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背书的介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30 19:51:21 99 人看过

汇票背书是指持票人在汇票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背书的目的包括转让汇票、委托收款和设置质押权。背书是使持票人可以行使票据权利的重要方式。同时,经背书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只要背书是连续的,就不需要提供其他证据即可行使票据权利。

汇票背书是指持票人为了达到一定法律目的或追求法律后果,在汇票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一般来说背书的目的有转让汇票、委托收款和设置质押权。简答来说汇票背书就是在汇票背面通过记载事项设置票据权利的行为。并且经背书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只要背书是连续的,就不需要其他证据而可行使票据权利。

汇票背书的转让限制有哪些

(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汇票须完整转让,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3)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4)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

(5)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票据法》第二十九条,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第三十条,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第三十一条,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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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3日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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