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4 06:35:11
272 人看过
扩展阅读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的仲裁救济方式是怎么样的以及管辖
432人看过
-
上海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申请和审
147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的基本程序?
439人看过
-
吉林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册资本管理办法
436人看过
-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外汇管理规定
496人看过
-
对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管理施行细则
319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因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发生纠纷,应当由我国还是外国管辖?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9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如何做好诉讼准备
-
由中国怎样管辖中外合资经营公司纠纷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01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只能由中国法院管辖。因为上述合同纠纷要么是企业具有中国法人资格,要么是涉及国家主权的合同。因此,应该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和管理。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7合资企业与合作企业之间虽有许多相似、甚至相同之处,但二者仍有着基本的差别,即合资企业是股权式组织,而合作企业是契约式组织。合资企业各方的各种投资形式包括现金、设备、厂房、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都要以同一货币单位计算股权,利润的分享和风险的承担都以股权为依据,合营期限也比较长。而合作企业合作各方提供的现金、设备、土地、技术、劳动力等不作为股本投入,利润的分配完全依据各方签订的协议,合营期限一般比合资企业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人是不是中国法人?天津在线咨询 2024-09-21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一)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二)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三)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四)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五)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六)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七)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股权转让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和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生效,企业投资者在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