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户口申报所需材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08:31:14 384 人看过

出生申报

1.一般所需材料

(一)出生申报申请;

(二)出生医学证明或儿童出生保健卡(1996年1月1日前);

(三)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四)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2.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要求其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随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迁出时共同迁出,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申报申请;

(二)出生医学证明或儿童出生保健卡(1996年1月1日前);

(三)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四)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五)父母双方单位集体户证明。

3.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学生集体户口居民的,所生子女可以在征得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后,随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可以在征得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后,随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待一方退役后再办理该子女户口迁移。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申报申请;

(二)出生医学证明或儿童出生保健卡(1996年1月1日前);

(三)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四)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五)部队现役军人证明和院校单位集体户证明,或父母双方部队现役军人证明。

4.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所生具有中国国籍的子女要求回国落户的,可以向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申报申请;

(二)国外或者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

(三)子女和父母回国使用的旅行证或者护照;

(四)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仅一方有户口的提交一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五)父母结婚证。

收养申报

1.1999年4月1日《民法典修改决定施行后,公民个人收养且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收养人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户口申报申请;

(二)收养登记证;

(三)收养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由该机构到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户口申报申请(介绍信);

(二)儿童(婴儿)基本情况证明;

(三)收养社会福利机构资格证明。

恢复申报

1.军人退伍、复员、转业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县级以上安置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

(二)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三)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网上已注销信息证明;

(四)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信息系统无法查证的);

(五)房屋产权证、直系亲属或者单位相关证明(异地恢复的)。

2.公民出国(出境)被注销户口、现回国(入境)要求恢复户口的,可以向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或者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恢复户口,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恢复登记申请;

(二)回国(入境)使用的护照或者旅行证;

(三)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网上已注销信息证明;

(四)出国(出境)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信息系统无法查证的)。

(五)房屋产权证、直系亲属或者单位相关证明。

3.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公民,不注销户口。因判刑已被注销户口的,在刑满释放或者假释后,应向公安机关申报恢复户口,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恢复登记申请;

(二)监狱管理部门开具的释放证、假释通知书,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决定书或者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等文书;

(三)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网上已注销信息证明;

(四)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信息系统无法查证的);

(五)房屋产权证、直系亲属或者单位相关证明(异地恢复的)。

4.公民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被注销户口,重新出现的,本人或者申报义务人应向公安机关申报恢复户口,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恢复登记申请;

(二)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判决书;

(三)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网上已注销信息证明;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信息系统无法查证的);

(五)房屋产权证、直系亲属或者单位相关证明(异地恢复的)。

5.对因漏登、漏录、丢数据、误注销等原因导致户口丢失的,由本人向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恢复,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恢复登记申请;

(二)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原始户籍资料;

(三)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网上已注销信息证明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不能提供原始户籍资料的,公安机关应慎重处理,多方取证,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恢复登记申请;

(二)村(居)委会证明;

(三)可收集提供的下列相关证明材料:

1、医疗机构原始档案资料;

2、原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登记情况说明;

3、学历、人事档案等具有证明效力的原始资料;

4、其他具有说服力的证明资料。

(四)当事人(监护人)谈话笔录;

(五)村(居)干部、家庭主要成员、邻里等知情人员谈话笔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结婚证相关文章
  • 马鞍山各种户口迁移材料
    l、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要求迁出户口的,可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家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2、投靠、调动等原因要求迁出户口的人员因投靠、工作调动、购房等情况要求迁出户口的,集体户口迁移手续中规定应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出的《户口准迁证,同时携带迁出人的《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2023-05-10
    134人看过
  • 鞍山市内户口迁移办理材料
    (一)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招聘、调动的干部、工人,在我市有固定住房的,户口必须迁到固定住房所在地,无固定住房的,户口迁至单位集体户。具备以下资料的,由派出所当场办理:1、本人《户口簿和迁入地户主《户口簿;2、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招工、招干或调动工作证明;3、有固定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二)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招聘、调动的干部、工人,户口原属于我市大中专院校招生迁入我市的,凭市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介绍信、《入户指标卡或劳动部门的《招收合同制工作介绍信(或《合同制工作流动介绍信)、本人《毕业证书、本人户口簿和单位《集体户口簿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并填写《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由派出所报送治安支队户政中心核准。(三)夫妻投靠,十八周岁以下子女投靠父母,符合条件的,由派出所当场办理。户口迁移所需资料: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上已明确
    2023-05-29
    240人看过
  • 营口市各种户口申报所需材料一览
    出生申报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材料要求: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婚生婴儿:(1)《出生医学证明;(2)父母《结婚证;(3)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的,凭父母双方的军人身份证件)。2、非婚生婴儿:(1)《出生医学证明;(2)母亲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收养申报材料要求: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2、收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县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4、被收养人的《户口簿。被判处徒刑、劳教人员已注销户口,现刑满施放、解除劳教、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入户材料要求:1、拟入户家庭的《户口簿;2、《释放证明书或《解除劳教证明书,或假释、保外就医的有关法律文书。出国(境)已被注销户口人员回国(入境)恢复户口材料要求:户政管理部门凭申请人的护照、原户口底册和《办理户口通知及其他户籍资料为申请人办理恢复
    2023-05-10
    292人看过
  • 马鞍山市办理社保卡所需材料
    申领人申请办理时须提交的材料:(一)《马鞍山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登记表必须按要求填写。(二)相片。申领人提供符合制卡要求的电子照片制卡。(三)社保卡申领的有效身份证件包含:1.已满16周岁已领身份证的,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2.不满16周岁或未领取身份证的申领人使用居民户口簿。3.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4.港澳居民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华侨、外国人、无国籍人使用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与参加社会保险时使用的证件类型必须一致)。6.不在以上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可参照金融管理机构关于有效身份证件的规定,在申请材料中注明证件类型及相应的证件号码。单位集体办理的,必须由申领人亲自确认《茂名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个人自行办理或者委托亲属代理的,须持申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到自主选定的社保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办理申领手续。温馨提示:初次申领免收工本费。因
    2023-05-29
    341人看过
  • 海北各种户口申报所需材料一览
    出生申报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出生申报申请;(二)出生医学证明或儿童出生保健卡(1996年1月1日前);(三)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四)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1996年1月1日后出生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在港、澳、台或境外以及跨省异地出生的新生儿,申报户籍登记时,所执《出生医学证明需本地管理机构加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用章确认。《出生医学证明只登记父母一方的,随登记一方父亲或母亲申报出生登记;要求随未明确一方的父亲或母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凭有权威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未明确一方的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办理。除规范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婴儿申报出生登记只能随父或随母。派出所办理出生申报登记时,必须根据出生医学证明上记载,在
    2023-05-10
    295人看过
  • 鹰潭各种户口申报所需材料一览
    出生申报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出生申报申请;(二)出生医学证明或儿童出生保健卡(1996年1月1日前);(三)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四)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1996年1月1日后出生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在港、澳、台或境外以及跨省异地出生的新生儿,申报户籍登记时,所执《出生医学证明需本地管理机构加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用章确认。《出生医学证明只登记父母一方的,随登记一方父亲或母亲申报出生登记;要求随未明确一方的父亲或母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凭有权威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未明确一方的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办理。除规范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婴儿申报出生登记只能随父或随母。派出所办理出生申报登记时,必须根据出生医学证明上记载,在
    2023-05-29
    429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证
    词条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结婚证
    相关咨询
    • 昆山转户口所需材料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1
      对迁往县外、省(县)外的户口:需取得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除外)。 办理手续: ①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 ②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程序及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 新生儿申报户口所需材料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0
      新生儿申(请)报户口需要的条件、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可能需要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 新生儿报户口所需材料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0
      该项是指:当事人的户口的具体申报时间: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户主或者新生儿的父母等,应在孩子出生后的一个月内; 2、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
    • 申请香港户口所需材料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8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请人享有香港特区的居留权但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必须在申请特区护照的同时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除此情况外,驻外使领馆不受理单独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事宜)。申请人须详细参阅《侨居海外十八岁或以上的人士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说明书》及《侨居海外十八岁以下的人士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说明书》(可向驻外使领馆索取),并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填写ROP143A
    • 申报报关所需材料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30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批准证书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国家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主管征税的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知书及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一般纳税人用) (六)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