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系北京次渠临辉石材经销部业主。2008年10月23日,被告向原告出具票号为ge02-19921102的支票一张,面额为1万元。2008年10月24日,原告持该票据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北七家支行平西府分理处支取时,因密码错误被退票。
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存在石材买卖关系,2008年10月23日,被告为原告出具了一张支票,面值为1万元。原告持票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北七家支行平西府分理处支取货款时,被告知被告在此处预留的密码不对,导致原告无法支取。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找出种种理由拖延。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货款1万元及逾期利息,并判令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被告轩艺公司既未到庭应诉,又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裁判要点】
法院认为,原告持票据要求银行付款因票据存在瑕疵未获兑现,被告理应承担继续付款的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原告于本案之诉请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轩艺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依法视为其放弃答辩与质证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条、第八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北京轩艺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武广军票据金额人民币一万元整。
二、被告北京轩艺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原告武广军因拖欠票据金额产生的利息(以票据金额一万元为本金,从二○○八年十月二十五日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争议焦点】
被告应否承担继续付款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法理评析】
本案系原告收到被告开具的支票后无法顺利兑现而引发的纠纷,法庭审理主要围绕着被告是否应当承担继续付款并赔偿损失责任的判定而展开,因此在分析该案件时也需要围绕这一焦点来梳理线索:
法律上的票据是指体现一定财产权利的有价证券,票据权利则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具体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前者是指持票人可以通过向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来取得票据金额的权利,后者则是指在发生被拒绝付款的情况下,通过向其前手(所有的票据债务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及其保证人行使追索权,以得到票据金额偿还的权利。票据责任与票据权利相对,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而票据瑕疵是指票据上存在一定的问题,而使票据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票据,或者不能再作为正常的票据流通使用的情形。票据的债务人与持票人之间形成了以票据为依据的债权债务关系,持票人具有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票据债务人负有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在本案中,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即是持票人与票据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被告负有向原告付款的义务,在原告所持票据存在瑕疵导致其无法从付款人处取得票据显示金额时,持票人有权向票据的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由债务人履行继续付款的义务,并赔偿持票人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故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票据金额1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及票据瑕疵有哪些
306人看过
-
票据代理的瑕疵
307人看过
-
票据行为存在瑕疵
490人看过
-
承兑汇票有瑕疵会影响票据业务的办理吗?
126人看过
-
票据权利瑕疵是怎样?
434人看过
-
瑕疵票据的四大类型
157人看过
票据瑕疵,是指影响票据效力的行为,即由于票据当事人或其他人进行的某些行为,致使票据权利义务关系的实行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 更多>
-
票据瑕疵14天怎么办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0缺少出票日期的支票,是无效票据。支票的出票日期,是支票的绝对必须记载事项,缺少了日期,属于无效票据,这种支票,根本不应该接收,和废纸没有区别。第八十五条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本法条明文规定,缺少这六项之一,就是无效支票。
-
票据权利瑕疵是什么意思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7同城票据网希望能帮到您:票据权利的瑕疵的四种情况:伪造、变造、更改、涂销。 (1)伪造,就是一种无中生有的行为,是指假冒他人的名义为票据行为。伪造的后果:伪造人不负票据责任,被伪造人不负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票据责任的承担,而作为伪造人要承担民事的、刑事的责任。《票据法》第14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票据瑕疵与票据形式上的欠缺有什么区别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1票据瑕疵是指票据活动上存在一定的问题,而使票据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票据,或者不能再作为正常的票据流通使用。票据瑕疵与票据形式上的欠缺不同。票据形式上的欠缺,是指票据形式不完备,欠缺票据法所规定的必要记载事项;而票据瑕疵并非形式上的欠缺,是在形式以外存在一定的问题。对于形式欠缺的票据,在票据法上属于无效的票据,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均属无效,也并非对任何人均得主张无效。票据瑕疵有三种:票据伪造、票据变造以
-
票据承兑最新规定票据承兑犯罪的法律责任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121、自然人犯本罪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的特别严重损失的,5年以上有期徒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负责人,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
判决书或者法律文书对付票据承兑谁负责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