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航空运输的性质出发,一般把航空运输分为国内航空运输和国际航空运输两大类。
根据《民航法》第一百零七条的定义,所谓国内航空运输,是指根据当事人订立的航空运输合同,运输的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而所谓国际航空运输,是指根据当事人订立的航空运输合同,无论运输有无间断或者有无转运,运输的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之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
这一定义是参照我国已参加的《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的规定的主要精神形成的,决定航空运输性质的唯一标准是运输的出发地点、目的地点和约定的经停地点是否均在我国境内,而确定出发地点、目的地点和约定的经停地点的依据则是当事人双方订立的航空运输合同,即双方当事人的事先约定,一般不考虑在实际履行该运输合同过程中是否因故而实际地改变了航路。
值得注意的是在没有相反证明时,在客票、行李票等运输凭证上注明的关于出发地点、目的地点和约定的经停地点的内容即为确定该次航空运输的出发地点、目的地点和约定的经停地点的依据。判断航空运输性质时,不考虑运输有无间断或有无转运。
如何正确理解约定的经停地点呢?英国上诉法院于1936年7月13日判决的格里因诉帝国航空公司案时曾将其定义为: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所使用的航空器在进行合同约定的运输过程中将要降停的地点,不论降停的目的是什么,也不论旅客有何种要在该地点中断其航程的权利。
其中约定的经停地点不一定非要载入运输凭证才能构成约定的经停地点,只要在承运人的班期时刻表上公布就足以构成约定的经停地点。但是根据《民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一百一十二条和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在国际航空运输中,如果承运人不在运输凭证里注明在国外的约定的经停地点,承运人将无权援用运输凭证所声明使用的国际航空运输公约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确定航空运输的性质,有必要深刻了解连续运输的定义。根据《民航法》第一百零八条条之规定,航空运输合同各方认为几个连续的航空运输承运人办理的运输是一项单一业务活动的,无论其形式是以一个合同订立或者数个合同订立,应当视为一项不可分割的运输。因此,是否是连续运输是以航空运输合同当事人各方的共同意思决定的,而不取决于合同的形式,只要合同当事人各方把整个航程当做一次营运,并从一开始就约定使用几处连续承运人,即可构成连续运输。连续运输是不可分割的,如果连续运输的若干个航段中有一个航段是在国外履行,那么整个运输(包括国内航段)都是国际航空运输。
二、从航空运输的对象出发,可分为航空旅客运输、航空旅客行李运输和航空货物运输三类。
较为特殊的是航空旅客行李运输既可附属于航空旅客运输中,亦可看做一个独立的运输过程。航空邮件运输是特殊的航空货物运输,一般情况下优先运输,受《邮政法》及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调适,不受《民航法》相关条文规范。
三、包机运输。
包机运输是指民用航空运输使用人为一定的目的包用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的航空器进行载客或载货的一种运输形式,其特点是包机人需要和承运人签订书面的包机运输合同,并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包机合同自主使用民用航空器,包机人不一定直接参与航空运输活动。
-
民用航空运输合同的种类
169人看过
-
航空运输合同的分类
316人看过
-
航空运输合同的分类
422人看过
-
航空运输合同的主体有哪些
250人看过
-
空运的种类有哪些?
481人看过
-
航空货物运输有哪些保险
72人看过
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其义务。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履行障碍,则当事人应该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直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实际履行有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同时也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
航空运输的优点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12一、航空运输的特点航空运输的优缺点介绍 和其它出行工具相比,航空运输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异常迅速,特别是受到现代化企业管理者的青睐,原因之一就在于它具有许多其他运输方式所不能比拟的优越性。航空运输比较适宜于500km以上的长途客运,以及时间性强的鲜活易腐和价值高的货物的中长途运输。 (一)、航空运输的优点: (1)速度快。"快"是航空运输的最大特点和优势。现代喷气式客机,巡航速度为800~900k
-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的分类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1【运输合同知识】航空运输货物保险的分类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保险公司承保通过航空运输的货物,保险责任是以飞机作为主体来加以规定的。航空运输货物保险也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两种。航空运输一切险除包括上述航空运输的丽任个,对被呆险货物在运输中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包括被偷窃、短少等全部中分损失也负赔偿之
-
航空运输损害赔偿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2-12-18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应当在下列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民用航空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 (二)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 (三)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
-
航空运输合同的抗辩权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5航空运输合同的抗辩权包括先履行抗辩权、不安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比如在航空运输合同中,只有旅客和托运人先支付运输费,航空公司才会提供相应的服务,这属于先履行抗辩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运输索赔的种类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30(一)船公司的赔偿责任范围 船公司收受运费为托运人运送货物,运输索赔的种类由装货至交货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保持货物的原状,船公司对于货物的灭失、毁损、延误、迟到等损害,除非能举证证明船方在收受、运送、交货过程中船方并未怠忽责任,也无任何过失,否则不能免除赔偿的责任因此节方除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害外,必须赔偿货物的残损的损失然而:船公司于签订运输契约时,多在契约内或提单内依法规定免责条款以限制其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