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商业行为与商业贿赂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5:43:57 253 人看过

一、商业贿赂

关于商业贿赂,是指发生于商品流通过程、买卖交易过程中的一方为了扩大自己产品或服务销售而贿赂另一方,压制排挤竞争对手,违法取得市场优势竞争地位的行为。在商业贿赂中主要涉及两方主体,即行贿人和受贿人。在商业活动中,一切参与者为获取非法利益都有可能成为行贿人,不限于经营者,雇员执行职务时的行贿行为应视为单位的行贿行为而需承担法律责任,无论事先是否经过单位的同意或默许。而受贿人多数情况下是单位雇员,受贿是其个人行为,由雇员本人承担责任,雇员所在单位也属于受害者,可以向其索赔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而对于商业贿赂的实行行为如何定义和概括,《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采取了列举的方式加以规定。商业贿赂的财产性利益主要表现形式有:金钱和实物;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商业赞助或者旅游、考察以及其它活动;各种会员卡、消费卡、购物卡和其它有价证券;房屋、汽车等物品的使用权;公司、企业的干股或红利;以赌博,或者假借促销费、宣传费、广告费,培训费、顾问费、咨询费、技术服务费等名义给予的经济利益。

二、正常商业行为

正常的容易与商业贿赂混淆的业务行为主要包括回扣、折扣、佣金和附赠。第一,回扣与商业贿赂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两者的目的是一致的,有可能会构成商业贿赂。回扣如果是经营者销售商品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其他方式退给对方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的话,就构成商业贿赂,但是如果是在帐内明示的话就属于合法性回扣,账外暗中是非法回扣的重要法律特征,是其非法性的基本条件。第二,折扣是指经营者为了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在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时,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折扣就是合法的回扣,因此一定要是帐内明示。第三,佣金是付给中间人的报酬,折扣与佣金的区别就在于折扣只发生在交易双方之间即经营者之间,不发生在代理人、经办人之间,也不发生在其他主体之间,对于佣金,可以是一方支付,也可以双方支付,但接受佣金的只能是中间人,而不是交易双方,也不是交易双方的代理人、经办人,这是佣金和回扣、折扣的重要区别。接受佣金的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因此佣金往往成为商业贿赂的假借名义,企业需要格外注意。第四,附赠允许在符合商业惯例情形下赠送小额礼品作为一种促销手段,其重点在于额度,如果额度超过必要的限度,就属于商业贿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1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争相关文章
  • 什么是商业贿赂行为的主要参与者?
    商业贿赂犯罪的犯罪主体。商业贿赂包括行贿和受贿,是一种不可分割的双向行为,其犯罪主体相应的也包括行贿罪主体和受贿罪主体。商业行贿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即只要是合法单位及在合法单位从事工作的人员都可以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与商业贿赂行为主体的区别在于商业行贿罪主体包含了经营者,也包含了经营者单位的职员;而构成商业贿赂行为的主体只能是经营者。商业贿赂行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是一种历史悠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无论国内还是国外,这种行为都存在。这种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增加了社会的拜金主义,是社会的腐蚀剂之一,同时,该行为也严重地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各国的法律都对此种行为予以制止。国家
    2023-07-07
    171人看过
  • 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
    一、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6、给予或收受回扣。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二、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
    2023-08-01
    432人看过
  • 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行政处罚
    商业贿赂罪:商业贿赂犯罪是一种新型经济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商业贿赂行为从危害程度区分,存在违法和犯罪两个层次,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第一,承担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承担行政责任。《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规定以行贿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的规定,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购买或者销售商品时收受贿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三,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163、164条规定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第385至393条分别规定了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除了
    2023-02-22
    420人看过
  • 属于商业贿赂的行为有哪些,商业贿赂行为的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在实践中,商业贿赂大量存在于公司企业中,那么属于商业贿赂的行为有哪些,商业贿赂行为的主体是怎么规定的?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属于商业贿赂的行为有哪些商业贿赂行为,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概念是:企业和经营主体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在经营活动中,采取向交易相对方的采购人员、负责人、代理人及其他有决定影响的人提供报酬和其他好处,以促成业务交易,挤掉别的竞争对手,从而挤占市场的行为。商业贿赂不同于其他贿赂行为的特征,就是其目的是非法获得竞争优势,占领市场。其表现形式就是行贿,受贿者可以成为其共谋,但不属于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因为其目的乃在获取好处,而非占领市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商业贿赂的主要方式有:1、现
    2023-06-07
    72人看过
  • 什么是商业贿赂罪?商业贿赂罪的适用
    商业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商业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商业受贿罪适用问题一、主体范围的界分由《刑法修正案㈥》第7条的规定可知,无论是公司、企业还是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只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商业贿赂行为,都有构成商业受贿罪的可能。对此,有两个问题值得研究。1.关于“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认定显然,这一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其他单位”的界定,而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对此则是歧见纷纭,莫衷一是。笔者以为,虽然修订后的刑法典第163条扩大了商业受贿罪的主体范围,但从其依然保留商业受贿罪身份犯的立法模式以及将“其他单位”与“公司、企业”并列加以规定的立法技术不难看出,这里的其他单位,至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特征:(1)形式合法性。即单位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法定主管部门
    2023-06-11
    490人看过
  • 商业贿赂与商业贿赂犯罪概念如何界定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针对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以下八种罪名:(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3)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4)单位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5)行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6)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7)
    2023-06-03
    120人看过
  • 商业贿赂行为即刑法上的贿赂罪
    商业贿赂行为分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非国家人员行贿罪两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企业或者单位,一些工作人员利用职位之便,向他人索取金额,而且数目比较庞大,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非国家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或者是其他工作人员财务行为。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其犯罪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故意利用其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二
    2023-03-09
    373人看过
  •  商业贿赂与回扣:本质区别与防范策略
    商业贿赂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品。经营者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或给中间人佣金,但必须如实入账。回扣分为“账内明示”和“账外暗中”两种。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排斥竞争对手,以争取交易机会为目的,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种行为被视为贿赂的一种形式,但与其它形式的贿赂有所不同。针对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回扣是指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按照是否采取账外暗中的方式,回扣可以简单分为
    2023-10-30
    236人看过
  • 商业贿赂行为名词解释
    商业贿赂行为
    一、商业贿赂行为名词解释商业贿赂行为名词解释为一种利用职权和职务性进行利益相互交换的行为。商业贿赂是指,为了达到排斥竞争对手的目的、争取交易机会,经营者暗中给交易对方的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相关人员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是贿赂的其中一种形式。如果商业贿赂过程中出现触犯刑法的行为,会被判刑。二、商业贿赂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4.主观要件。故意。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
    2023-04-25
    399人看过
  • 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以及商业贿赂行为具有哪些特征
    一: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一是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二是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三是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四是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五是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六是给予或收受回扣;七是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二:商业贿赂的行为特征(1)主体是经营者,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作为商业贿赂主体的经营者不限于法人,除法人外,还包括其他组织和个人。法人也不限于企业法人,还包括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2)目的是为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即为达到商业目的,通过贿赂手段,获取优于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地位。(3)手段有两
    2023-06-12
    397人看过
  • 书店行为属于商业贿赂
    案情]中、小学教学用书分为教材(教科书)和教辅(辅导材料)两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教材是学生必须人手一册的必订书;教辅则属于课外读物,是选订书,教育部门和学校可以向学生推荐,但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能强令学生购买。某新华书店为了多推销教辅,与教育局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书店每年支付教育局宣传推广费18万元,教育局保证当年征订的教学用书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依此协议,教育局在每年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中,指示各学校均按教材、教辅人手一册的比例计算出总价款,通知学生预交订书款。某工商局认为,书店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的商业贿赂行为,遂依照该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分歧]否定说认为:1、书店是国家按行政区域设置的在当地唯一享有中、小学生教材发行权的特殊企业,不存在竞争对手,无所谓竞争,更谈不上不正当竞争;2、教育局不是教学用书的直接购买者,不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
    2023-06-07
    210人看过
  • 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一、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6、给予或收受回扣。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二、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
    2023-04-28
    55人看过
  • 对哪些行为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对于下列行为可以视为商业贿赂行为: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6、给予或收受回扣。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商业贿赂行为与行贿罪的区别1、主体不同。行贿罪的行贿人是不特定的,受贿人是特定的,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构成。商业贿赂的受贿人是不特定的,行贿人是特定的,必须是经营者或者能够代表经营者的代表人或代理人。2、行贿者的目的不同。行贿罪中行贿人的目的可能是多
    2023-08-09
    249人看过
  • 什么是商业贿赂,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什么是商业贿赂商业贿赂(外文名:commercialbribe)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针对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有哪些一是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二是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三是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四是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
    2024-04-10
    417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
    词条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竞争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商业贿赂行为?什么是商业贿赂?哪些行为不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5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
    • 商业贿赂和行贿罪有区别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14
      1,主体不同。行贿罪的行贿人是不特定的,受贿人是特定的,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构成。商业贿赂的受贿人是不特定的,行贿人是特定的,必须是经营者或者能够代表经营者的代表人或代理人。 2,行贿者的目的不同。行贿罪中行贿人的目的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经济利益、政治利益、个人生活利益等。在商业贿赂中,行贿人的目的是明确的经营利益或可能带来经营利益的交易机会
    • 如何区分商业贿赂行为与一般贿赂罪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6
      商业贿赂行为与一般贿赂罪的区别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主体的差别。一般贿赂罪的人是不特定的,人是特定的,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构成。相反,商业贿赂的受贿人是不特定的,行贿人是特定的,即必须是经营者或者能够代表经营者的代表人或代理人。第二,行贿者的目的不同。一般行贿罪中行贿人的目的可以是多种多样的,除追逐非法经济利益这种通常的目的外,“买官卖官”属于
    • 商业贿赂行为有哪些基本特征如何认定商业贿赂行为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0
      商业贿赂行为有这些基本特征: 1、行为的主体需是经营者和受经营者指使的人。 2、行为的目的是争取市场交易机会,并非其他目的。 3、有私下暗中给予他人财物和其他好处的行为,并且要达到一定数额。 4、该行为由行贿以及受贿两方面构成。 可以通过以下条文来认定商业贿赂行为:经营者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或者接受交易对方或者其他对交易起关键作用的第三方财物及其他财产性
    • 如何理解商业贿赂罪与商业贿赂罪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5
      商业贿赂与商业贿赂犯罪概念的界定是,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犯罪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受贿罪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