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分包人的工作包括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0-24 12:04:56 372 人看过

一、根据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分包人的工作包括

(一)、分解项目结构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采购,土石方,砌筑工程,主体结构,抹灰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铝合金窗,其他(根据实际确定)材料,设备,项目结构分解图,项目分包体系是由项目分解结构和分包模式决定,建筑企业通过项目结构分解确定的项目活动,选用一定的分包模式,通过某种分包合同分包出去,形成了项目的分包体系。建筑企业在招投标阶段或项目中标实施前,由公司(投标期间)或项目团队(中标实施前)组织将项目的结构进行分解,决定对项目分解结构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采用分包模式实施。

(二)、确定项目分包范围

建筑企业在对项目结构进行分解后,应确定分包范围。所谓“分包范围”不仅指工作内容,而是指“对分包工程合同价格构成影响的所有因素”,包括工作内容、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材料规格、开竣工时间、进度安排、责任和义务、使用设备、技术和管理人员、风险分摊等等因素。确定原则:各分包单位之间的责任和合同界面清晰。如砌筑工程的垂直度直接影响到后期抹灰的厚度,引起抹灰工费的增加和材料损耗的加大,可以将砌筑工程和同样位置的抹灰工程包给一家分包队伍,减少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之间、建筑企业和分包单位之间的扯皮。

(三)、选择项目分包模式

项目分包模式的种类及优缺点目前,建筑企业采用的项目分包模式主要有三种:

(1)清包,即包工不包料。分包队伍组织人工,建筑企业组织自有机械设备、自供材料来共同完成施工任务.这种分包方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工程所需材料、机械设备等统一由建筑企业供应,有利于减少建筑企业现有设备的闲置率、加强各项目间周转物资的调用提高利用率,有利于建筑企业集中采购水泥、砂石、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赚取材料利润。这种分包方式的缺点主要体现在:施工现场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管理、施工调度等均由建筑企业负责,导致需投入较多管理人员,增加了项目管理成本;建筑企业管理不到位易造成严重的材料浪费;清包单位一般企业资金实力较弱,国家明令禁止拖欠民工工资,如果业主付款不及时,易导致建筑企业资金困难。

(2)专业分包,即包工包料。这种分包方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利用分包单位在某个专业方面的技术、管理和组织优势,保证工程保质、保量的完成,降低建筑企业管理水平;通过专业分包,可以将建筑企业的部分合同风险(如技术)进行转移。这种分包方式的缺点主要体现在:分包单价一般较高。

(3)扩大清包,即包工、包部分耗材和小型机具.施工单位对基础和主体只能自己施工或劳务分包,其他的装修、屋面防水、消防等可以进行专业分包

二、建设工程的分包规定

建设工程分包,是指工程的承包方(包括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经发包人同意后,依法将其承包的工程交给第三人完成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工程的分包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总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进行分包的,应当征得发包人的同意,总包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2)总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建设项目(或单项、单位工程)的主要部分,其非主要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可分包给营业条件符合该工程技术要求的建筑安装单位。其中建设项目、单项工程的主要部分,是指技术复杂、工程质量要求高的单位工程;单位工程的主要部分,是指工程的主体结构;专业性较强的工程,是指工艺设备安装、结构吊装工程或专业化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结构和技术要求相同的群体工程,总包单位应自行完成半数以上的单位工程。

(3)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的一部分或几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而不能将全部工程都分包出去。

(4)分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分包工程,不得再行分包。但是属于金属容器的气密性试验、压力试验、工艺设备安装的调试工作、吊装工程的焊缝探伤检查、打桩和高级装修等特殊专业技术作业除外。

(5)为保证工程质量,切实保护发包人的利益,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的工作成果对发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三、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甲方(承包方):

乙方(分包方):

依照《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价款

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元。

(1)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结算方式:

(三)合同工期

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指令和决定

1、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和决定,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2、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如分包人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1、承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职权和义务。

3、承包人代表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通知分包人,

4、承包人如需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七)分包人驻工地代表

1、分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2、分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标准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所有职责和义务。

3、分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违反,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4、如分包人驻工地代表违反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或承包人认为分包人驻工地代表不称职,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应予执行。

(八)承包人工作

1、提供现场必要的施工条件。

2、提供图纸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方案及总工期控制计划,审查并批准分包人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

3、指导、监督和检查分包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协调分包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

(九)分包人工作

1、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服从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督与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

2、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标准施工,遵守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关于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材料使用及码放符合施工现场规定。凡属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责任范围内发生的罚款,均由分包人承担。

3、确保现场安全检查符合有关规定,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十)设备和材料

1、分包方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并负责该部分设备的日常养护、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如因分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分包人负责维修,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由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分包工程施工图纸核定。承包人根据分包人编制并经承包人批准的材料需用计划和进场计划安排材料进场。

3、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有关试验资料并经承包人验证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分包工程结算时,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原始购料票证。

(十一)工期延误

1、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承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分包人虽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从承包人处收到施工所需的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以至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的。

3、分包人应在11.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5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建设单位同意延长总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予以确认。分包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顺延工期报告的,视为该情况未影响工期。

4、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质量检查与验收

1、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分包人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后,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10日内,承包人将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应扣款项外的分包工程结算款支付给分包人。

(十四)质量保修

分包人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甲方按结算总价的____%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退还预留的质量保修金。

(十五)分包合同解除与撤场

1、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明显不能满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内仍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场。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5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承包人财产和已完工程。分包人应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对于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承包人满意。

(十六)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3、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4、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十七)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双方签订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结算尾款后终止。

(十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副本___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执__份。

承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可否再分包
    一、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可否再分包建设工程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分包。《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二、建设工程分包规定建设工程分包规定:1.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可分包或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2.总承包人发包给分包人的工程是总承包工程中工程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工程;3.分包人须具有相应资质条件且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三、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有哪些建设
    2023-05-03
    416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和发包以及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义务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和发包建设工程合同可以根据承包人承包的工作内容,可以分为直接承包和发包两大类。直接承包是指发包人直接将工程承包给承包人,包括工程总承包和单项工程承包两种方式。分包是指总承包人、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二、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义务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义务有: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行进度、质量进行检查。4.组织验收。5.支付价款,接收工程。6.交付使用。发包方对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支付价款后应及时交付使用,发挥建设工程效益。三、建筑工程直接发包流程建筑工程直
    2023-06-21
    251人看过
  • 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作用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9.竣工验收;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一、如何签订消防工程项目合同消防工程项目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一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消防工程项目合同,其内容与其他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差别不大。一般情况下,消防工程项目合同的主
    2023-03-06
    402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相关的案由有: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除此之外,如招投标纠纷属建设施工纠纷的其中一项诉请,还可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作为案由;如既没有签订建设施工合同,也不属于上述的案由,可以以合同纠纷作为案由,因为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虽然并不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其中对于投标保证金等先合同义务的内容形成了一个合同;此外,还存在以不当得利作为案由的可能;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也可作为案由。一、装修属于承揽合同么一般认为装修合同属于承揽合同,适用承揽合同的相关约定。但是在案由上又属于装饰装修合同,列在建设工程合同案由下,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装修合同是不是属于承揽合同纠纷要依据具体案情才能确定,如果签订的是承揽合同,就是承揽合同纠纷《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
    2023-03-06
    135人看过
  • 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进行备案,实际履行合同
    一、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进行备案,实际履行合同(一)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施工、竣工和保修;(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四)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六)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七)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二、工程专业分包合同需要备案吗需要,根据法定要求,总承包单位都对施工安全、质量等负有主要责任的,所以为了对中
    2021-11-15
    91人看过
  • 承包人非法转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合同无效
    《建筑法》第67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从而将此两类行为定性为违反行政法禁止性规定的行为;而《民法典》也有同样规定禁止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承包人由此所实际取得的收益,根据建筑立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类同于出借建筑法定资质的建设施工企业因出借行为取得的利益,和无资质建筑企业因借用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取得的利益,均属于非法所得,应由法院在诉讼中予以收缴。对此,在实践中要严格把握承包人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外延范围。结合国务院于2000年1月30日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百四十四条第2款规定,违法分包,是指:(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
    2023-06-15
    134人看过
  • 包工包料分包工程再分包的法律依据
    不可以。分包单位不可以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装饰装修工程允许分包吗要看情况的,主体工程以外允许分包,在总承包合同里面约定可以分包的部分可以分,没有约定的,要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才可以分,但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
    2023-07-04
    469人看过
  •  根据承包工程类型的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分为哪些类型?
    本文介绍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划分和基本内容。施工合同可以划分为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三个部分,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工程准备条款、工程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根据不同承包内容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划分为三个部分: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工程准备条款、工程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 施 工 合 同 的 各 个 部 分 包 括 哪 些 条 款 ?施工合同是建筑施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其中包含了各种条款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施工合同的各个部分包括工程承包范围、工
    2023-09-04
    414人看过
  • 建设工程造价分包转包合同由谁承担
    在建设项目的分包和分包中,自然人作为实际施工人员与其招用的劳动者发生纠纷。最近上一层分包和分包关系中具有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应当作为当事人;还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将实际施工的自然人、非法转包人、分包人作为共同当事人。违法分包中发生的劳动、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实际施工人与实际施工人上一层有用工主体的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有用工主体的单位不得与劳动者无劳动关系抗辩。违法分包转包的民工受工伤的责任由谁承担违法分包中,民工受的工伤由违法分包的单位负责。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将承包业务转包,工伤保险责任应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023-08-09
    325人看过
  • 工程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的区别
    一、工程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的区别1.合同主体不同:前者由总承包人与专业分包人签订,后者由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签订;2.合同标的不同:前者合同指向的分部分项的工程,计取分包工程款,后者合同指向的是施工劳务,计取的是劳务报酬;3.适用依据不同:前者适用的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后者适用的依据是双方所签的合同;4.法律责任不同:前者合同双方对分包工程以及因此造成的质量损害赔偿负连带责任,后者对合同双方不负连带责任。二、劳务分包合同的诉讼管辖地是什么对于劳务分包合同的纠纷,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地不明确的,由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2023-05-17
    384人看过
  • 最新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写作规范
    一、关于最新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写作规范最新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写作规范如下: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4.工程工期;5.工程质量要求;6.工程造价;7.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8.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9.违约责任。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产生的怎么处理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用工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不属于用人单位和职工间的劳动争议纠纷,而属于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应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请求劳务费的应当得到法律支持。如果仅仅因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劳务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不合格,劳务分包企业请求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价款的,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并且,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三、工程劳务分包是否需要资质工程劳务分包一般需要资质。根据国家发布
    2023-08-28
    74人看过
  • 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中分包人违约包含哪些内容
    答:分包人违约:(1)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2)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者再分包;(3)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4)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
    2023-06-15
    61人看过
  • 工程建设中的分包是否合法
    工程建设分包(一)分包的概念(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分包的法律含义是指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全部建设工程转让给他人或者肢解全部建设工程,以分包的名义将合同转让给其他单位的行为。1.2工程实践中的“视为分包”行为。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的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项目管理机构应当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的认定标准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工资和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分包工程发包人还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并派出相应的管理人员,组织管理本工程的施工活动。否则,违反上述规定将被
    2023-05-07
    356人看过
  • 总承包能否分包专业工程
    可以,凡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均可依法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也可以进行专门合法的转包与分包。《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工程总承包的基本特征是什么笔者认为,依据我国《建筑法》第24条、第29条规的,工程总承包具有下列基本特征:(1)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2)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
    2023-08-17
    23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专业分包队工程分包建筑行业包括哪几种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4
      专业分包队干劳务分包工程建筑方面分为建筑业施工专业承包总共60项,具体如下: 1、地基与基础16、预应力31、铁路电气化46、水工大坝 2、土石方17、起重设备安装32、机场场道47、水工隧洞 3、装修装饰18、机电设备33、机场空管48、火电设备安装 4、建筑幕墙19、爆破与拆除34、机场目视助航49、送变电 5、预拌商品混凝土20、建筑智能化35、港口与海岸50、核 6、混凝土预制构件21、环
    • 专业分包合同中包括用工合同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专业分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就专业工程对总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承包人仅就劳务作业对劳务发包人负责,对总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专业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或施工总承包人依据专业分包合同的约定,将承包的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分包人完成,由工程总承包人支付工程分包价款,并由总包人与分包人对分包工程项目负连带责任的工程承包方式。 劳务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工程专业分包人
    • 根据承包人非法分包的规定包工程合同有效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8
      1、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合同无效。 2、依据相关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 建设单位对专业分包工程进行发包和承包的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3
      建设单位需要在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确定专业分包单位或者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示或者事先与总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确定的专业分包单位或者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由总承包单位进行相关工程款项的结算和支付。建设单位需要将施工总承包范围外的专业工程另行发包的,应当事先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书面约定现场管理方式。采取前两款发包方式的,建设单位与施工
    • 土建施工中专科专业分包都包括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17
      建筑工程中可以专业分包的项目包括行业垄断的项目。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