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海关对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22:26:48 468 人看过

(1991年3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6号)

海关总署海关对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正确执行国家对出口产品的退税政策,支持外贸发展,加强对出口退税报关单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出口企业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向海关办理申领出口退税报关单手续。海关按规定收取签证费。

第三条出口企业申领出口退税报关单,应于海关放行货物之日起15日内(第15日为法定节假日时顺延)办理完毕。海关放行货物之日指装载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海关手续之日。

第四条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产品退税时,必须提供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退税报关单。

第五条出口企业必须认真填写出口退税报关单,并编填申报企业编号。

第六条海关在接受出口企业报关时,对企业申报出口的高税率产品,严格审核后应将出口退税报关单封入关封,交出口企业送交退税地税务机关。如报关单位为代理报关企业,则由代理报关企业在关封上注明出口企业名称、地址,交海关封入关封后,由代理报关企业转交出口企业送交退税地税务机关。

第七条对海关已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的货物,如遇特殊情况发生退关或退运,报关单位应向原报关出口地海关出示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的证明,证明其货物未办理出口退税或所退款已退回税务机关,海关方予办理该批货物的退关手续。

第八条有关单位或企业丢失海关已签发的出口退税报关单,要求海关补办时,应由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出具该批货物未办理出口产品退税的证明,并经海关查对核实货物确已出口,可补签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应签注补办字样,并按规定收取签证费。

第九条对出口企业报关时采取以少报多,以次(废)充好,以低税率产品冒充高税率产品等企图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在现场发现部分由海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对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后,发现骗取退税行为的由税务机关按《关于加强出口产品退税管理的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对来料加工复出口的产品,三资企业出口的产品以及按海关对保税工作监管方式生产的出口产品,海关不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

第十一条对进料加工复出口的产品,海关应在退税报关单上加盖进料加工戳记。

第十二条出口退税报关单由海关总署统一印制。该报关单采用浅黄色纸张,按现行出口货物报关单格式印制,并注明出口退税专用字样。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1991年4月1日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2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报关单相关文章
  • 海关总署令第201号(《海关总署关于废止的决定》)
    2010-12-15【法规类型】海关规章【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文号】署令〔2011〕201号【发文机关】海关总署【发布日期】2010-12-15【生效日期】2011-3-1【效力】[有效]【效力说明】《海关总署关于废止的决定》已于2010年11月15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署长盛光祖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的决定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决定废止1992年9月1日以海关总署第29号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本决定自2011年3月1日起生效。
    2023-04-24
    348人看过
  • 文化部、海关总署关于美术品进出口管理的公告
    2009-07-10【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文号】联合公告〔2009〕【发文机关】文化部、海关总署【发布日期】2009-7-10【生效日期】2009-8-1【效力】[有效]【效力说明】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第29号令),文化部、海关总署印发了《美术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文市发〔2009〕21号),委托美术品进出口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美术品的进出口审批。现就美术品进出口管理事项公告如下:一、本公告所称美术品,是指艺术创作者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创作的具有审美意义的造型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雕塑、摄影、装置等作品,以及艺术创作者许可并签名的,数量在200件以内的复制品。不包括工业化批量生产的工艺美术产品,不包括文物。二、本公告所称美术品进出口
    2023-04-24
    322人看过
  • 海关总署解读如何申请退税?
    海关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海关多征的税款,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要求海关退还。这一规定赋予了纳税人向海关申请退还多征税款的权利。所谓多征的税款,就是海关决定征收的税款数额多于应当征收的税款数额,既包括进出口关税,也包括进出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海关法》第六十三条在赋予纳税人向海关申请退还多征税款的权利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了申请退税的时效,即应当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要求海关退还。时效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它直接决定了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通过法定程序得以实现,也就是说,有关纳税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海关提出退还多征税款的要求,海关经审查确实属于多征税款的,才有退还多征税款的义务,如果纳税人超过规定期限提出退税要求的,海关可以依法不予退还。这种时效制度的设定也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和保障行政法律关系的稳定性。那么,这1年的退税申请期限应当从哪一天开始计算呢?根据《海关法》第六十三条的
    2023-04-24
    98人看过
  • 海关总署关税司转发天津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的扣减办法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关税司发布文号: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天津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并根据实际经验拟订了《天津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扣减办法》。我司同意这一《办法》,现转发给你们,供参照执行。第一条为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以投资总额内资金进口货物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和海关总署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外商投资企业免税进口的建筑器材、生产设备、管理设备、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免税进口货物的实际价格,均应从投资总额中扣减。第三条下列货物的价值应从投资总额中扣减:(一)中方投资者以实物作为投资的部分;(二)外方投资者以实物作为投资的部分;(三)外商投资企业从国外免税进口的货物;(四)外商投资企业从国外以租赁方式免税进口的货物;(五)国外无偿提供并享受免税进口的货物;(六)外商投资企业从国内购买可享受免税的“以产顶进”货
    2023-06-05
    293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纸质进出口报关单及相关电子底帐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发布文号:汇发〔2003〕14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为进一步完善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规范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使用以及“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以下简称“核查系统”)电子底帐的查询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纸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丢失的补办及核销手续进出口单位遗失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应书面向原签发海关申请补发。在海关报关单电子数据存储期限(一般为一年)内,原签发海关可直接调用报关单结关库予以打印补发,并在补发的报关单左上角批注“补办”字样,同时加盖“验讫章”。对超出海关报关单电子数据存储期限,且自进出口之日起未超过三年的进出口报关单,进出口单位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进出口货物报关情况证明
    2023-06-05
    237人看过
  • 海关出口退税查询
    税后货值(增值税发票金额)/(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例如:货值100万人民币,增值税率为17%,退税额为13%,则:1000000/1.17*0.13=111111.11元人民币退税查询系统海关出口退税查询http://www.zjggs.gov.cn/ckts.HTM为进一步控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减少贸易摩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6月1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这次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
    2023-06-05
    458人看过
换一批
#海关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报关单
    词条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它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地位。它既是海关监管、征税、统计以... 更多>

    #报关单
    相关咨询
    • 中国海关海关对外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第34条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7
      、、同胞及华侨投资企业除执行《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鼓励华侨港澳同胞投资规定》有关规定外,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 像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2
      对海关作出的扣留、封存、冻结财产及扣留、封存帐簿、单证等措施不服的; 4.对海关作出的责令退运进出境货物、物品等不服的; 5.对海关作出的收取保证金、保证函、抵押物、质押物等的决定不服
    • 海关报关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2
      一、先手填一份报关单,根据装箱单、发票等内容,填写报关单;二、将填好的手填单交给报关公司或录入公司(金关)预录入数据,生成报关核对手稿单;三、确认录入数据无误后,让录入员发送(数据是发送到审核中心的);四、可在海关大厅的查询系统或报关公司随时查询报关单的状态,如果审单中心已经审单,可让报关公司打印出来,如果是退单,根据审单中心附加说明的退单理由,重新修改数据,然后重新发送;五、准备好其它单证,如一
    • 进口海关报关报关费用多少?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6-30
      进口货物总成本应为:下述五项总和。 1、人民币货价成本=外汇货价X当天外汇兑人民币换率 2、运费+保险费(根据不同国家、地区运输方式收取) 3、关税、增值税(根据海关及国家税务税率规定收取) 4、办理进口批文及中文标签等费用(并非所有商品) 5、港口及进口手续费用 (1)港口码头费:约RMB200—600元左右 (2)检验检疫费:约RMB150—400元左右(或约为货值的0、5%-0、3%) (3
    • 海关法规对港口管理的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6
      港口经营人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港口作业规则的规定,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为客户提供公平、良好的服务。从事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的经营人,应当采取保证旅客安全的有效措施,向旅客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保持良好的候船环境。港口经营人应当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