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人单位什么是老工伤人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1:41:30 242 人看过

一、在用人单位什么是老工伤人员?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行以前的工伤统称为“老工伤”.老工伤人员大体可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正在进行或已经列入改革改制计划的国有企业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

第二类是已完成改革改制国有企业中办理了退休或退养的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

第三类是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且在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前已确认为工伤的人员和供养亲属;

第四类是已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事业单位已确认为工伤的人员(供养亲属除外)。

二、最新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因为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制度,包括国家的社保制度,也都一直在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的进行着调整和完善,所以老工伤的人员构造实际上是非常复杂的。像是有部分改革改制当中的国企工伤人员,就属于老工伤人员,理论上老工伤人员也应该享受到工伤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员工在哺乳期,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将员工调离岗位
    法律咨询:我现在处于哺乳期,孩子不满6个月,经公司批准休假到10月8日,当我休假结束,回去上班时,被告知已没有我的工作职位,被调到很远的分园工作,来回4个多小时。我不同意,协商一个更好的结果,可是现在还没有给我一个结果,我怎么维权呢?你有权选择,此行为为属于变更合同需要经过你的同意,如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经济补偿。相关法律知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老子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七条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的女职工,在老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一条对妊娠期的女职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从事频繁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工作,或者经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不宜从事原工
    2023-04-29
    106人看过
  • 用人单位解除工伤人员劳动合同
    工伤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况:1、当事人在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可以根据正常的途径解除劳动合同;2、如果当事人因工致残,并且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在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合同,或是当事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补偿。补偿主要包括工伤保险基金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用人单位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申请工伤对单位的影响有什么?申请工伤对单位的影响需要区分情况,因为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了。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一旦定级后,如果该员工辞职,则单位要承担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查看工伤条例.这两部分的费用是比较高的。如果报工伤后不是工伤的,对公司没有什么影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
    2023-03-05
    106人看过
  • 哪些工伤人员可以被列为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主要是指童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因上述非法用工必定有一方不符合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所以非法用工单位的职工或童工与用工单位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根据劳动法规的规定,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劳动者获取和实现工伤保险权的前提,伤亡职工或童工被认定为工伤必须首先证明其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非法用工单位的职工或童工与用工单位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故非法用工单位的职工或童工受到伤亡在理论层面或实践操作中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故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立法者鉴于应当为已付出实质劳动的劳动者提供恰当有效的救济路径的考量,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没有简单因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与用
    2023-02-21
    493人看过
  • 不在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是个人缴纳吗?
    是个人缴纳。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一、用人单位未买工伤保险怎么办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劳动者可以与公司沟通协商解决,要求公司按时缴纳社保,也可以向社会保险部门举报,或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二、养老保险手册丢了怎
    2023-04-05
    418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单位可以强制要求用人单位解雇员工?
    员工存在以下六种情况之一开除不用赔偿(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1.用人单位
    2023-07-03
    305人看过
  •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不适用工伤认定
    《中国劳动保障报》11月21日刊登了《非法用工单位也需要工伤认定》一文。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否适用工伤认定问题在实务界仍存在着争议。笔者通过法理分析说明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不适用工伤认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将伤亡事故定义为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规定》将职业病定义为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工伤认定办法》第5条要求申请工伤认定的当事人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可见,属于工伤情形的前提条件是职工向企业提供生产劳动,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而且基于劳动关系引起的事故伤害或疾病才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也就是说,劳动关系与工伤认定是互为充分必要条件的。在我国,确立劳动关系除了要存在劳动力提供和使用事实外,还需使用和提供劳动力的当事人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
    2023-06-10
    289人看过
  • 员工在下班途中摔伤,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在员工受伤之后,公司主动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没有及时认定劳动者是工伤,公司要依法赔偿。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企业要承担工伤赔偿,如果不是工伤,不承担责任。一、回家路上出事算工伤吗?在下班回家路上,如果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算工伤。如果员工自己认为属于工伤,而员工所在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员工应及时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会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是否为工伤。二、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况不算工伤。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本人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属于非本人责任,就能认定为工伤;如果自己承担主要责任或
    2023-04-12
    328人看过
  • 员工在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不服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如果不服工伤认定结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服复议决定的,也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一、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怎么办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二、不是工伤怎么处理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不是工伤,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
    2023-06-26
    220人看过
  • 员工职务侵占用人单位很受伤
    【阅读导航】1、保安侵占停车费2、仓库管理员变卖防盗门3、公司保洁员顺手牵酒【正文】1、保安侵占停车费张某原系某保安公司一保安班班长,期间,他利用担任保安班班长的职务便利,以收取包月或包年停车费为由,先后将高某某等人交纳的停车费共计9.26万元占为己有。法院认为,张某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本单位的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惩处,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评析:职务侵占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张某作为公司人员,利用保安班班长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了公司的财产,数额超过9万元,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该案暴露出保安公司内部财务制度存在很大漏洞。为此提醒用人单位,应加强单位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完善财务收支制度,定期审查、核查相关收支账目,以防此类事件再度发生。2、仓库管理员变卖防盗门前不久,盛某利用开具某工贸有限公司出库单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提走该公
    2023-04-25
    452人看过
  • 用人单位工伤义务
    (一)为职工按时全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示为参保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况,职工发生工伤,及时救治。(三)为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四)在规定期限,发放、承担工伤职工资、福利等费用。一、工伤手指粉碎性骨折怎么赔偿能赔偿多少钱如果因工负伤,并被认定为工伤,首先应当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核算赔偿数额,再与单位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伤职工依据用人单位是否缴纳了工伤保险,可以获取如下赔偿:1、如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则需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构成伤残的话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及职工离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项目。2、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还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所有赔偿项目;即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
    2023-06-19
    229人看过
  • 事业单位人员工伤认定程序,事业单位人员工伤的常见情形
    一、事业单位人员工伤认定程序事业单位人员工伤认定程序如下:1.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2.有效的诊断证明、完整病历材料;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二、事业单位人员工伤的常见情形事业单位人员工伤的常见情形如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2023-06-24
    336人看过
  • 各位律师: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员工?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r>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以不违法为前提)的;<br>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br>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br><br>满意请按采纳。用人单位开除员工条件公司开除员工的条件有:1、员工在试用期间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员工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3、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4、员工兼职,严重影响本公司工作任务的完成,屡劝不改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08-08
    281人看过
  • 员工养老保险是否应该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养老保险交满了,还需要继续缴纳吗养老保险交满不用再缴。参加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十五年的缴纳期限是最低年限,如果是个人已满十五年的可以继续缴纳,也可以停止缴纳;如果是单位的在职员工,有单位进行缴纳,直至退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
    2023-07-08
    433人看过
  • 员工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吗?
    一、员工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吗?员工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人一般来说都是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发生工伤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受伤之间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二、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
    2023-04-28
    46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工伤员工吗?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工伤员工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2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用人自主权,但这个用人自主权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也就是说,单位在聘用员工后,不能随意辞退员工。不过,如果员工发生了工伤事故,此时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工伤员工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工伤员工吗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
    • 工伤人员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有赔偿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4
      1、工伤后用人单位要承担的赔偿如下:《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
    • 务工人员在用人单位发病住院,用人单位该承担什么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6
      要看你是要报销什么。是工伤还是医保。如果是在工作途中或是上下班途中出现的伤病才算在工伤的范畴里。另外你说的发病住院是什么病呢?如果是固有疾病那也不能算做工伤的,除非是职业病。如果不在工伤范畴里,那么就只能用医保报销。现在劳动法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买社会保险,这里就包含医保。如果公司给你买了医保那么看病的时候可以用医保报销一部分。如果没有给你买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要求公司给你买医保。如果你没签订
    • 工伤人员在单位能享受什么待遇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3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什么是用人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03
      外来务工人员是现今社会关注的焦点,全国关于民工的报道也越来越多,我们对他们的关心也越来越多,这无疑是好现象,但也有很多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概念并不清楚,那么,什么是外来务工人员呢?外来务工人员通常指的是外地来本地城市打工的人员,和农民工含义相近。一般泛指建筑行业,搬运行业等等技术含量低,体力劳动为主的从业人员。在一座城市的现代化进程中,外来务工人员的身影常常出现在城市建设的一线。他们为城市的发展默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