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农村宅基地政策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6 20:10:15 318 人看过

一、柯桥区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政策

柯桥区区农民建房审批及监管出台了新的办法,或将更好地推进当地农民住房困难问题。其中,建房标准将按联排式住宅占地面积按两种标准控制,户型人口3人以下(含3人)不得超过80平方米、3人以上不得超过115平方米。

此次新出台的柯桥区农民建房审批及监管实施办法规定,适用于该区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村民新建、翻建、扩建个人住房等事宜。农民建房建房条件及标准应严格按照“拆旧建新、一户一宅、不突破户型标准”的原则。建房模式应按照“坚持联排式、严控独立式、推进公寓式”的原则。其中,个人建房控制范围内,不得新建、翻建、扩建个人住房。个人建房控制范围外的农民建房,应尽量使用原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

新办法规定,农民建房联排式住宅占地面积按两种标准控制,户型人口3人以下(含3人)不得超过80平方米、3人以上不得超过115平方米。已取得土地证的农房翻建、改建,占地面积超过现行户型控制标准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按土地证登记的位置及占地面积进行原址原占地面积翻建、改建。联排式住宅要求层次统一为三层,檐口高度控制在11米以内。成片建设的联排式住宅地块容积率控制在1.1及以上,且三户联体以上,个别特殊地块可二户联体。

此外,新政策不再限于住房困难户,已取得土地证的农房,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也可以进行原址原占地面积翻建、改建,规划审批和规划许可证书核发不再由规划部门负责,而是由镇(街道)负责。

二、国家相关政策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政策解读: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政策解读: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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