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涉及到共有财产问题如何处理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7:12:38 105 人看过

离婚的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一、哪些财产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处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先搬东西还是先离婚?

先搬东西还是先办离婚,由当事人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确定,法律并未对搬东西和办离婚的顺序进行规定,只对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进行了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怎样分割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4: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共同财产问题:老年人再婚后如何处理?
    大体而言,老年人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二)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如股息、利息、红利等)所得的财产。(三)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四)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五)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债权。婚后买房有哪些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共有,当事人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办理贷款,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
    2023-07-05
    280人看过
  • 如何处理与精神病离婚婚前财产问题?
    一、如何处理与精神病离婚婚前财产问题?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监护人,所以,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前,必须先要求人民法院变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在确定了新的监护人后,才能由新监护人代理精神病患者参加离婚诉讼。在审理一方是精神病患者的离婚案件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如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疗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都可确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准予离婚。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
    2023-06-18
    445人看过
  • 离婚协议书涉及到财产问题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是不需要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经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在一定程度上讲,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是没有必要的。因为离婚协议书以双方离婚为生效要件,即便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把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备案,这份离婚协议仍然没有生效。双方协议离婚不成,一方在对协议内容反悔的,即使已经办理公证,法院还是会认定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一、法律婚姻但未事实婚姻可以离婚吗可以离婚,已经形成法律婚姻的,就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来解除婚姻关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是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是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事实婚姻还存在,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
    2023-02-07
    76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婚前财产的债务问题?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在结婚后不会自动变为夫妻共同所有,更不会变为你个人所有,因此,要想多分财产就必须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了,或令对方在婚前把财产赠与你,或签订夫妻财产协议约定所有,甚至还可以通过变卖对方婚前财产使之成为夫妻共同所有。尽管在法律上其实变卖对方财产所得仍然是对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他证明不了是出卖其个人财产所得,那么法院就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财产。婚前财产几年后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不论过多久都是个人财产。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存续时间的长短而改变其个人财产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
    2023-07-04
    316人看过
  • 离婚是否会涉及到赔偿问题?
    起诉离婚一方不一定可以要求赔偿。并不是起诉离婚的一方可以获得赔偿,而是只有符合法定条件才可以获得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规定,有一下情况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和别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张女士是某单位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开始领取退休金。退休后,张女士又到某超市当清洁工继续工作。近日,在工作过程中我不慎跌倒,造成左上肢骨折并住院治疗,应该向原单位还是超市进行赔偿可以要求哪些赔偿首先,张女士与某超市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其在上张女士是某单位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开始领取退休金。退休后,张女士又到某超市当清洁工继续工作。近日,在工作过程中我不慎跌倒,造成左上肢骨折并住院治疗,应该向原单位还是超市进行赔偿可以要求哪些赔偿首先,张女士与某超市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其在上班过程摔伤的情况不属
    2023-07-08
    117人看过
  • 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1、协议离婚时需要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进行约定,如下:(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2)在子女问题上,涉及到合适抚养方式的选择,抚养费的合理确定,探视方式的确定等等;(3)在债权债务问题上,涉及到共同债权债务的定性,双方承担比例的确定,以及行使债权和履行债务的方式等等。2、但是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协议离婚后第三人提出要求偿还债务的问题,我国民法典对此做了如下规定:我国民法典对夫妻财产制度采取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按照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
    2023-06-12
    439人看过
  • 如何处理涉及人身安全的问题?
    可以。受到别人的威胁首先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事情严重的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如被威胁人身安全等。根据法律规定,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多次恐吓他人影响正常生活的,依法受到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按具体情况定罪处罚。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1.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管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2.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申请的提出时间申请人身
    2023-07-07
    191人看过
  • 收养问题处理中涉及不到犯罪的问题
    (一)离婚案件涉及事实收养子女,发现事实送养人的,不能在同一案件中处理,应当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由行政机关处理。(二)抚养、收养、抚养纠纷案件涉及事实收养问题时,发现事实送养人的,应当加入案件当事人,依法处理事实收养问题。(三)赡养纠纷案件涉及事实收养子女时,不能查明事实送养人或者没有事实收养人的生父母,被事实收养人确实是事实收养人抚养成人的,应当确认其收养关系和被事实收养人对事实收养人的赡养义务。(四)继承纠纷案件涉及事实收养时,事实收养人作为继承人,只能先确认收养关系的成立为前提,再依法处理继承问题。(五)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涉及事实收养时,事实收养人应当按照继承问题处理人身损害死亡的死亡赔偿金、生前扶养人的生活补助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六)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事实收养人作为诉讼主体的案件,应当按照上述原则审理事实收养行为,然后确定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及其相关权利
    2023-08-07
    282人看过
  • 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会涉及到哪些税收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支付给女方房屋份额款50万元,对于此50万元涉及哪些税收问题?律师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文件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文件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一)离婚财产分割;(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
    2023-04-21
    65人看过
  • 离婚分财产时涉及公司出资额如何处理
    离婚分割财产时涉及有限公司出资额,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一、有限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条件是什么呢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1.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2.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
    2023-03-26
    403人看过
  • 离婚夫妻怎么分割共同财产,如何处理孩子的问题
    (一)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二)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主张少分或者不分;3、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股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怎么分割股权收益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1、婚后以共同财产投资或买卖取得的股权;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受赠而获得的共同股权;3、夫妻二人约定为双方共同所有的股权;4、婚前双方共同投资获得的股权;5、一方婚后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股权收益;6、一方婚前个人股权婚后的收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
    2023-07-05
    366人看过
  • 离婚时涉及到商标权如何处理
    首先需要识别商标的注册人是夫妻还是公司,商标注册人为公司的则夫妻双方无法主张商标所有权为夫妻双方共有,但离婚时可以对不拥有公司产权的一方适当进行一些补偿,但也取决于人民法院的自由裁量。其次,虽然我国并不禁止商标权的共有,但在夫妻离婚之后双方如何进行共有、使用许可如何进行分配和授权等其实都是较为复杂的问题,虽然夫妻双方协商不成的会诉诸人民法院解决问题,但人民法院也会倾向于进行协商和调解,通过一方取得商标一方取得对价补偿或双方协商共有的方式解决问题。针对商标权的处理,法律虽然做出了抽象的、方便不同情况进行适用的规定,但实际上知识产权无形财产由于其本身需要注册登记、价值衡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行使权利的个案差异较大,在离婚财产纠纷中是有一定处理难度的。一、离婚时房改房怎么分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的方式
    2023-03-09
    310人看过
  • 离婚有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有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女方得了肾病可不可以离婚财产怎么分女方有肾病离婚财产一般需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财产;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女方有肾病离婚财产分割会有一定影响,因为在诉讼分割财产时,人民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即对于患病的一方,可能予以适当照顾。二、老婆出国三年回来起诉离婚财产会平分吗妻子出国三年回来起诉离婚财产不一定会平分。人民法院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中有过错或者一方离婚后要抚养孩子的,一般不会平分,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和抚养子女方。三、婚前财产能分割吗婚前财产不能分割,离婚时一般只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023-03-12
    188人看过
  • 精神病患者离婚,如何合理处理财产问题?
    与精神病人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原则上应该一人一半,但是需要考虑精神病人一方离婚后的生活问题,通常会多给部分的补偿。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一)双方协商决定。(二)男女平等。(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四)给予补偿的原则。(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丈夫出轨离婚财产要怎么分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
    2023-07-04
    252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没有涉及到财产,子女,房产问题,离婚协议如何写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7
      写清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债权和共同债务即可。
    • 离婚时不知道怎么分财产,离婚涉及的财产问题如何处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25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
    • 涉及农村离婚彩礼问题请问如何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04
      农村离婚彩礼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应当返还,当事人请求返还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诉讼,涉及问题,不涉及财产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2
      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归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要综合考虑双方有无稳定的收入、孩子的性别、教育环境和居住环境等因素,孩子达到八周岁还可征求孩子的意见。
    • 离婚案件涉及财产问题怎么处理,有没有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29
      离婚案件涉及财产问题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或者是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情况来判决。如果是由人民法院对此进行判决的话,那么需要考虑到财产是否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能够认定的话,那么基本上都是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