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房屋行为该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0:56:28 135 人看过

交付房屋行为的认定是:以书面交房通知交付使用递交钥匙为准。开发商应当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购房者进行验收,查验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

一、商品房交房得要具备什么条件

商品房交房得要具备的条件是:

1、房地产开发商持有“一照”、“五证”;

2、房产项目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房产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4、房产项目的基础生活设施已经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二、合同毁损购买的房子有何风险

合同签订后房屋交付前毁损的风险由售房者承担,交付后毁损的风险由购房者承担。房屋的交付使用一般视为转移占有,开发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毁损灭失的风险自通知之日由购房者承担。

三、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哪些东西

交房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五证两书一表,五证就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通常情况下两书就是,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一表”就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购房者都有权向开发商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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