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的录用与任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8:43:38 495 人看过

国家公务员的录用,是根据法定程序和方法,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吸收为国家公务员的制度。

录用的主要方式是考试考核。考试录用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录用的程序是:发布招考公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进行公开考试;对考试合格的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审查批准。

国家公务员的任免,是关于任用或者免除国家公务员职务的制度。

基本任职制度有委任制和聘任制。国家公务员职务主要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委任制是任免机关确定任用人选,以任命方式直接决定其担任行政职务的任用方式。聘用制是以招聘方式确定人选,以合同方式决定其在一定任期内担任行政职务的任用制度;

任免机关。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照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任免国家公务员。公务员中的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由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者决定;

任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从其他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调入国家行政机关任职的;转换职位任职的;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免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转换职位任职的;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离职学习期限超过四年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1年以上的;退休的;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兼职。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确实因为工作需要,经过任免机关批准。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国家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任职年龄。国家公务员担任不同层次领导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龄,由国家专门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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