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应符合什么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7:36:57 451 人看过

第一,竞业限制义务人的范围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第二,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法定最长期限2年,即竞业限制义务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后的两年内负有保密义务。如果超出2年,超出部分无效。第三,用人单位须向竞业限制义务人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第四,竞业限制的领域是与用人单位营业范围相同且有竞争关系的营业。如:同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一、劳动合同法保密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可以是任职期间及离职期后无限期期间,这得看商业秘密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与员工的合同约定;而针对一般的保密信息实操中大多约定为2年或3年保密期限。但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其他单位或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解除劳动合同后两年。

二、多长时间离职不算违约金?

一般是二年。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只有这两种情况下,劳动者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服务期约定的,如果劳动者违反约定的话就要支付违约金;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竞业限制条款的,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就要支付违约金。而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所以,一般离职2年不算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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