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持续存在的条件下,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1:22:17 388 人看过

公司存续情况下股东有:

1、内部转让是指公司原股东之间的转让,只要股东就价格、价格交付、股东登记变更达成协议;

2、对外转让是指对公司原股东以外的买方的转让。这种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一半以上同意;是保护转让人的转让权,法律规定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这部分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对外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此外,根据转让金额,还可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公司破产情况下股东可以变更吗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股东不能转让公司的股权,但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六条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

第七十七条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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