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登记申请的相关名词解释:
(1)抵押权人:即人,如某某银行或接受抵押的单位、个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
(2)抵押人:即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
(3)债务人:即主债权合同中的债务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
(4)房屋坐落:即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房屋自然状况,包括区、路(街)、栋、单元、房号;
(5)档案保管号:即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档案保管号;
(6)合同备案号:预购商品房购房合同备案号;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在建工程申请抵押权登记填写内容,
(8)本次抵押面积:即此次抵押面积;
(9)房屋规划用途:即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设计用途;
(10)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即主债权合同中约定金额;
(11)债务履行期限:即主债权合同中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最高额抵押填写债权确定期间,若当事人双方无约定则记载为无约定;(12)担保范围:即中约定的担保范围,可以是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抵押合同未约定的填写未约定的事实。
另外,申请表中还需附上申请人承诺,内容如下:申请人承诺:以上申请内容属实,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抵押房屋无权属争议,表中填写内容均未擅自涂改(若有涂改需经双方签章确认)。
当有下列情形发生时双方仍然同意设立抵押权登记:
1、本宗土地已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
2、所在建筑物已办理过在建工程抵押。
3、本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双方承诺:申请内容若有不实,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自行承担。在阅读完上文后,相信你已经知道,在房屋抵押登记过程中的那些专业名词都是什么意思了吧。
实践中,当事人进行房屋抵押贷款登记的,必须要实现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完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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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抵押权登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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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不需要登记就能设立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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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抵押登记,却没能设立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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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必须设立抵押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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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房屋抵押权和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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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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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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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哪些情况下申请房屋抵押权变更登记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8(一)登记原因 下列情形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一)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发生变更的,包括: 1、抵押当事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 2、变更抵押物(含部分变更); 3、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变更; 4、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债权合同要素变更; 5、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导致债务人改变的; 6、担保范围变更。 (二)同一房地产上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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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别抵押权变更登记与抵押权设立登记,并准备哪些材料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1抵押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由于具有诸多的优点而被广泛采用,成为目前我国最普遍、最活跃的一种融资方式。对于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如何进行区分我们可以从两者的定义及本质特征来进行区分。抵押权设立登记是指根据抵押当事人申请,登记机构依法将抵押权设立的事项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抵押权的变更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权主体(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不发生改变,只是抵押权的客体和内容发生变化(例如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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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抵押权变更登记的情况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1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变更登记的情况有以下这些: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变更的; (三)债务履行期限变更的; (四)抵押权顺位变更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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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登记可以提供哪些资料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24抵押登记需要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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