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独海损构成条件有哪些
1.同一航程中的财产遭遇共同危险
海上危险必须是同一航程中的财产所共同面临的。同一海上航程指船舶在装货港码头装货开始到卸货港卸货时为止的海上运输全过程,不限于船舶在海上航行这一个环节。必须遭遇共同危险,如果是空载船、或单纯为某一方利益、或为救助他船产生的救助费用,因缺少共同危险则不能构成共同海损。
的的的的同一航程中财产遭遇的危险可以是已经存在的,还包括不可避免要出现的危险,此类危险是指船舶发生事故或特殊情况的时尚未危及船货的共同安全,但如不采取应急措施,则将不可避免地给船货带来共同危险,例如,船舶在航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航速剧减,航行时间意外增加,剩余燃油已不足以将船驶抵原定目的港,如不立即驶往就近港口避难加油,即有可能对船货构成危险,采取绕航加油的措施因此可构成共同海损。
2.单独海损的措施必须是有意而合理的
明知采取此项措施将导致船货牺牲或支付额外费用,但为使船货免遭更大损失而主动采取的措施为有意的共同海损措施。
合理的共同海损通常包括措施本身的合理性和合理措施具有一定的限度两个方面。前者,船货遇险时,应依当时的具体情况,选择对解除危险有效、节约并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扩大的措施。后者,依遇险时的具体情况判断合理的限度,超过限度的措施就不应构成共同海损。措施合理与否也是相对的,如果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选择的当时认为是行之有效的措施,具体实施过程中却未能获得预期效果,该措施也应被认为是合理的,由此产生的牺牲或费用可列入共同海损。
3.单独海损的牺牲必须是特殊的,支出的费用必须是额外的
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是指因采取共同海损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和产生的费用。为解除船货共同危险采取有意而合理措施的结果必然是既不同于因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的单独海损,也不同于在正常营运情况下所发生的合理损耗和开支。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应该是采取非正常共同海损措施所产生的直接后果。直接后果是指该项损失或费用应是在采取共同海损行为时可以合理预见的损失或费用;且共同海损行为与该损失或费用之间应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4.单独海损措施必须有效果
采取共同海损措施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全船货和其他财产的安全,并由获救财产方即各受益方根据获救财产的价值分摊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如果没有获救的财产,也就不存在分摊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的基础,采取共同海损措施后因此必须要有效果,如果采取措施后未能避免船货和其他财产的全损,则不能构成共同海损。但这里所指的效果,并非要求财产全部获救,即使只有部分财产获救,也不影响共同海损的成立。
二、单独海损的损失的承担
与共同海损相比较,单独海损的特点是:
(1)它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
(2)它是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损失
(3)单独海损由受损失的被保险人单独承担,但其可根据损失情况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根据英国海商法,货物发生单独海损时,保险人应赔金额的计算,等于受损价值与完好价值之比乘以保险金。
三、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主要区别
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共同海损,则不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而是为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险人为地造成的一种损失。
2.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应由受益的各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
-
哪些条件能够构成共同海损?
190人看过
-
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有哪些?共同海损由谁提出
323人看过
-
什么叫做单独海损,单独海损怎么赔偿
385人看过
-
成都市单独立户有哪些条件2023
414人看过
-
什么是单独海损,共同海损
202人看过
-
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异同
479人看过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有哪些构成条件,行为构成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1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侵权对象是使用的火车、汽车、电车、船、航空器等大型现代交通工具。只有过失毁坏上述交通工具,才能造成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构成成本罪。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实施了火车、汽车、电车、船、航空器被破坏、严重后果的行为。这种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行为者不小心,无意识地破坏交通工具。例如,没有司机,擅自摆弄汽车,不小心弄坏了刹车。如果交通运输人员在驾驶
-
单独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有哪些条件?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1)原告具有请求资格:(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4)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5)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6)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7)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
-
单独海损损失如何承担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25(1)它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 (2)它是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损失 (3)单独海损由受损失的被保险人单独承担,但其可根据损失情况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根据英国海商法,货物发生单独海损时,保险人应赔金额的计算,等于受损价值与完好价值之比乘以保险金。 单独海损是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的损失,它与共同海损的主要区别是: 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共
-
累犯构成条件,累犯的构成条件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6累犯的构成条件如下: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一罪是过失犯罪,就不成立累犯。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过失犯罪所反映的主观恶性明显轻于故意犯罪,而且过失犯罪人再犯罪的可能性也比较小。而累犯制度的设立是以消除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为宗旨的,故不应也无必要设立过失犯罪的累犯制度。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
-
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包括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05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有: 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 2、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船,货是双方共同的; 3、所支付的费用必须是额外的,即支付的费用是船舶运营所应支付的费用以外的费用,是为了解除危险的造成; 4、所采取的救助措施必须是有意识的合理的,牺牲具有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