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是合作作品还是单独作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0:43:12 336 人看过

一、如何认定是合作作品还是单独作品

认定是合作作品还是单独作品的相关规定如下:

依据《著作权法》第13条的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由一个人独立创作完成的作品为单独作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是合作作品。合作作品包括不可分割使用和可分割使用的两种情况,前者是每个作者的创作成果都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无法指出哪一部分是由哪一位作者创作的。如甲乙二人共同创作一本小说,经过共同构思,最后成稿,小说凝聚着两个人的创作成果,浑然一体,无法独立地将甲或乙的成果从作品整体中分割出来。后者是每个合作者的作品都可以从作品整体中分割出来单独加以使用。如一首歌曲为二人的合作作品,但词曲又可以分开,由词作者和曲作者分别享有著作权。

二、合作作品有哪些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合作作品整体著作权。从该条可以看出,合作作品应具有以下特征:

1、合作创作人之间有共同的思想情感表达方式,即共同创作该作品;

2、合作创作人在创作过程中应认真贯彻创作意图,各处的创作成果应当相互照应承接;

3、合作创作人应完全完成合作创作各自承担的内容,即应尽到合作创作的义务和在创作过程中维护共同创作人的权利;

4、不参加创作,只为创作人的合作提供物质条件、咨询、资料搜集、修改意见或抄写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品的创作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8: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作作品相关文章
  • 如何认定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
    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第一、应当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第二、应当具有独创性或原创性。第三、作品的表现形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独创性也称原创性或初创性,是指一部作品经独立创作产生而具有的原创性。一部作品只要不是对一部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实质的模仿,而是作者独立构思的产物,就可以视为具有独创性。独创性也称原创性或初创性,是指一部作品经独立创作产生而具有的非模仿性(非抄袭性)和差异性。一部作品只要不是对一部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实质的模仿,而是作者独立构思的产物,在表现形式上与已有作品存在差异,就可以视为具有独创性,从而视为一部新产生的作品,而不是已有作品的翻版。一、著作权怎么取得的?著作权取得的方式是自然取得和非自然取得。1、原始取得(自然取得)所谓原始取得系指权利的取得不是以他人已存权利为取得基础,而是初始性地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原始取得所获得的著作权是完整的著作权,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全部著作权的
    2023-06-27
    450人看过
  • 如何认定书法作品著作权侵权
    1、过错原则:根据具体规定,过错是著作权侵权认定中的一项原则。2、损害原则: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该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无损害后果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由于侵权行为总是与损害后果相联系,因此一些学者将侵权行为称为侵权损害。3、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在民事权利保护领域已得到比较广泛的运用。对此,有学者认为,它可以补救具体民法法规的不敷使用,在法律缺乏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法官可直接根据公平观念作出裁断,确定当事人间权利义务和民事责任的分派。一、侵权认定程序是怎么样的?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我国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a、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b、具备独创性;c、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2023-02-19
    152人看过
  • 自己单独发表了合作作品算侵权吗?
    一、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可以单独发表合作作品中有一类是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其单独创作的部分分别享有著作权,但著作权的行使不得侵犯作品整体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二、合作作品著作权行使规定我国的合作作品包括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也包括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并且这个“创作”是指对作品的思想观点、表达形式付出了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或者构思策划,或者执笔操作,如果没有对作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就不能成为合作作者。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需要由全体合作作者协商一致,未经协商一致,各合作作者无权单独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同时,合作作者也不能滥用自己的权利,无正当理由阻止其他合作作者
    2023-04-16
    57人看过
  • 如何认定舞蹈作品侵权
    一、如何认定舞蹈作品侵权《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第三十八条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行为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
    2023-04-17
    69人看过
  • 作品独创性的涵义与认定
    ㈠作品独创性的涵义如前所述,各国著作权法都要求作品应具有独创性,独创性可以说是著作权作品的本质属性。作品的这一法律特征排除了非独创性作品享有著作权的可能性,从而能够保障著作权法对作者因创作而产生的正当权益进行保护的目的实现。然而,关于什么是作品的独创性,学术界在理解上尚未形成共识,并带有一定程度的随意性。其中一种颇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作品的独创性系指作品创作的独立性,一部作品只要是自己独立完成的,而不是剽窃、抄袭他人的,该作品即具有独创性。[①]另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形式安排、材料选择或向公众介绍作品的方式带有作者个人创作特点即可。[②]还有一种观点主张借鉴大陆法系(作者权体系)的德国的做法,以一定的创造高度作为衡量独创性的标准。对于以上观点,笔者都不敢苟同。作品是作者特定创作行为的结果,因此作品的独创性与作者的创作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就象有的学者所指出的一样,独创性在不同的著作权制度中
    2023-06-23
    128人看过
  • 摄影作品如何认定侵权
    摄影作品认定侵权应该满足以下两个要件:1、对摄影作品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可以是原始取得的,比如自己就是作者,也可以是继受取得,比如作者通过受让来获得权利;2、行为人存在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该摄影作品等侵权行为,或者是存在歪曲作品、阻止作者署名、没有经过许可发表作品等侵害著作权人人身权的行为。一、改编作品的著作权剪辑可以吗1、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必须征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改编者获得作品的著作权后他人要是向剪辑也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对于网络上网络视频传播和再剪辑的视频,如果没有经过著作权拥有人的同意或者是授权的话,擅自使用是会构成侵权的。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的著作人身权造成了损害,也可能对他人的著作财产权造成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如非法复制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
    2023-06-26
    319人看过
  • 版权作品独创性如何写
    著作权作品的独创性规定是一部作品经独立创作产生而具有的原创性。一部作品只要不是对一部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实质的模仿,而是作者独立构思的产物,就可以视为具有独创性。著作权法理论中允许偶合,两位作者独立同时完成或单独完成相同或实质性相似的作品,均可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可以保护著作权的独创性,独创性也称原创性或初创性,是指一部作品经独立创作产生而具有的非模仿性(非抄袭性)和差异性。一部作品只要不是对一部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实质的模仿,而是作者独立构思的产物,在表现形式上与已有作品存在差异,就可以视为具有独创性,从而视为一部新产生的作品,而不是已有作品的翻版。一、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哪些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3、音乐、戏
    2023-02-24
    441人看过
  • 影视作品的含义是什么,如何确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
    影视作品的含义是什么,如何确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影视作品,是指利用一定的录音材料设备,在一定的材料载体上拍摄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并借助适当的设备进行展示和播放的作品,包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方式创作的作品。由于影视作品创作过程和手段的复杂性,只有在剧本、导演、演员、摄影、抒情与构图、服装、道具、艺术、灯光、布景等众多人员的参与和协调下才能完成,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如何确定也比较复杂。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1)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制作人,但导演、编剧、作词人、作曲人、摄影家享有署名权和报酬权。影视作品是指完成的电影,而不是剧本和剧本。也就是说,影片的版权总体上由制片方享有,其他人员只有在影片上签字的权利和根据合同获得报酬的权利(2)剧本作者,影视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音乐作品和其他作品,有权单独行使著作权。比如影视作品的剧本不仅可以作为影视作品拍摄的依据,还可以作为书面作品,
    2023-05-07
    149人看过
  • 如何确定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怎样认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一、如何确定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胶片、磁带等一定物质载体上,由一系列相联的画面或者加上伴音组成的,需借助一定的机械装置才能放映、播放的作品。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享有。《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权由制片者享有。”影视作品的制片人依法享有影视作品的整体著作权,但影视作品的制作,需要剧本、摄影、作词等相关的作者共同努力,从这一角度看,影视作品也具有共同创作作品的特征。因此,该条的第二项规定:“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是指在共同创作的影视作品中,可以单独行使部分的作者,享有其著作权:“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但署名权归创作该电影的导演、编剧、作词、
    2023-03-22
    400人看过
  • 创作作品著作权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由制片人享有。中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一、著作权合理使用判断标准是什么?第一,根据使用作品的目的来判断各国立法中大致都将是否是处于营利目的作为判断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标准。对合理使用非营利性的要求是出于对公平原则的考虑,如果允许使用者无偿利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从中获利,对著作权人来讲当然是不公平的。第二,根据使用作品的性质来判断被使用作品的性质这一要素是从作品本身的角度对合理使用进行判断,使用何种性质的作品更容易被认定为是合理使用。在分析这一要素时,立法者和法官无法创制一个合理使用的适当标准,而必须通过考察所有因素来评定其范围。第三,根
    2023-02-07
    476人看过
  • 如何判断作品的独创性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由此可见,我国定义作品必须首先明确独创性的定义,创作是作品的源泉,是以作品为载体的著作权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它规定了著作权理论中其他范畴的实质内容和相互关系。而对作品独创性的界定,必须与作品创作活动相联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揭示作品独创性的本质内涵。目前,司法实践中较为统一的观点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独立创作、非窃取他人并具有适度创作高度的表达方式。那么,如何判断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权呢?首先,独立创作和适当借鉴的程度。一般来说,在创作作品过程中,很难摈弃前人的创作,开天辟地的提出新观点和新思想。而借鉴他人创作成果,并在已有成绩之上吸收、消化、提升是符合社会科技文化发展的趋势。也就是说,独创不是绝对的,在独创和
    2023-06-05
    412人看过
  • 药品被认定为合作作品的内容有哪些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合著的作品,著作权(版权)应当认定为全体合著人共同享有;其中各组成部分可以分别独立存在的,各组成部分的著作权(版权)由各组成部分的作者分别享有。按份共有是指两人以上对同一项财产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其法律特征为:1、各个共有人对于共有物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2、各个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物分享权利、分担义务;3、各个共有人的权利并不仅限于共有物的某一部分上,而是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即使“合成作品是按份共有”这一说法成立,也不能认为“按份共有的著作权作者”的著作权仅限于自己创作的部分,而不能就合成作品的整体享有著作权。综上所述,一方面,合作作者就合成作品的整体享有著作权,但一般来说,不是平等地享有著作权
    2023-02-16
    328人看过
  • 视听作品如何认定?如何保护?
    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强势崛起,“x分钟看电影”、“电视剧混剪”等二创短视频大量涌现,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侵权问题和纠纷。视听作品视听作品,是指通过机械装置能直接为人的视觉和听觉所感知的作品。虽常表现音乐、戏剧、曲艺、舞蹈、美术、摄影、讲演和其他表演内容,但和这些作品不同,必须借助适当的装置才能反映作品形式和内容。视听作品包括有声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和其他录制在磁带、唱片或类似这一方面上的配音图象作品等。视听作品也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一种作品形式。视听作品著作权归属《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
    2023-05-07
    177人看过
  • 合作作品如何放弃署名权
    一、署名权著作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极为复杂的民事权利,客观上已经成为最复杂、最深奥的法学分科之一。而署名权便是这种复杂民事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署名权的主体。署名权主体是作者,但作者不等同于创作作者的自然人。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第11条、第17条的规定,作者有三种情形:第一,创作作品的自然人;第二,被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第三,由委托合同明确约定而取得作者身份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作者这一概念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作者不仅包括一切文学、艺术、音乐、戏剧或科学作品的创作者,而且也包括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或广播组织;狭义的作者仅包括进行文学艺术、音乐或戏剧作品的创作人。因此,哪些人可以成为作者要由各国法律甚至国际公约来规定。另外,署名权与著作权主体也是两上不同的概念,这是因为作者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著作权包含有多种权利,其主体情况复杂,作者仅是著作权基本主体之一。除了作
    2023-03-01
    286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合作作品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主要有两种: (1)数人共同创作成立的某一无法将每人所创作的部分予以分割而进行个别使用的单一合作作品。各国著作权法均规定,此种作品为合作人所共有。 (2)数人为共同利用的目的,将每个单一作品相互加... 更多>

    #合作作品
    相关咨询
    • 合作是否可以认定为合作作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3
      一、合作创作人之间有共同的思想情感表达方式,即共同创作该作品;二、合作创作人在创作过程中应认真贯彻创作意图,各处的创作成果应当相互照应承接;三、合作创作人应完全完成合作创作各自承担的内容,即应尽到合作创作的义务和在创作过程中维护共同创作人的权利;四、不参加创作,只为创作人的合作提供物质条件、咨询、资料搜集、修改意见或抄写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品的创作人。
    • 合作作品发表能否单独发表?合作作品版权归属于谁?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4
      1、我国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2、即合作作品可能存在整体著作权与单立著作权的问题。整体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中可以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的部分的作者对该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 3、但行使著作权时不
    • 合作作者独自合作的作品是否取得著作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合作作者在行使著作权时应根据作品的属性来行使不同的权限。对于可分割作品,合作作者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对于不可分割的作品,合作作者需要与著作权的其他合作者协商方可行使。合作作品著作权行使的规定: 1、合作作品的著作权通常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不管是可以分割的著作权,还是不可分割的著作权,合作作者对整体的合作作品都享有同一个著作权。 2、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其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权
    • 合作的作品可以单独维权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6
      共有著作权人可以单方起诉。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胡海天推荐
    • 美术作品和文字作品认定著作权侵权是如何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1
      可以以以下方法认定: 1、第一步,确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有效存在; 2、第二步,确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人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其中包括对思想与表达、独创性、整体与部分等问题的认定; 3、第三步,确定被控侵权人的行为,包括对权利人作品的接触、剽窃的认定、合理使用等问题; 4、第四步,侵权的最后认定和对侵权责任的确认,包括对停止侵权和赔偿数额的认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