拆迁公告都可诉我们都知道在拆迁之前,拆迁方需要发布拆迁公告,我们是否能在对拆迁公告不服的时候提起诉
    2023-07-07
    52人看过
  • 征地拆迁领域突出问题
    (一)征地数量大。(二)利益分配矛盾复杂。补偿费标准偏低,使本已非常有限的征地补偿费用成为当事人争夺的目标。排挤他人的分配额,使自己获得更多的补偿金,是造成基层群众自治权出现偏差的主要原因。很难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从而导致群体上访事件,甚至越级上访的发生。(三)工作方法简单。正常的征地拆迁工作是发展经济、重塑城市形象、改善人民群众工作和居住环境的好事,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但是涉及到广大被征地的农民和被拆迁的居民的切身利益,特别是有相当数量的弱势群体存在一定的困难。但是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有的地方工作方法简单,如在拆迁之前不进行必要的公示,不签拆迁协议就停水断电、上房揭瓦,严重影响拆迁的正常生活;一、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或者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房屋被拆迁人不但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房屋被拆迁人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进
    2023-03-13
    191人看过
  • 村民对拆迁许可证的问题提出质疑
    采访中不仅有很多村民对拆迁方有无拆迁许可证等手续提出质疑,更对前期的工作方式感到不满。“有没有拆迁证真的没看到,是宅基地的,给发证,之外的就按违章对待了,原来说按二百八补偿,后来又不补了,有的村民盖房原来跟村上有协议,现在不认了,所以有意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拆迁是从4月24日开始的,经常深更半夜来撵人,但是,时至今日,大家还没拿到拆迁补偿费。究竟拆迁方是否有手续,是否采用了半夜来撵人的方式,是否拆迁补偿费就是一种过渡款项等等问题,记者在无法找十八里河镇政府、十八里河镇宇通汽车产业园建设指挥部、河南宇通汽车产业园建设指挥部求证的情况下,电话联系上了十八里河镇宇通汽车产业园建设指挥部第一测量组工作人员卢志强,但卢志强接电话后,对拆迁是否有手续的问题没有回答,并建议记者去区委宣传部采访,随后客气地挂了电话。不过,一些在现场围观的村民说,由于拆迁协议至今没有完全落实下来,所以,虽然大部
    2023-07-03
    160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印制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关于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标准文本。现对印制和颁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标准文本(见附件)统一组织实施。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审批内容和程序,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作出申请和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具体规定。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对申请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建设单位或个人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4.《房屋拆迁许可证》作为房屋拆迁的法律凭证,拆迁人要妥为保管,不得擅自涂改、转让,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报,并登报声明。5.拆迁人应将《房屋拆迁许可证》悬挂在拆迁现场办公地点,以备监督、检查。附件《房屋拆迁许可证》标准文本及填表说明填表说明1.
    2023-06-10
    271人看过
  • 企业拆迁需要注意的四个重要问题
    1、信息渠道准备面对企业拆迁,必须能够随时了解拆迁的相关信息,包括拆迁方的信息和其他被拆迁人的信息。做决定的是智力。只有了解你自己和你的对手,你才能赢。拆迁信息的重要性就像战争情报一样,非常重要,所以在听到拆迁信息后,我们应该考虑如何建立信息源。不要因为信息不对称而错失获得有利补偿的机会。第二,企业备料因为我们是企业,很大一部分补偿来自生产经营的损失。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每个地方往往不同,但我认为我们应该先做好准备。我们可以证明停产损失,如停产的时间或期限、行业内部特征、相关税收情况、财务报表的某些方面等能够直接反映停产状态下企业损失的材料。3。专业准备一般大型企业遇到拆迁时,会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业的评估会计人员进行账务整理和资产评估,然后制定谈判方案和应急预案。从法律层面做好准备。一旦与拆迁方有了积极接触,就要防范财产风险和人身风险。一般来说,最重要的是事先采取法律保护措施,防止强
    2023-05-31
    99人看过
  • 土地储备中心征地需要拆迁许可证吗
    1、土地储备中心征地需要拆迁许可证。2、土地储备中心一般隶属于土地管理部门,独立行使职权,其扮演重要角色之一就是充当房屋拆迁人。这就决定了地方政府为了巨大的土地利益就会伪造拆迁许可证或者根本不要求其办理许可证。土地储备中心职权大吗大。其主要职责有:1.依据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对企事业单位需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其他需调整的土地适时进行收购。2.根据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市场需求,适量储备土地,并做好储备土地的信息发布、登记、招商洽谈和投放市场的前期准备等服务性工作。3.经营和管理由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抛荒土地,并纳入储备土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
    2023-07-22
    122人看过
  • 征用土地和拆迁后的安置和补偿问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征用土地与拆迁安置,都要对原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或者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给予法定事项的补偿。(一)征用土地补偿。征用土地补偿是由用地申请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土地被征用人支付的征地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补偿标准为:(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本项及征用其他土地的前两项补偿标准由各省规定。福建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2节对此作了具
    2023-07-02
    311人看过
  • 征地拆迁律师:企业拆迁需要注意的重要四项
    一、信息渠道准备面临企业拆迁,我们必须做好随时能够了解拆迁的相关信息,包括拆迁方的信息和其他被拆迁人的信息。有了情报才能决策。知己知彼才能胜券在握。信息的重要性在拆迁中就如打仗的情报,很是重要,所以听到要拆迁的信息后,就要考虑怎么建立信息来源渠道。切勿因为信息不对称导致自己错失获得有利补偿的良机。二、经营材料准备因为我们是经营性质的企业,所得到补偿很大一块来自于停产停业的损失。停产停业的损失怎么计算呢?每个地方往往不太一样,但是我认为应先准备好,我们能够证明的停产损失,比如停产的时间或者周期,行业的内部特点,纳税的相关情况,某方面的财物报表等能够直观反映停产状态下营业损失情况的材料。三、专业人员准备一般比较大的企业遇到拆迁时,会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业的评估和财会人员,进行账目梳理和资产的评估,然后准备好谈判方案和应急预案。从法律层面准备好,一旦与拆迁方正面接触后,就要预防产生财产风险和人
    2023-04-17
    170人看过
  • 征地拆迁安排时间点的问题
    (一)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应予补偿,个人的物权任何人不能侵犯。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二)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三)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应予补偿,个人的物权任何人不能侵犯。(四)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按照1:1的产权置换(如被拆迁人的房屋100平方米,征收房屋人(征收单位)应赔偿100平方米房屋。什么时候是征地拆迁维权的时间点几周前,李先生找到我。我还未开口李先生便望着我急切的说道自己收
    2023-07-07
    117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许可证是拆迁人在实施前,由行政机关根据其提交的文件资料批准的一种附有明确期限的行政强制许可行为。没有获得该许可,拆迁人不得进行拆迁程序。 拆迁是指拆迁人依法将建筑予以拆除,并对被拆除建筑的使用人予以移迁安置,对被拆除建筑的所有人予以经济... 更多>

    #拆迁许可证
    相关咨询
    • 拆迁许可证如何颁发?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13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
    • 颁发离婚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颁发离婚证时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
    • 征地拆迁审计中发生的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5
      1、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快,全国各地都在进行不同程度的征地拆迁。国家也相继出台很多政策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拆迁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安置政策的透明程度和规范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调查锁定情况未经公示。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镇、街道要将核实、汇总情况在拟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据调查,6个项目中,仅1个项目对调查锁定情况进行了公示。
    • 征地拆迁是否可以引发赡养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9
      1、补偿标准不够统一。存在同一个地段、同一区块因户籍不同,补偿标准不一样。其次是因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执法不公,打“人情牌”的现象,相同条件的拆迁户补偿标准不一致,面积测算标准不一样,造成群众互相攀比,同时,由于拆迁标准是由政府统一制定,群众普遍反映补偿标准过低,对补偿标准不太认可。 2、行政行为不规范。一是存在政府拆迁部门过于追求征地拆迁效率而忽视程序的正当性和透明性,当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在不能及时达
    • 新的拆迁条例颁布之前已经颁布的拆迁许可证还能适用旧的拆迁条例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06
      新拆迁条例颁布之前已经颁发的拆迁许可证还适用旧的拆迁条例。但不能进行行政强拆。拆迁征地补偿在我国只有原则性规定没有全国统一具体标准的情况下,更体现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博弈的过程。各个地方的补偿标准不一,甚至同一地区补偿的标准也不一样,同样情况下有的人得到的很高,有的人就得到很少。这就更加验证了博弈的技巧与力度。作为弱势群体的被拆迁人博弈中的王牌则是调查对方拆迁手续的合法性,政府部门是否在依法行政。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