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错误情形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09:01:22 335 人看过

(一)当事人申请错误的情形。

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损失的情形主要有:

1、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资金、实物、账户等申请了保全措施,影响了被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使其在利润上遭受损失。

2、由于财产保全,扣押、查封了被申请人的一些财物或产品等,使被申请人无法履行与他人的合同,而导致承担违约责任遭受损失。

3、申请人申请对一项特定物进行了财产保全,使被申请人无法从事特定活动而造成损失。

4、申请人故意或过失申请对案外人的财产进行保全,造成了案外人的财产损失。

5、因为错误的申请财产保全,致使被申请人在商业信誉、企业形象上遭受损失。6、被申请人损失还包括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间内起诉、起诉后又撤诉、申请保全后又主动申请撤销保全的也不能免除损害赔偿责任。

另外,有些情形下造成的损失不能作为申请错误造成的,当然也就不能由申请人来承担责任。比方说,申请人的申请没有问题,但是法院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超出了申请范围或者方法不当,造成了被申请人的损失;即使不进行财产的保全也必然会出现的损失;虽然是财产保全申请错误,但被申请人完全可以采取措施避免的损失等等。

(二)法院进行财产保全错误或保全不当造成损失的情形。

法院的原因造成财产保全损失的情形主要有:

1、错误保全了案外人的财产。

2、保全财产超出了申请保全方诉讼请求的数额。

3、申请方未提供或未完全提供担保而做出财产保全裁定。

4、对被保全财物保管不当。

5、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时未通知有关部门造成损失。

6、被保全财产在保全过程中被处理而未采取相应措施造成损失。

7、保全相关财产后未及时通知财产权利人造成损失。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前或在诉讼中,为了防止将来做出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于执行,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有关财产所采取的具有强制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其具有如下特点:

(1)申请人总是原告或者即将处于原告地位的利害关系人。

(2)申请保全的时间只能是在起诉前或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做出判决之前。

(3)财产保全的范围只能是限于当事人请求的范围或与案件有关的财物,而且申请人要对自己申请保全的范围负责,不得超出自己的权利范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1日 04: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驳回财产保全申请的情形
    没有房产证就无法确定房屋的权属,无法确定是否是义务人的财产,也就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如果属于农村房屋,在司法实践中,因转让受限,法院一般不予保全。对城镇中的房屋,也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有些房屋虽没有下发房产证,但大证已经有了,在这种情况下,完全是可以保全的,并且能够防止对方转移。对有的房屋,如果没有房产证,即使保全,也无法对房屋进行控制,这种情况下,保全的意义不大。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内容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诉前财产
    2023-02-21
    411人看过
  • 诉中财产保全必须要提供担保吗,诉讼保全错误怎么办
    一、诉中财产保全必须要提供担保吗诉讼中财产保全并不一定要提供担保,对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等案件,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三)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的;(四)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的;(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发生保全错误可能性较小的;(六)申请保全人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二、诉讼保全错
    2023-04-19
    213人看过
  • 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要承担赔偿责任。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保全应当提供担保,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要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对策分析: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赔偿案件的司法完善(一)严格当事人财产保全程序的申请保障被申请人因申请错误而获得相应的赔偿,从根本上说应从财产保全的申请入手。在我国,对于财产保全的申请只是进行书面的形式审查,对于财产保全的实施条件要求不高,易造成财产保全的滥用。首先,应以规范的申请错误赔偿程序警醒申请行为的滥用。以明确的法律规定让申请人对自己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所可能带来的赔偿结果有一个大致准确的估计,以期尽可能的减小被申请人的损失。对于申请人根据现有证据和事实提出的合理诉讼请求,即使法院判决最终没有支持或仅支持部分请求,也不能轻易认定申请人主观上有过错的观点则在法律的惩戒性方面就
    2023-07-27
    499人看过
  • 财产保全什么叫财产保全什么叫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知识产权法》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做好财产保全措施。我们办的每一单追款案件,毫无例外地都要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就是在法院判决之前先行查封债务人的资产。判决能不能顺利执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保全措施成功与否。做好财产保全措施,又是建立在上面所讲的查清债务人资产的基础上。一般来讲,判决前查封了债务人的资产,对债务人往往会有压力,迫使债务人主动还款或者和解,因为执行程序中以拍卖的方式处分债务人的资产,债务人受到的损失会更大。另处,如果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港、澳、台或外籍人士,可以申请法院扣留护照、回乡证等出入境证件。根
    2023-08-07
    373人看过
  • 适用法律错误的五种情形分别是什么
    所谓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应作广义的解释,既指适用刑事实体法的错误和严重违反刑事程序法的错误。主要表现在:(一)对行为人的行为在法律认定上发生重大错误,混淆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或者是把合法行为认定为犯罪,或者是把犯罪行为认定为无罪(二)没有正确适用法律条文,对案件性质、罪名认定错误,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没有适用,不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却适用了(三)案件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从重、加重情节没有加以考虑,因而没有根据法律进行判处和定罪量刑(四)原判定性、定罪虽然正确,但量刑畸轻、畸重,超出了法定刑界限,显失公正的的(五)严重违反诉讼程序,或发现严重刑讯逼供情形,可能引起错误裁判的,等等。行政诉讼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有哪些一、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如根据法律规定,应该适用甲法而适用了乙法。二、适用已经废止、失效或者尚未施行的法律的对于已经明确废止或者失效的法律,在其以后仍然作
    2023-07-21
    382人看过
  • 错误申请财产保全被判赔偿四万余元
    近日,浙江省某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财产保全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因为被告错误的财产保全申请,致使原告1589000元款项被冻结6个多月,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4.5万元。2013年10月17日,某某县某镇政府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出对苏某的仲裁申请,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立即冻结苏某的银行存款248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2013年10月21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将财产保全申请提交某某法院。某某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对苏某的1589000元采取了保全措施。后经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审理,认为苏某不构成违约,今年4月3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驳回镇政府的所有仲裁请求。苏某的1589000元款项从2013年10月28日起被冻结6个多月。法院审理认为,镇政府的错误保全给原告造成了损失,遂判决被告镇政府赔偿苏某损失
    2023-06-06
    184人看过
  • 诉前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赔偿损失纠纷
    1993年4月5日,广东省英德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下称英德五矿公司)与山东烟台开发区石化经贸总公司(下称烟台公司)订立工矿产品订货合同。合同约定:英德五矿公司向烟台公司购买水泥10500吨,单价为黄埔港靠岸船板交货价每吨432元;交货地点和方式为山东岚山港码头、平舱后依理货单办理货款交接手续;卸货时间按该船到达目的港报到后,凭港务局有关依据计算,七天内卸完,超期一天按每天25000元计收滞期费;由船方造成的责任和自然灾害造成的责任除外。1993年4月8日,烟台公司与大连碧海船务公司(下称碧海公司)以传真的方式签订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烟台公司租用碧海公司的碧海一号轮从岚山港装载10500吨水泥运往黄埔港;装货时间为144小时,卸货时间为168小时,两港合并使用;装卸时间从船舶抵达港口锚地起,至卸完最后一码货止,因天气和船方原因影响的装卸时间应扣除;滞期费每天25000元,不足一天按小时
    2023-06-08
    340人看过
  • 财产保全解除包括哪些情形
    财产保全解除的情形如下:一、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二、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起诉的;三、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诉讼中财产保全裁定效力维持到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诉前保全实施后,申请人在法定期间起诉的,该保全裁定继续有效,其效力也应维持到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七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
    2023-04-15
    388人看过
  • 如何确定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程序错误
    受诉人民法院院长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发现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措施确有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立即纠正。因申请错误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由申请人予以赔偿;因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错误造成损失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赔偿。先予执行错误如何纠正?首先,民事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再一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再审程序包括再审程序的启动和再审程序的审理。就民事诉讼而言,具有审判监督权的机关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其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只能通过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再审程序是后续程序,它可以改变原来生效的裁判。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终结时止。其次,执行程序同样是民事诉讼中的法定程序,民事强制执行是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国家司法权的体现。执行程序既然是人民法院审判权的必然延伸,当然是审判监督的范围、也必须接受监督,法律规定的裁定,并
    2023-07-27
    358人看过
  • 财产保全担保是什么,为什么要做财产保全担保
    为何要做财产保全担保由于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有可能影响被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导致一定的损失,为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对申请人申请有误的,申请人应对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因此,法院在申请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时,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当于申请保全财产等值的经济担保,保证对财产保全不当的损失进行赔偿。财产保全担保是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提供的保证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
    2023-06-14
    343人看过
  • 什么是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申请要怎么做
    一、什么是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申请要怎么做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这叫做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折、车辆行驶证等,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递交相关材料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即可。二、为什么要申请财产保全之所以要申请财产保全是因为在给付之诉中,原告到法院起诉的目的就是请求法院判定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支付欠款及利息、返还物品等。而诉讼是需要一定的时间,从人民法
    2023-06-06
    77人看过
  • 申请财产保全哪些是误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同时,法律亦在其它方面作出了规定,如诉前保全、证据保全等。为进一步强化被申请人的程序救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同时,为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还对当事人的保全申请,作出一定限制。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前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
    2023-03-01
    206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错误的损失由谁来进行赔偿
    一、诉前财产保全错误的损失由谁来进行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在起诉前采取保全措施的,如果保全措施是有错误的,保全行为造成被保全人损失的,由申请人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二、财产保全担保书写作要点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2、担保人基本情况:担保人为公民,写明其身份基本事项;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
    2023-04-16
    317人看过
  •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需具体判定标准
    “申请有错误”作为财产保全损害赔偿成立的条件之一,申请人是否承担责任,错误判定成为责任认定的关键。有学者对实践中财产保全申请错误的类型进行梳理并提出了以下五种类型:(1)申请人不具有保全请求权而申请保全;(2)不存在保全的必要性;(3)采取保全措施的对象错误;(4)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价值远高于其请求;(5)所申请采取的保全措施发生错误。从这五种错误类型来看,尽管“申请有错误”成为被申请人遭受财产损失的原因,但不能直接判定申请人承担责任。首先,诉讼保全制度是临时性司法强制措施,以保障诉讼当事人私法上的权利实现为目的。尽管诉讼产生了因申请而导致的损害,而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本身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的行使,而且申请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做出的,难以判断诉讼保全申请行为的违法性,不能直接认定是申请人的责任;若已确定申请人主观有过错,依据过错责任原则,已说明其行为的违法性,可判定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23-03-31
    6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申请被保险人情形错误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9
      被保险人(也即财产保全的申请人)申请保全错误的原因有: (1)在诉讼结果上申请人败诉。 (2)申请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 (3)虽然起诉但被驳回。这些原因所导致的被申请人的财产损失: 1、对被申请人的资金、实物、账户等申请了保全措施,影响了被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使其在利润上遭受损失。 2、由于财产保全,扣押、查封了被申请人的某些财物或产品等,使被申请人无法履行与他人的合同,而导致承担
    • 错误的诉前财产保全怎么保全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9
      被申请人对于申请人所申请的错误的诉前财产保全,可以向其要求赔偿损失,并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解除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 财产保全错误是不是侵权行为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07
      财产保全错误属于民事侵权。对于诉中保全错误的,由于错误申请保全致人损害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其责任应属民事责任。因申请错误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由申请人予以赔偿;因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错误造成损失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赔偿。
    • 什么是“”?财产保全有哪几种情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1
      什么是“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有哪几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明确:财产保全,是当争议财产受某些因柴油影响,有可能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根据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财产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制度。财产保全分为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
    • 民事财产保全时期错误赔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7
      法院财产保全错误,法院应该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错误申请财产保全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从实质上看是一种侵权行为,在实践中,同时为防止被申请人权利滥用,如果想追究申请人的责任,首先要认定这种错误申请行为具备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的主观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