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报优先权是全部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0:03:25 206 人看过

破产申报优先权一般不是全部优先,而是部分。

(一)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1、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法定支出的范畴中,其基本特点是“成本性支出”。

2、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二)劳动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劳动债权主要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破产人所欠税款《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三条第二款: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是与有财产的债权相对而言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而与之相对应的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由于没有上述优越条件,所以应当列入破产债权。

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也可能因种种原因放弃自己的优先受偿权,这种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担保债权应当纳入破产债权的范围,在清偿顺序上,与无担保的破产债权一样,按照破产程序得到等比例受偿。

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债权人依照法律程序对担保物行使优先受偿权后,财产担保以及法定优先权担保不足部分,或经变卖担保财产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可直接取得破产债权的地位。

4、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设定了保证的债权,如果债务企业因破产而不能清偿,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清偿,因此这种有担保的债权不属于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保证人代破产企业清偿债务后所享有的代位求偿权,则应列入破产债权。

5、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1: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优先权相关文章
  • 担保物权优先于破产费用吗
    1、担保债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原则上应当优先从无担保的财产中支付。2、《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一款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3、《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这两类权利在破产程序中都享有优先权,但对应的债务人清偿财产范围不同。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会出现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与物权担保债权之间在清偿方面的矛盾,如债务人全部(或几乎全部,下同)财产都被设置物权担保时,担保物的变价款能否用于对破产费用包括律师报酬以及共益债务的清偿。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规定,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不计入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财产价值总额。这是因为担保财产中有一部分基本上不需要维护工作与费用,如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股权等,而移转占有
    2023-06-23
    313人看过
  • 留置权可以优先破产分配吗
    留置权不可以优先破产分配。《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有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此外,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前,不管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诉讼的行为,叫做破产申报。而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法的规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保管留置物的必要费用是为保存及管理留置物所不可缺少的费用。该费用债权属于留置权所担保的范围。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一、留置权人如何实现留置权债权人依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后,如果债务人在宽限期内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
    2023-03-16
    370人看过
  • 先提破产债务优先受偿吗
    企业破产受理后,破产清偿是有一定顺序的,但并不是谁先提出债务谁就优先受偿,而是依据债权的性质受顺序清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3-04-21
    280人看过
  • 罚款破产分配是否有优先权
    一、罚款破产分配是否有优先权破产案件罚金不属于优先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三)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四)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六)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八)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二、什么是优先债权对称的,次等的主张。它是指在一般债权之前可以偿还的债权。民法中具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海商法中为普通债权人的利益所支付的费用均为优先债权。在破产法中,可以在破产债权之前偿清的债权是所有优先债权。债务人享有财产担
    2023-06-06
    111人看过
  • 【破产优先权】破产取回权原因和作用
    破产取回权,是为了消除或者纠正破产管理人占有管理的现实财产,同法定分配财产之间的不一致现象而设立的权利制度。现实财产,是破产管理人依破产占有财产的现状而予以接管的所有财产的总称。法定分配财产,是依破产程序可以分配给债权人的破产人的责任财产。破产程序是对破产人财产的概括的强制执行程序,破产宣告有保全破产人占有的所有的财产的效力。破产宣告时,不论破产人占有的财产,是否为破产人的责任财产,都转移给破产管理人占有支配,未经破产管理人的同意,任何人不得对破产人占有的财产加以处分。而且,法律并不要求破产管理人在接管破产人占有的财产时,先查明破产人的责任财产。由此,破产管理人在接管破产人的财产时,为保全债权人的共同受偿利益,实际上应当将破产人占有的所有财产不加区分的一同予以接管。这样,就有可能将原不属于破产财产的他人财产也列入破产财产加以管理。破产管理人占有的他人财产,不能作为破产财产加以分配,应当允许
    2023-06-06
    61人看过
  • 破产债权确认之诉应该先申报吗
    破产债权确认之诉应该先申报.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第1款、第56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权利。法律规定不用申报的特殊债权,主要是指《企业破产法》第48条第2款规定的职工劳动债权和公法意义上的税收债权。什么是破产债权确认诉讼所谓破产债权确认诉讼,是指债务人、债权人对破产管理人审核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以实体判决的形式审查确认有争议的债权。广义的债权确认诉讼,包括在受理前已提起尚未结束的债权确认诉讼和破产申请受理后提起的债权确认诉讼。狭义的债权确认诉讼,是指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债权人对管理人审核编制的债权表或债权清单记载的债权有异议而提起的诉讼,故又可称之为债权表诉讼。本文所述的主要是狭义的债权确认诉讼。
    2023-06-14
    237人看过
  • 银行抵押权在破产中有优先权吗
    有。银行抵押权能享有优先权。在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时,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此外,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2023-06-14
    343人看过
  • 破产中抵押债权属于优先债权吗
    一、破产中抵押债权属于优先债权吗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这里所指的破产财产作为清偿总额的,是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剩余的所有破产财产总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还指出,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医疗费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企业破产法对破产程序、重整程序、破产条件都作了要求。企业在破产前、破产中对财产处理权有更严格的限制,对债权人、职工、国家税收都有严格的保护,为市场交易与竞争创造了公平机制。破产将优先偿还企业所欠债务如果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职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属于破产法公布前所欠的,不足清偿部分优先于担保权人受偿。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
    2023-04-24
    480人看过
  • 是否债权全部同意才可申请破产
    一、是否债权人全部同意才可申请破产企业出现破产的情形时,不需要全体债权人同意,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二、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一)破产宣告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
    2023-05-18
    151人看过
  • 【破产优先权】破产一般取回权的基础权利
    一般取回权的基础权利,是取回权所赖以存在的法律根据。前面已经论及,取回权并非破产程序所赐,而是实体法上的权利在破产程序中的反映与折射,具有物权性,即是对物的权利,而非对人的权利。对取回权的基础权利,学者间历来有不同见解。笔者认为,取回权的基础权利包括:所有权、担保物权和占有权及用益物权。1、所有权。这是最普遍的取回权基础权利。司法实践中,取回权主要表现为加工承揽人破产时,定作人取回定作物;承运人破产时,托运人取回托运物;承租人破产时,出租人收回出租物;保管人破产时,寄存人或存货人取回寄存物或仓储物;受托人破产时,信托人取回信托财产等。下面仅就所有权的几种特殊情形,作进一步探讨。(1)保留所有权。随着商业经济的发达,分期付款的买卖方式被普遍承认,保留所有权契约广为流行。因为它不仅益于保护交易安全,促进商业销售,而且于买受人颇为有利,使其能在支付全部价金之前,实现对物的占有、使用与收益。保留所
    2023-06-06
    251人看过
  • 优先认股权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吗?
    优先认股权不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具体化优先认股权是股东源于股权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公司法对此规定过于原则,不利于对股东此项权利的保护。优先认股权是普通股股东的优惠权,实际上是一种短期的看涨,拥有优先认股权的老股东可以按低于股票市价的特定价格购买公司新发行的一定数量的股票。其做法是给每个股东一份证书,写明他有权购买新股票的数量,数量多少根据股东现有股数乘以规定比例求得。一般来说,新股票的定价低于股票市价,从而使优先认股权具有价值。股东可以行使该权利,也可以转让他人。《证券法》第九十九条证券交易所履行自律管理职能,应当遵守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维护市场的公平、有序、透明。设立证券交易所必须制定章程。证券交易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认股权证与股票优先认股权的区别1)认股权证是由公司发行的,能够按照特定的价格在特定的时间内购买一定数量该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凭证,其实
    2023-04-11
    211人看过
  • 破产案件罚金属于优先债权吗?
    破产案件罚金不属于优先债权。一、公司破产有什么后果?公司破产对债权人的后果:有财产担保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优先清偿;不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获得清偿。对企业负责人的后果: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高管,负有个人责任的,三年之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担保债权的优先性有哪些1、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担保物权必须成立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2、担保物权人负有申报债权的义务;3、担保物权须经法院审查确认;4、在担保物权人未占有担保物的情况下,其担保物权的行使首先应向破产管理人主张,取得对担保物的占有后再行使其权利。三、公司被司法拍卖了员工的工资怎么办公司拍卖,工人工资会优先受偿。公司拍卖,标志着进入破产清偿,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所以员
    2023-03-25
    99人看过
  • 公司破产员工劳动债权优先吗
    劳动债权均属于优先赔偿的债权之一。《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如果企业清偿了担保债权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
    2023-03-02
    314人看过
  • 破产企业为担保的有优先权吗
    破产企业为担保的有没有优先权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是具有优先受偿性的,担保的财产并不属于破产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一条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三)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四)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五)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六)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七)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八)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九)破产企业工会
    2023-06-14
    10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权
    词条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被法律赋予优先受偿效力的特种债权虽具有物权的某些效力特点,但其与抵押权、质权等典型担保物权在立法目的、特性、成立要件、基本... 更多>

    #优先权
    相关咨询
    • 破产,全部在我名下,我是否拥有优先受偿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1
      股权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股权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指股权质权人在其债权清偿期届满没有受偿时,有权转让其所占有的股票、股份,并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这种优先受偿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质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 2、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偿。我国《担保法》对能否在同一质物上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质权未做明确规定,但就股权质押而言,我国担保法并未要求必须转移占
    • 问优先受偿权是指全部全额款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它是一种不表现为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物权权能的优先受偿权,故称“狭义的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是法定受偿权的一种,是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人优先于其他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权利。由于法国民法典没有留置权的规定,因此,许多应适用留置权的法则通过优先受偿权调整,使优先权具有较广泛的调整领域,成为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法国民法中的
    • 这个债权人申请破产优先赔付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1
      你咨询的债权人申请破产优先赔付吗根据【1】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法》第41条、113条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2
    • 破产中物权优先于债权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03
      破产物权是优先于债权的,这是由于物权的权利主体是属于特定的,并且物权是具有优先性的,同时目前能够对第3人产生效力并且具有追及的效力,因此啊在破产清偿的时候物权是优先于债权的。
    • 债权顺序破产优先债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22
      破产清算顺序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二)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欠税除前项规定外;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按同一顺序清偿的,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