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设施破坏罪的相关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9 09:20:45 109 人看过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破坏交通设施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1993.10.11法发[1993]28号)

怎样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规定所称的严重后果,是指因行为人故意毁损、移动铁路行车信号装置或者在铁路线路上放置足以使列车倾覆的障碍物,或者盗窃铁路线路上行车设施的零件、部件、铁路线路上的器材,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毁损、中断铁路行车等严重后果的。

(二)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虽未造成上述严重后果,但经铁路有关部门鉴定,足以危及行车安全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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