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认定机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18:42:17 470 人看过

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医学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一、医疗事故鉴定的受理条件如下: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医学会,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一、医疗损害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的资料

1、提起鉴定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病历资料:由患者保管门急诊病历的,患者应当提供所有门急诊病历资料;住院患者应当提供就诊及出院证明等资料。

(二)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的资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13: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认定步骤是什么,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一、医疗事故认定步骤是什么步骤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步骤二: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步骤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步骤四: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符合有关条例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有关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步骤五: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至7日内
    2024-01-17
    222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认定(一)手术科室医疗事故的认定
    医疗实践中,手术科室经常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有哪些?手术科室经常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包括:1患者手术前病情危重,来不及手术死亡。2患者病情手术前诊断不明,观察过程中病情突然恶化,抢救无效死亡。3对患者的病情延迟诊断、贻误手术时机而发生重要脏器穿孔、坏死、损伤、功能损害。4术前诊断已明,待手术过程中贻误手术时机,病情突然恶化造成不良后果或患者死亡。5术前病情疑难或复杂,经必须的准备之后才可手术,尽力的准备过程中,患者病情恶化或死亡。6术前病情需其他科协助诊断、处理,术中需其他科合作,而手术者没有邀请其他科会诊,术中发生严重后果。7手术中发现术前诊断错误,不应手术。8手术中发现诊断错误,临时更改手术方案或手术部位。9手术中大出血。10手术中造成不应有的神经、器官损伤。11手术中意外死亡。12手术诱发潜在疾病恶化。13手术部位错误。14因各种原因收治非本科患者延误手术或代替其他科手术,发生不良后果。
    2023-06-08
    113人看过
  • 医疗机构医疗事故防范预案
    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组织保证医务科为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负责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及向其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医疗质量的日常管理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好二年一次的医疗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党、团组织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组织保证医务科为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负责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及向其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医疗质量的日常管理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好二年一次的医疗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党、团组织负责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承担防范医疗事故的工作。2、加强培训、知法守法,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法律支持医院为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医疗安全意识,每半年开展一次医疗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并每年举行二次全院性安全教育会议,每季召开安全医疗例会,对全院职工进行医疗卫生管理知识、法
    2023-06-08
    456人看过
  • 与医疗机构管理有关的医疗事故
    (1)对危重病人片面强调制度、手续、条件,借故推诿和拒收,以致延丧失抢救时机,或不负责任地将危重病员转院、转科,造成不良后果。(2)擅离职守,贻误诊疗抢救时机,造成不良后果。(3)不执行卫生法规、医院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明知故犯,查对不严,交接班不清,或不遵医嘱,护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4)医院领导、后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在自己职责范围内,不积极领导、组织、配合医疗护理工作,造成不良后果。
    2023-06-08
    222人看过
  • 医疗机构医疗事故分为几级
    一、医疗事故分为哪几级事故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二、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这一概念的含义:第一,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第二,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第三,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我国的医疗机构是由一系列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构成的。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三、医疗机构的范围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
    2023-06-20
    330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规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是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的专门机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分别设立省(自治区)、地区(自治州、市)、县(市、市辖区)三级鉴定委员会;直辖市设立市、区(县)二级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本地区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鉴定委员会成员由有临床经验、有权威、作风正派的主治医师、主管护师以上医务人员和卫生行政管理干部等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鉴定委员会可聘请法医参加。名单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聘任。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相应的卫生行政机关,由卫生行政机关指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处理医疗事件的日常事务工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是在同级政府领导下,负责受理本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唯一合法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地区(自治州、市)、县(市、市辖区)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都是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和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根据卫
    2023-04-02
    461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发生原因以及医疗事故构成犯罪的认定
    一、医疗事故的发生原因医疗事故的发生原因如下:1.违反医疗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是医疗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2.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是医疗责任事故的根本原因。3.技术水平低、业务素质差,是医疗事故发生的基础因素。二、医疗事故构成犯罪的认定医疗事故构成犯罪须具有以下几个认定要件:1.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2.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常规;3.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和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程序是什么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程序是:1.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3.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
    2023-06-23
    412人看过
  • 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找哪个医疗机构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由于是分级鉴定的,鉴定后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书,分别是XX市XX区医疗事故鉴定书,或者是XX市、XX县医疗事故鉴定书!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这就是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与市县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相同,鉴定机构往往设定在各地省会、直辖市卫生局、或者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被告为:XX省(自治区)医疗
    2023-02-12
    424人看过
  • 定点医疗机构认定流程
    (一)政策依据豫政〔1999〕38号、劳社部发[1999]14号、劳社部发[1999]16号。(二)受理条件获得定点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三)材料明细定点医疗机构:(1)文字申请书;(2)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表格);(3)执业许可证副本;(4)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5)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包括门诊诊疗人次、平均每一诊疗人次医疗费、住院人数、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等),以及可承担医疗保险服务的能力;(6)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的证明材料;(7)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证明材料;(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四)办理程序:单位申请—实地考察—集中研究—确定(五)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六)咨询电话:0376-7676863
    2023-05-10
    370人看过
  •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怎么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医疗事故导致婴儿死亡怎么讨回公道医疗事故导致婴儿死亡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医患双方可以先协议处理,医疗机构一般会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当事人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协议不成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二、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怎么分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
    2023-04-03
    330人看过
  •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机构的建议
    该段内容描述了医院处理医疗事故的程序。主要思想是,医护人员应积极与患者或家属沟通、解释和解答,如果解释无效,应立即向医务部报告。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应进行相应的调查、了解和沟通,并组织调解。如果无法调解,医务部应向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报告,请求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对于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的情况,患者或家属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医院处理医疗事故的程序如下:1.医护人员应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解释和解答。2.如果解释无效,应立即向医务部报告。3.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应进行相应的调查、了解和沟通,并组织调解。4.如果无法调解,医务部应向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报告,请求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5.对于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的情况,患者或家属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
    2023-09-01
    330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在医疗机构吗
    医疗事故的行为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一)医疗事故罪的概念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二)医疗事故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一、如何收集医疗事故证据1、手术中的切除组织。手术中切除组织是证明有关手术失误的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有条件,应尽可能保存。2、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2023-06-28
    58人看过
  • 医疗事故怎么投诉医美机构的?
    一、医疗事故怎么投诉医美机构的?可以采用打电话、邮箱等方式投诉。消费者可以到工商局举报该店,如果该美容院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而且确实存在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或者是有其他违规行为的,相关部门一般会做吊销执照及罚款处理。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一般是刑事的,属于刑事责任。医疗事故很多时候涉及到犯罪,很有可能涉及到医疗事故罪,但如果没有达到入刑标准的,那么也就是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只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属于行政处罚。而在行政处罚中,其处罚也是非常严厉的,即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等。医疗事故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其家属不愿与医疗机构协商,或者医疗机构不同意医疗事故鉴定的,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相关事实、具体请求和理由。书面申请是对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申请的要求,书面申请的内容也有相关规定,不再是简
    2023-02-02
    85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标准,医疗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医疗事故罪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在医疗事故罪案件中主要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且这种过失与普通的过失是有所不同的,因此当义务人员由于自己的重大业务过失造成了医疗事故的发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一、医疗事故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起人体健康的更大损害,直至导致伤残、功能障碍和死亡结果。2、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2)因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死亡的结果;(3)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病员重伤、死亡之间必须
    2023-06-11
    24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哪些机构可以作为认定医疗事故的三级机构认定医疗事故的依据?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4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事故鉴定权赋予省、市、县三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这三级机构做出的有效鉴定,方可作为认定医疗事故的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当事人
    • 医疗事故对医疗机构的处罚(医疗事故赔偿)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第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以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依法承担下列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各项赔偿项目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已有详细规定,可以对号入座。具体数额的确定,患方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确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确定。各项赔偿项目确定后一次性支付,赔偿结束后不得再反悔
    • 什么是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作用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8
      医疗技术鉴定机构也分为民间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民间鉴定机构主要由医学、法律院校设立,也有一些独立的社会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主要是指医学会,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一行政法规指定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法院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这种划分是以目前从事何种鉴定为主业为标准,民间检定机构及行政鉴定机构也可受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也有些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非诉讼鉴定案件
    • 什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认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2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第二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
    •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确定医疗事故的依据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3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